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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繼

鎖定
元繼(464年~528年),字世仁,河南洛陽(今河南省洛陽市)人,鮮卑族。北魏宗室大臣。南平安王元霄之子,權臣元乂之父。 [1] 
元繼早年過繼伯祖拓跋根,襲封江陽郡王。孝文帝太和年間,安撫高車部落,鎮撫安寧四鎮。宣武帝元恪時,歷任青州刺史、恆州刺史、度支尚書。因強娶民女,遭到御史彈劾,免官罷爵,跟隨大將軍高肇征伐蜀地。孝明帝即位,憑藉兒子元乂的權勢,官運亨通,歷任特進、侍中、驃騎大將軍、司空公、太傅、太尉公,封爵江陽郡王。 [2] 
元繼晚年十分貪婪,聚斂無度,多次貪污受賄,為禍百姓。後來因為兒子元乂被免職,元繼終於被罷官。然而因元乂與爾朱榮私交甚好,爾朱榮得勢後,便立即將元繼提拔為正一品太師、司州牧 [4] 
永安元年(528年),元繼去世,享年六十五歲,朝廷追贈假黃鉞、大丞相、大將軍、錄尚書事、雍州刺史,諡號武烈王。 [3] 
仁世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羣
鮮卑
出生地
河南洛陽
出生日期
464年
逝世日期
528年11月11日
主要成就
鎮守北方 權臣元叉之父 歷經四朝
本    名
元繼
官    職
太師 司州牧 中領軍 司徒公
爵    位
江陽王 京兆王
封    贈
假黃鉞 大將軍 大丞相 錄尚書事 雍州刺史
諡    號
武烈

元繼人物生平

江陽王元根去世後,無子即位。顯祖獻文帝拓跋弘以南平王元霄第二子元繼作為為拓跋根的孫子。

元繼出任仕途

元繼,字世仁。繼承封爵江陽王,加授平北將軍。高祖拓跋宏時,授任他為使持節、安北將軍、撫冥鎮都大將,改任都督柔玄、撫冥、懷荒三鎮諸軍事、鎮北將軍、柔玄鎮大將。召入任左衞將軍,兼任侍中,又兼中領軍,留守洛陽京城。不久授任持節、平北將軍,鎮守管轄舊都城。 [3] 

元繼提出良策

高車首領樹者聚集部落民眾反叛。詔令元繼為都督北討諸軍事,從懷朔以東都接受元繼的調度。元繼上奏疏:“高車頑固的同黨,不懂得法令威嚴,輕意地互相鳩合,躲避徵役逃回去。核計他們的兇惡暴戾,事實該處死刑,如全部追加殺戮,恐怕紛擾騷亂。請求派遣使者逐鎮推求,處死首惡分子一人,其餘的加以安撫曉諭,如果能醒悟服從徵役的,就命他們趕往軍隊中。”下詔採納他的意見。於是叛變的人都能歸附。高祖認為元繼做得好,回頭對侍奉的臣屬説:“江陽王實在足以擔當大任。”皇帝向北巡視,到達鄴撼而高車全部投降,恆山朔方肅清平定。元繼因高車騷擾叛亂,接連上奏疏請求治罪,高祖下詔優待開導他。 [2] 

元繼因罪免官

世宗宣武帝元恪時,授任徵虜將軍、青州刺史,改任平北將軍、恆州刺史,召入為度支尚書。元繼在青州的時候,民眾飢餓,為家奴娶平民女子為妻妾,又使用良民為侍婢,遭御史彈劾,獲罪免除官職爵位。後來大將軍高肇征伐蜀地,世宗任命元繼為平東將軍,鎮守阻遏徐州、揚州。世宗逝世後,撤回軍隊。

元繼因子顯赫

靈太后臨朝聽政,元繼的兒子元乂原先娶胡太后的妹妹為妻,太后恢復元繼的尚書職位、本來封爵,不久授任侍中、領軍將軍。又授任特進、驃騎將軍,侍中、領軍職位照舊。元繼頻繁上奏執意推讓,太后答應了他,下詔仍依照先前的任命。太師、高陽王元雍,太傅、清河王元懌,太保、廣平王元懷和門下八座,奏請追論元繼在太和年間安撫曉諭高車、安寧四鎮的功勳,增加食邑一千五百户。元繼又上奏疏推讓,詔令准許減少五百户。靈太后因他兒子元叉的姻親關係,多次和肅宗元詡前往元繼的住宅,設酒席大聚會,多有賞賜。不久加授元繼為侍中、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特進、領軍職位照舊,改封為京兆王.元繼患病多年,在家中療養,每至靈太后和肅宗到外地遊覽時,常令扶他入宮,住在宮中守衞。到節慶宴樂時,都抱病參加。升為司空公,侍中照舊。寬厚和氣容納人,被稱為長者。 [3] 
神龜末年,兒子元乂得勢,元繼改任司徒公,又加授侍中。元繼因是藩王,家門舊時尊貴。高祖時歷任內外顯要職位,待遇已很隆盛。靈太后臨朝聽政,元繼入宮為心腹,兼處門下省,歷任台閣職位,元叉又處於權力中心,榮耀顯赫於當時。元繼頻繁上奏退位,請求將司徒授予崔光。詔令派遣侍中、安豐王元延明,給事黃門侍郎盧同勸告。元繼又上疏執意推讓,改任太保,侍中照舊,加授後部儀仗和鼓吹,頻繁上疏推辭,不准許。下詔説:“重要的節日,依禮儀有朝廷的慶典,親近尊敬親戚老人,按道理應優待。王地位高年紀老,可依照齊郡王元簡舊例,朝見後引到座位上,免去叩拜伏地。”改任太傅,侍中照舊.多次推讓不准許,又派遣使者勸告,才接受。當時元叉掌握生死大權,作威作福任憑自己,門生故吏遍佈於台閣宮廷,元繼就職的日子,歡送的人佈滿朝廷,當世以為榮耀,有見識的人為之感到畏懼。太官供給酒肉膳食,招待賓客。又詔令乘坐人力車到宮殿庭院,兩人攙扶侍奉,禮儀品級和丞相高陽王相等。隨後授任使持節、侍中、太師、大將軍、錄尚書事、大都督,調度西路各軍。等到出兵的日子,皇帝親臨餞別,滿朝官員餞行,賞賜數以萬計。改任太尉公,侍中、太師、錄尚書、都督各官職都照舊擔任。不久詔令撤軍。元繼上奏請求改回江陽王,詔令依從他的意見。

元繼晚年生活

元繼晚年更為貪婪,聚斂沒有止境。州牧郡守縣官新任趕往任職處,元繼都要去索取賄賂。元繼的行為導致了郡縣小官吏也不能公平地選拔。可惜憑藉了元乂的權勢,就連法官也不敢糾正元繼,元繼逐漸成為天下人心中的禍患。元乂被廢黜後,元繼也終於被免職,然而,當初爾朱榮做直寢將軍時,多次用上好的馬匹賄賂元乂,元乂接受了他的東西,爾朱榮便認為他是有德行的好人。等到爾朱榮得勢後,立即將元乂的貪官父親元繼提撥為正一品太師,司州牧。 [4] 

元繼親屬成員

高祖:拓跋珪,道武皇帝。
曾祖:元繼,陽平王。
祖父:拓跋渾,南平康王。
生父:元霄,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南平王。

元繼兒子

長子:元叉(一作元乂),宣武帝權臣 [3]  ,追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令、冀州刺史。
次子:元羅,字仲綱,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梁州刺史。
三子:元爽,字景並,給事黃門侍郎、金紫光祿大夫 [3]  ,贈衞將軍、尚書左僕射、秦州刺史。
四子:元蠻,光祿卿 [3] 
五子:元爪,字景邕,給事中 [3] 

元繼弟弟

元羅侯,昌平太守。

元繼墓誌銘

魏故大丞相江陽王銘
王諱繼,字世仁,河南洛陽人也。太祖道武皇帝之玄孫。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南平王之仲子。
王鍾陰陽之美,膺命世之期。辭氣光潤,雅性寬善。靡競於人,與物無際。喜怒夷而弗形,是非混而難識。湛若委水,峻如削成。未有測其高深,知其崖涘者。備九德以治身,總百行而脩己。博之以文章,加之以禮樂;負經國之具,懷王佐之才。雖在王族之中,未有貴位。然當時論者,鹹以遠大許之,俄有公輔之望。
墓誌銘 墓誌銘
年十八,以皇興二年,出後伯祖江陽王,即以其年襲承蕃爵。奉荷成構,於是撫翼北冥,摶扶南舉。爰始弱冠,逮乎歲暮,遍歷尊顯,備盡榮要,亟臨方鎮,累登連率,往來帷幄,頻煩司會,再居上將,七蹈台階。平北、安北、鎮北、柔玄、撫冥、懷荒、青州、恆州、司州牧,儀同、司空公、司徒、太保、太傅、大將軍、錄尚書各一,侍中、尚書、左衞將軍、領軍將軍、驃騎、特進、太尉、太師各再。其蒞之也,宣威略於幽都,希柔嘉乎海岱。盡拾遺以規袞闕,磬獻替而濟可否。控熊羆以誓禦侮,嚴八次而衞皇宮。升季鉉,平水土;纘維禹,達坤性;作中台,均霜露。庶姬友慕善,職登上階,位蒞元輔,宿離以之不忒,日月於此重明。及運屬興皇,作牧京甸,不設鈎矩而奸盜已息。至乃桃李之垂,於術者弗敢援;玉帛之亡,於路者莫之取。鞭樸委而無施,縲紲縈而勿用。若夫孝盛家聲,子行也;忠繁國譽,臣節也;功能潤世,茂庸也;作宰逾恭,勞謙也。具總眾美,詳兼四德,故能出內丕顯,受遇兩京,光輔四帝,歷年三紀,窮生民之大寶,極人臣之尊貴。自皇魏已來,雖帝子帝弟之親賢,宗臣重臣之令望,至於綢繆榮慶,被服寵靈,保身全名,與祿終始,未有如王者焉。雖伯獻五蹈,三事方茲,猶劣伯始,七登九命,況此非優。方當受獻上庠,為國元老,而稟命不融。春秋六十有四,永安元年薨於位。天子愍悼,羣后諮嗟,詔遣使持節、撫軍將軍、大鴻臚卿陸元慶奉安即柩,贈使持節、大丞相、都督雍涇岐華四州諸軍事、大將軍、雍州刺史、印綬,侍中、王如故。粵二年歲次己酉八月庚戍朔十二日辛酉,葬於洛陽之西山。善二妃之不從鄙,自周其未改。前佐司徒府諮議參軍事、太常卿琅琊王衍,前佐司徒府記室參軍事、大將軍府從事中郎新平馮元興等,慮陵谷質遷,丘隴難識,故鑿志埏陰,刊載氏族。乃作銘曰:
峨峨峘嵑,為嶽作鎮,宣氣炳靈,開英育俊。比德削成,豈伊重刃,嗤彼丘陵,及肩非峻。爰初撫翼,起自北冥,圖南不已,負日上徵。懋才尊爵,重器隆名,大寶兼萃,七陟槐庭。既平水土,亦理陰陽,和風燮雨,均露調霜。貧賤易久,富貴難長,明台遄沒,倏矣淪光。窀穸有期,卜遠雲及,酸鐸悲歌,送歸原隰。長即丘墓,永辭城邑,遺德猶存,清風可挹。 [1] 
參考資料
  • 1.    趙超.《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59-260頁
  • 2.    北史 卷十六 列傳第四   .國學原典[引用日期2016-02-18]
  • 3.    魏書 卷十六 列傳第四  .國學導航 [引用日期2016-02-18]
  • 4.    《北史•卷十六•列傳第四》:繼晚更貪婪,牧守令長新除赴官,無不受納貨賄,以相托付。妻子各別請屬,至乃郡縣微吏,亦不獲平心選舉。憑叉威勢,法官不敢糾擿,天下患之。叉黜,繼廢於家。初,爾朱榮之為直寢,數以名馬奉叉,叉接以恩意,榮甚德之。建義初,復以繼為太師、司州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