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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受益人
鎖定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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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受益人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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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iority beneficiaries
- 業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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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業務
- 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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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公司作為發起人
某些投資者有較好的投資能力,但資金有限,因此借信託公司的名義發行
信託計劃,以
募集資金、增加盈利。在這一類
信託計劃中,信託公司雖在名義上仍另行聘請
投資顧問,但實際上只有該投資者才能真正決定證券買賣的方向、時間、數量、價格等。為約束該投資者的行為,在這一類
信託計劃中通常會保障其他普通投資者的最低
收益水平,並設置強制平倉線,約定投資虧損時該投資者應立即彌補的虧損等特殊條款,此時該投資者被形象地稱為“
劣後受益人”,其他普通投資者則被稱為“優先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