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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文憑
鎖定
假文憑是指花錢買的文憑、不是自己考出的文憑。一般文憑體現的是個人的文化水平,而現在的社會卻出現了假文憑的現象,這是一種不好的社會現象。
假文憑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乾脆就是偽造的學歷證書。假文憑作坊非法利用高科技手段偽造許多名牌大學的學歷證書,凡是稍有名氣的大學幾乎都成為了假文憑的受害者。這些文憑有防偽水印和加密標記,還有校長的親筆簽名,看上去就像真的,甚至許多大學自己也看不出來其中的差別。另一類就是不需去校舍聽課,無需或象徵性的論文答辯,學生通過付費就能獲得學位。
- 中文名
- 假文憑
- 外文名
- Fake diploma
- 體 現
- 文化水平
- 定 義
- 花錢買的或是偽造的學歷
- 屬 性
- 一種不好的社會現象
假文憑字面意思
“假”:不真。
“文憑”:有兩個定義:一、指的是舊時官吏赴任作為憑證的文書;二、指的是學校發給學生的畢業證書。第一種定義反映得是文憑與持有者身份具有等位性,第二種定義反映的是文憑與持有者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具有等值性。
假文憑相關內容
一般説,文憑越高,授予文憑的學校越好,文憑持有者的綜合素質也必定越高,其專業知識也必定越豐富,那麼他在具體工作中所發揮的作用、所創造的價值也必定越大。
近年來,隨着對文化知識的尊崇,大家對文憑也越來越看重。由此假文憑的製作、販賣、使用也就應運而生,甚至有些氾濫成災。
假文憑法律相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第二款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的《關於辦理偽造、販賣偽造的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明刑事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對偽造高等院校印章製作學歷、學位證明的行為,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定罪處罰;明知是偽造高等院校印章製作的學歷、學位證明而販賣的,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共犯論。
但是,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只規定了對製售假文憑者的制裁措施,卻沒有規定對持有、使用假文憑者的制裁懲罰措施。
從實質上説,假文憑是以破壞規則為代價的。破壞了規則,也就是破壞了程序正義,其結果是實質正義也會遭到傷害。沒有了程序正義,實質正義也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