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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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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養老金制度,一般是指政府鼓勵個人向專門的賬户進行繳費,個人依據自身風險收益特徵,選擇相應的、符合條件的養老金融產品進行投資,以積累養老金資產的制度安排 [1]  。該制度最早是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但是,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並沒有很好地發展起來 [1]  。個人養老金屬於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15] 
在中國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中,“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導並負責管理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二支柱”是政府倡導由企業自主發展的職業年金企業年金,“第三支柱”就是個人養老保險金制度,主要由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構成,且在部分地區試點、規模尚小。 [1-2] 
為推進中國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對“第三支柱”進行有益探索,中國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開展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3] 
2022年4月21日,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每人每年繳納上限為12000元。 [7] 
中文名
個人養老金制度
類    別
中國養老保險體系
目    標
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推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
別    名
在中國養老保險體系中稱為“第三支柱”

個人養老金意義

個人養老金制度改革有望在2020年正式落地。2020年01月,銀保監會、財政部、人社部等多部門對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推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作出部署。
除了將個人養老金制度改革納入國家重大改革內容外,更多利好個人養老金產品發展及投資的政策正在加緊醖釀,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基金金融產品有望成為第三支柱產品,鼓勵養老金投資增配權益性資產和另類資產政策或將適時出台。與此同時,養老金管理公司許可准入工作也在穩步推進,伴隨養老金融對內對外開放政策的落地,我國養老金管理市場將迎來新一輪擴容。

個人養老金構成

當前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由三個層次構成:政府主導並負責管理的基本養老保險為“第一支柱”,占主導地位,規模已超6萬億元;政府倡導並由企業自主發展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為“第二支柱”,規模約2萬億元;包括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在內的個人養老金制度被稱為“第三支柱”,僅在部分地區試點,規模尚小。 [1] 
中國大力在第一、二支柱上進行建設,“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結構存在嚴重失衡的問題。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金維剛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我國第一支柱佔比74%,第二支柱佔比23.1%,第三支柱佔比0.29%。相比之下,我國與發達國家之間差距較大,如美國第一支柱佔比10%,第二支柱佔比61.9%,第三支柱佔比達28.1%。而隨着老齡化加劇,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金面臨着巨大的支付壓力。要使得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結構合理,需要解決諸多問題,更重要的是,需要從頂層設計上進行調整,制定個人養老金制度。 [3] 
作為緩釋基本養老金壓力的重要一環,個人養老金制度建設2020年伊始鼓點漸緊。銀保監會近半個月連發兩文,將完善養老保障第三支柱、鼓勵金融機構發展養老產品作為工作重點之一。 [2] 

個人養老金十問十答

啥是個人養老金?
簡而言之,個人養老金是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三支柱。目前,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養老保險加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經覆蓋超過10億人。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已經覆蓋5800多萬人。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此前一直沒有出台,屬於一個短板,如今這一短板終於補齊。有人認為個人養老金出台之後,目前繳納的養老保險就被替代了,未來養老要靠自己了,這其實是誤解。
誰可以參加?
根據意見,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目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已經有10億多人,所以,等個人養老金全面推開後,這10億多人都能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需要注意的是,個人養老金並非是強制繳納的,而是個人自願參加的。
繳費多少?
意見明確,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户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户。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個人養老金完全是個人繳費,這跟在單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不同,在單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是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
如何投資?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資金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範、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參與個人養老金運行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由相關金融監管部門確定,並通過信息平台和金融行業平台向社會發布。
跟銀行存款有啥區別?
意見發佈之後,不少網友提出疑問,個人養老金跟我自己去銀行存款有啥區別?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對中新財經“中國新觀察”欄目表示,個人養老金跟個人存款有很大區別:第一,個人養老金在一定額度內有個人所得税的優惠。第二,對接個人養老金的投資產品都是經過遴選的合格產品,兼顧安全性和盈利性;第三,個人養老金採取賬户封閉管理,一般不允許提前支取,是“化短為長”的資產管理手段。根據意見,國家制定税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並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這是不是國產版的401(k)?
張盈華解釋,美國的401(k)其實是企業年金,需要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而個人養老金完全是個人繳費,類似於IRA(個人退休賬户)。
個人養老金如何領取?
根據意見,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經信息平台核驗領取條件後,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領取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領取時,應將個人養老金由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轉入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户。參加人死亡後,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中的資產可以繼承。
有何突破和亮點?
“相比2018年開始的税收遞延型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此次文件有了許多新突破”,張盈華認為,合格個人養老金產品多樣化,滿足參加人的多樣化需求;個人養老金產品供給主體多元化,各類金融機構均可競爭加入,大大拓寬市場主體參與度;參與人的消費選擇權多樣化,個人可在各種合規機構或渠道開立賬户和選擇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參與便利性大大提高。同時,張盈華建議,可以允許在特殊情況下(例如重大疾病、應急、必要的教育培訓等)有限度的提前支取,並對補税、歸還等作出規定,增進賬户管理的彈性。
帶來什麼利好?
張盈華認為,個人養老金有助於推進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可以豐富大家的養老選擇,同時也對資本市場有一定好處,一是可增加長期資金的供給,二是有利於投資的長期性。業內人士分析,由於個人養老金主要面向風險偏好相對較低的投資需求,追求長期的絕對收益,對安全性和穩健性要求較高。個人養老金的大力發展,預計將帶動長期增量資金配置相對穩健的產品。
現在就能買嗎?
根據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要加強指導和協調,結合實際分步實施,選擇部分城市先試行1年,再逐步推開。張盈華表示,此次試點週期一年,應密切跟蹤試點,及時公佈合格個人養老金產品目錄、合格機構條件等,同時做好公眾宣傳,提高對個人養老金的認知。 [9] 

個人養老金關注

加快第三支柱改革的頂層設計 [2] 
2020年01月13日,中國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國新辦發佈會上再度強調,加快第三支柱改革的頂層設計,下一步將把第三支柱的改革納入國家重大改革內容,並把第三支柱的發展作為國家重點戰略納入到“十四五”規劃之中。
人社部在2020年01月14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也提到,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推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
金融機構加速佈局
“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對我國金融體系建設和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具有多重積極意義,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表示,個人養老金為建設更有韌性的金融市場提供了長期戰略性資金支持,也提高了個人老年經濟支持能力,特別是滿足了未能參加年金計劃勞動者的制度化補充養老保障需要,此外,進一步強化了養老金體系的可持續性。 [4] 
完善政策支持激勵措施
據監管人士透露,預計後續將在多個方面完善政策支持,包括出台政策激勵措施,完善税延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研究制定將個人儲蓄轉化為個人儲蓄養老金的政策,以及制定出台第三支柱養老金投資收益免税相關政策。此外,金融監管部門也將加快制度建設,制定適合養老投資的金融監管辦法,減少資本市場風險因素,增強養老資產投資意願。 [4] 
將推出個人養老金制度
2021年2月26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就業和社會保障情況新聞發佈會。人社部副部長遊鈞表示,經過充分的研究論證,借鑑國際上的經驗,總結國內一些試點經驗,目前已經形成了初步思路。總的考慮是,建立以賬户製為基礎、個人自願參加、國家財政從税收上給予支持,資金形成市場化投資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在緊鑼密鼓地推出。 [6] 
五部門聯合發佈《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
2022年11月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4日聯合發佈《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對個人養老金參加流程、資金賬户管理、機構與產品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14] 

個人養老金政策

個人養老金試點政策

個人税延型養老保險
作為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重要形式之一,個人税延型養老保險已在中國展開操作。
2018年4月,財政部、税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證監會發布《關於開展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指出,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3] 
試點政策內容
對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户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標準內税前扣除;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户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税;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再徵收個人所得税。 [3] 
先行城市
2022年,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國家税務總局四川省税務局,面向全省21個市(州)開展了四川省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申報工作。通過各城市自願申報、申報城市陳述、組織專家評審,並經省政府同意,確定成都為四川省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 [10] 
四川省將按照國家有關部署和要求,適時在成都啓動實施個人養老金先行工作,推進四川省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促進養老保險制度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保險需要,讓個人養老金參加人在養老保險一、二支柱的基礎上,再增加一份養老積累,進一步提高參保人養老收入水平和老年生活保障。 [11] 
2022年7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在人社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人社部將繼續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配套政策,制定2022年調劑資金調撥方案並做好資金調撥工作,進一步統一規範各省養老保險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配套政策,確定個人養老金制度試行城市。 [12] 

個人養老金管理辦法

2018年5月16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財政部税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關於開展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財税〔2018〕22號)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税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的通知》(銀保監發〔2018〕20號)有關規定,制定印發了《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5] 

個人養老金税收優惠

2022年9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所得税優惠: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税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徵税,領取收入的實際税負由7.5%降為3%。政策實施追溯到2022年1月1日。 [13] 

個人養老金法律法規

2020年01月,中國銀保監會、財政部、人社部等部門對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作出部署,將完善養老保障第三支柱、鼓勵金融機構發展養老產品作為工作重點之一。
2021年2月26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就業和社會保障情況新聞發佈會將推出個人養老金制度。 [6] 
2022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國辦發〔2022〕7號) [8] 
《意見》指出,推動發展適合中國國情、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意見》規定,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户制度,繳費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户。參加人應當指定或者開立一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用於個人養老金繳費、歸集收益、支付和繳納個人所得税。
《意見》明確,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 [7]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國家制定税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並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意見》規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資金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 [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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