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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鎖定
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簡稱:税延養老保險),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費,在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税款,它實質上是國家在政策上給予購買養老保險產品個人的税收優惠。 [1-2] 
2018年5月1日,税延養老保險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三地正式開啓為期一年的試點 [3]  。截至2020年4月底,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累計實現保費收入3億元,參保人數4.76萬人 [3] 
2023年9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通知指出,個税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公司應當有序開展個税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業務與個人養老金銜接,原則上於2023年底前完成各項工作。 [9] 
中文名
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簡    稱
税延養老保險

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歷程

2014年8月10日,《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發佈,意見提出研究完善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税收政策。完善健康保險有關税收政策。適時開展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4] 
2018年4月2日,財政部等五部門的《關於開展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上海市、福建省和蘇州工業園區先行試點,在試點地區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等納税人均可投保。 [5-6] 
2018年4月25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商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税務總局,制定的《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發佈。 [7] 
2018年5月16日,為推動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順利落地,規範保險公司税延養老保險業務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發佈了《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1] 
2018年6月6日下午,6家保險機構的税延養老保險產品首批獲得中國銀保監會批准銷售。這6家保險機構分別為:太平洋人壽、中國人壽、平安養老、新華人壽、太平養老、泰康養老。 [8] 
2023年9月5日,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消息,金融監管總局發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與個人養老金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個税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公司應當有序開展個税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業務與個人養老金銜接,原則上於2023年底前完成各項工作。 [9] 

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基本介紹

由於在購買保險和領取保險金的時候,投保人處於不同的生命階段,其邊際税率有非常大的區別,對於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優惠。從而能拉動個人購買養老險的需求,也是拉動內需的一個催化劑。

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情況

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2018年6月7日,個人税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產品正式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蘇州工業園區三個試點區域開售。 [8] 
截至2019年9月底,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銷售額不足2億元。 [2] 
截至2020年4月底,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累計實現保費收入3億元,參保人數4.76萬人。 [3] 

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四點要求

2018年6月6日銀保監會在下發給6家保險機構的批覆中,共提出四點要求。
一是,公司在使用上述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時,應加強銷售管理,向消費者全面充分説明產品基本條款和產品賬户利益條款等,確保消費者正確理解保險合同; [8] 
二是,公司要科學引導和管理客户需求,切實做好客户服務工作;
三是,公司應加強業務現金流監測和償付能力管理,定期開展準備金充足性評估,防範經營風險,確保業務長期健康發展;
四是,對於使用上述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公司應及時向銀保監會報告。 [8] 

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參保案例

如果一位參保人每月應税收入17000元,那他每月保費扣除限額為1000元,實施個税遞延政策後他每月少繳個税250元,一年少繳3000元。
假設一位參保人從30歲開始購買個税遞延商業養老保險,每月拿出1000元投保,產品保證收益率是複利3.5%,等60歲退休時,總共繳納保費36萬元,但賬户價值變成了61.8萬元。通過精算,一個月可以領到2746元。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