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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
(基督教神學術語)
鎖定
信仰( Faith)簡稱“信”。
基督教神學術語。它有兩個基本意義:1、宗教社團所持守的信條之整體;2、對
神的信仰。
來源出處
基督教
新教強調對神的信仰主要體現為對《
聖經》所載上帝的
啓示和
耶穌之教誨的信奉和遵從。天主教認為這還應包括對正統教義的接受和對
聖事功效的堅信。
關於信仰來源,歷史上主要有兩種觀點:1、認為信仰的源頭是上帝,上帝賜信仰於人心中,然後人才可能相信。這種觀點以
奧古斯丁、
加爾文為代表。2、認為信仰是出於人的自由抉擇,只有確認人有選擇信的能力才可譴責“不信”為罪。這種觀點以
貝拉基主義和
半貝拉基主義為代表。信仰在基督教教義中還與望(希望)、愛(仁愛)並列為三大倫理美德,要求基督徒相信神並遵守神頒佈的道德戒律。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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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光訓 金魯賢.《基督教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10月:第7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