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信仰

(基督教神學術語)

鎖定
信仰( Faith)簡稱“信”。基督教神學術語。它有兩個基本意義:1、宗教社團所持守的信條之整體;2、對的信仰。
中文名
信仰
外文名
Faith
來源出處
基督教新教強調對神的信仰主要體現為對《聖經》所載上帝的啓示耶穌之教誨的信奉和遵從。天主教認為這還應包括對正統教義的接受和對聖事功效的堅信。
關於信仰來源,歷史上主要有兩種觀點:1、認為信仰的源頭是上帝,上帝賜信仰於人心中,然後人才可能相信。這種觀點以奧古斯丁加爾文為代表。2、認為信仰是出於人的自由抉擇,只有確認人有選擇信的能力才可譴責“不信”為罪。這種觀點以貝拉基主義半貝拉基主義為代表。信仰在基督教教義中還與望(希望)、愛(仁愛)並列為三大倫理美德,要求基督徒相信神並遵守神頒佈的道德戒律。 [1] 
參考資料
  • 1.    丁光訓 金魯賢.《基督教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10月:第7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