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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清關

鎖定
我們經常講的俄羅斯清關是:俄羅斯清關(Customs Clearance)即俄羅斯結關,是指到俄羅斯進口貨物、俄羅斯出口貨物和在俄羅斯轉運貨物進入俄羅斯或出口俄羅斯海關關境或國境必須向俄羅斯海關申報,辦理俄羅斯海關規定的各項手續,履行各項法規規定的義務;只有在履行各項義務,辦理俄羅斯海關申報、查驗、徵税、放行等手續後,貨物才能放行,貨主或申報人才能提貨。
中文名
俄羅斯清關
外文名
Customs Clearance
別    名
俄羅斯結關
所屬類別
海關

俄羅斯清關簡介

同樣,載運進出口貨物的各種運輸工具進出境或轉運,也均需向俄羅斯海關申報,辦理俄羅斯海關手續,得到俄羅斯海關的許可。貨物在俄羅斯結關期間,不論是進口、出口或轉運,都是處在俄羅斯海關監管之下,不準自由流通。而這一流程統稱為 俄羅斯清關。

俄羅斯清關通關程序

俄《海關法典》規定,海關手續應在發貨人(出口時)或收貨人(進口時)或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俄海關機關的指定地點辦理。辦理時間為俄國家海關委員會規定的海關機關工作時間。
根據有關方面的請求,海關手續可在其它地點和非海關工作時間辦理,但需收取雙倍手續費。俄國家海關委員會有權決定某些種類的商品和交通工具只能在指定的海關機關辦理海關手續。
某些商品只有辦完動植物檢疫、生態及其他檢驗後方可辦理海關手續。
辦理海關手續所必需的單證包括:
1、貨物報關單;
2、海關價值申報單;
3、許可證(指受許可證和配額管理的商品);
4、商檢證書(指需進行商檢的商品);
5、有關商品的許可證書(指受有關國家機關監督的商品),其申領地點如下:
A、動植物產品-農業部動植物檢疫局;
B、電離子輻射源產品-國家流行病衞生監督委員會;
C、非軍用武器及配套炸藥-內務部;
D、無線電電子設備和高頻率儀器-國家通訊信息委員會;
6、原產地證(指商品產地為享受關税優惠的國家);
7、法律規定的關税、税費付訖的單據;
8、進口合同登記證;
9、其它補充單證。
海關手續分為初步手續和基本手續兩部分。初步手續係指貨物按一定的海關制度存放之前應辦理的手續,旨在防止運入違禁品併為海關目的進行商品驗證。基本手續係指在海關接收報關單後,由海關、報關人及其他對貨物和交通工具擁有全權的人員應辦理的手續。
應受海關進行監管的進口貨物和交通工具通常運到收貨人或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海關並在那裏辦理海關手續。
對貨物和交通工具擁有全權的人員應在俄國家海關委員會規定的期限內提交報關單,該期限不得超過向海關提交貨物後的15天(若是酒精飲料和煙草製品不得超過10天)。
如海關確認受理報關單,則應將報關單編號並註明受理日期。如對所提交的單證、信息發生懷疑,海關有權索要補充單證和信息,以便檢查報關單和提交的單證所含信息是否準確。
海關負責人須在不超過10天的期限內審查單證並作出是否放行的決定(若是易腐貨物則不超過3天)。上述期限自報關單提交之日起算。
運入消費税應税商品時還須提前辦理貨物申報,在預計貨物過境之日前10-30天內須向海關提交臨時報關單並將海關税費保證金存入海關帳户。保證金率根據俄國家海關委員會1994年8月17日第420號命令予以確定。
以下情況可不存入保證金:
貨物是由持有國家海關委員會許可證的海關承運人運輸的;
貨物是根據1975年國際貨運公約運輸的。

俄羅斯清關關税制度

自1996年7月1日起,俄已取消所有商品的出口關税。自1999年開始又恢復對某些商品徵收臨時出口關税。
2000年4月1日起,俄開始實行新的進口關税税率表(正式名稱為《俄羅斯聯邦海關税則》)。新税率表的商品編碼由原來的9位數字變為10位數字;對80種商品的税率進行了調整,其中上調的30種,下調的45種,另外5種商品在從價税不變的情況下規定了從量税。
俄聯邦政府2000年11月27日發佈第886號決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實行新的進口關税税率,大多數商品為從價税,但有的商品須計徵從量關税和複合關税。新的關税政策將原7檔進口税率(0%、5%、10%、15%、20%、25%、30%)減為4檔,即5%、10%、15%和20%,這次簡化和下調的進口税率佔到三分之一以上,是對原有税率的重大改善,也是為俄入世所做的一次調整與準備。
俄對不同類型國家按不同税率徵收進口關税。税率表上所標税率為基本税率。凡從享有最惠國待遇的國家進口的商品按基本税率計徵關税;凡從不享有最惠國待遇的國家進口的商品按基本税率2倍計徵關税。
與俄簽有自由貿易協定的獨聯體國家及聯合國貿發會議批准可享受普惠制的發展中國家均可在俄享受關税優惠。其中對產自與俄簽有自由貿易協定的獨聯體國家及最不發達國家的商品免徵進口關税,對產自發展中國家的商品按基本税率的75%計徵關税。中國屬於享受普惠制優惠的發展中國家之列,優惠幅度為25%。
為享受優惠關税,報關人必須遞交產地證書。如遞交不出產地證書,但可用其它方法確定產地,對產自與俄簽有自由貿易協定或享有最惠國待遇的國家的商品按基本税率計徵進口關税。對產地不明的商品按基本税率2倍計徵。
但下列商品不享受進口關税優惠:果汁、菜汁、礦泉水、汽水及其它非酒精飲料、曲啤、80度以內非變性食用酒精、烈性酒、甜酒、其它酒精飲料、合成材料服裝、鞋、護腿套、天然寶石、人造寶石及其製品、非金銀寶石婦女飾物,電話機、電唱機、錄音機、音箱、錄相機、放相機、無線電話電報傳送接收設備、廣播電視傳送接收設備、小汽車、客貨兩用車、賽車、鐘錶、鐘錶零件、錶帶、錶鏈。
外商企業註冊後一年內作為法定資本投資進口的商品免徵關税和其它税,但消費税應税商品除外。
用於國際貨運的交通工具及其附屬設備、作為人道主義援助和慈善目的輸入的商品、自然人非用於生產或其它商業目的而輸入的總值在1000美元以內和重量在50公斤以內的商品免税。
為對進口商品計徵關税,須確定商品的税號、價值和產地。
海關估價是計徵商品關税的依據。俄《關税法》規定對進口商品進行海關估價用以下6種方法:
按商品成交價估價;
按相同商品成交價估價;
按同類商品成交價估價;
按減值法估價;
按加值法估價;
參照國際慣例估價法估價。
進口商品的海關估價由報關人向海關申報。報關人應按海關的要求提供能證明所報價值的一切必要單證,包括:合同及合同補充書;發票及銀行結算憑證;運單及保險單;發貨國報關單;訂貨單;倉單;廠家商品目錄、價目表、明細單;裝箱單;產地證書;商檢證書;安全證書及其它單證。
俄《關税法》依據現行國際慣例,規定了商品產地國的確定原則。
為證明商品產地國,進口商應向俄海關提供商品產地證書。如產地為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時,應提供A型產地證書;如產地為獨聯體國家時,應提供CT-1型產地證書。此外,對受配額及其它措施限制進口的商品,對國際協定及俄國內環保、國家安全等法律有特殊規定的進口商品以及海關對產地有懷疑的進口商品均須提供產地證書。
按照關貿總協定承認的民族經濟保護權,俄《關税法》還規定對某些進口商品徵收反傾銷税、反補貼税和特別關税。
除進口關税外,進口商還應繳納海關手續費,目前為商品發票總價值的0.15%。

俄羅斯清關外匯管理

為擴大對俄投資吸引力,保證經濟領域投資的持續性,減少外匯流失,俄政府與俄聯邦中央銀行先後頒佈了《俄聯邦銀行業發展計劃》、《外匯調節與外匯監督法》、《打擊金融領域非法洗錢活動法》修改議案、《不誠信貸款組織法》等多項法案,在俄金融領域外匯市場的宏觀調控方面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對進出口活動的外匯管理
1、出口收匯:1994年俄開始對出口商的外匯收入情況進行全面監督和檢查。經營外貿業務的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將出口商的出口收匯情況傳給外匯監控系統的計算機中心,該中心立即與原已儲存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對,檢查出口商是否有隱匿外匯收入的行為。為防止資本外流,98年金融危機以後,俄對出口貿易的支付方式進行了嚴格限制:只有在出示100%預付款證明或已開立出口商品海關價值全額信用證後,出口商品方可出境。1999年初,俄央行還規定,出口商必須將出口收入的50%通過授權銀行在外匯市場上出售,25%的外匯收入直接交售給中央銀行。
2、進口付匯: 98年金融危機以後,俄進一步加強了對進口貿易的管理,禁止以商業信貸和預付款的方式將資金匯出境外,只有在得到商品已進入海關監管區的通知後或進口商開立信用證的情況下,銀行方可進行支付。1999年初,俄央行規定,俄進口商在向國外預付進口貨款時,必須在負責匯付的銀行存上等同於貨款的盧布款,待其提交貨單證後,方可被退還盧布款。2001年1月,俄開始實施《對進口商支付外匯實行監督的制度》,擴大了對在進口活動中使用外匯的監督範圍,不僅可以監督支付外匯的出口合同,而且可以監督以盧布和票據進行結算的各種出口合同,俄政府正在計劃將外匯監督擴大到轉口業務和臨時進口業務。
二、實現經常性項目的盧布自由兑換
自1996年6月1日起,俄羅斯開始承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有關義務,實行經常性項目的盧布自由兑換政策,但這並不意味着盧布在國際結算中已成為完全自由兑換貨幣,俄政府仍將在與資本流動有關的業務方面實行國家外匯調節和監督措施。
三、實行有管理的盧布匯率政策
1998年8月金融危機爆發以後,俄中央銀行放棄了“外匯走廊”,實行有管理的自由浮動匯率政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俄央行在確定官方匯率時不僅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同時還要考慮國家國際收支經常項目差額、國家黃金外匯儲備及通貨膨脹水平等綜合指標,此外還通過採取提高商業銀行客户存款的儲備率、發行央行債券、調低再貸款利率等措施來穩定盧布匯率;另一方面,雖然俄羅斯已取消專門匯市,所有外匯交易商在早市和午市上均可按普通匯市的規則自由買賣外匯,但俄政府對統一後的外匯交易市場還存在較強的行政干預作用。
四、建立準備金制度
98年金融危機以後,俄央行規定,俄各銀行與在避税區註冊的俄羅斯公司進行業務時必須建立準備金,其數額不得少於每項業務額的50%。
五、限制出境攜匯額度
由於近年來俄外貿大量順差,外匯流失嚴重等原因,俄政府於2003年12月頒佈了《外匯調節與外匯監督法》,對自然人攜帶外匯現金出境做出新的規定:“如自然人一次攜帶出境的外匯現金額不超過3000美元以下者,無需填寫海關報關單;如攜匯額在3000-10000美元者,必須填寫報關單,不必提供銀行攜匯出境證明;如攜匯額高於入境申報金額並超過10000美元者,不允許出境,超出金額可通過銀行匯往境外。”
據俄媒體報道,俄政府較從前放寬自然人攜匯出境額度,是因為考慮到過低限額會影響“國際倒爺”的生意,從而影響俄低收入者的生活消費等因素。俄政府此舉,還將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外匯大量流失和外匯儲備急速下降。
六、外匯匯款制度
1996年6月,俄央行取消了活期帳户和匯款的外匯業務限制,企業可將存款兑換成外匯,並根據進口合同匯往境外,銀行收取一定匯出費用。在俄企業售後所得盧布可以自由兑換成美元,但要交納0.5-1%銀行手續費。

俄羅斯清關市場限制

一、俄對外資的准入要求
(一)限制外資投資的方式。1、俄聯邦政府特許;2.由俄聯邦政府或由其授權聯邦機構規定外資參股(投資)在具體項目投資總額中的最高限額,或者規定從事特定活動經濟組織的法定(合股)資本中參股(投入)的最高限額。上述限制方式普遍運用於外國對俄投資的具體實踐,成為調節和限制外資活動的基本方式。
(二)一些部門和行業成為外資的禁區。雖然俄尚無明確的立法或規定禁止外資進入哪些部門或產業,但依據俄部門、行業成文或不成文的條例或規定,以及一些散見於其它法律中的條文,大致可以勾勒出俄禁止外國投資人投資和活動的產業、經營項目和領域,涉及內容包括:核武、核能及國防、軍工領域;信息及保密領域(如屬國家機密的俄密碼設備及加密信息傳遞等);
特殊產品(如生產任何面額的貨幣和國家有價證券等);資源生態情報(如與海洋漁港水利設施建設、維修、改建及發展有關的活動等);衞生防疫等。
二、俄對外國公司在俄經營活動的要求
(一)俄在具體領域對外國公司的經營限制
1、對外貿易領域。包括關税壁壘和非關税措施;
2、國內貿易市場。俄對外資進入其批發和零售市場尚無特殊限制,僅規定在經營某些項目時需申辦許可證;
3、電信業。根據相關規定,外資進入該領域不可註冊獨立的外資公司,只可建立合資公司,且俄方必須佔有51%以上的股份。除此之外,俄還要求對用於俄通信互聯網上的綜合電信設備必須完全滿足為這類設備制定的現行技術要求,並應有俄國家頒發的入網證作為證明。
4、旅遊業。俄政府對發展旅遊業十分重視,通過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對旅遊公司進行許可證管理,並實施旅遊項目標準化、旅遊產品質量鑑定的管理制度。
5、銀行業。目前,俄不僅對國外股權組成及國外銀行在俄境內的運作模式作出限制(禁止設立分行),規定了國外銀行的業務經營範圍(借貸業務受限)。在俄開設的外資銀行,其中本地員工不應低於員工總數的75%。
6、保險業。俄禁止國外保險公司參與其強制保險方案,而這對國外公司能否在俄立足非常關鍵。
7、航空業。目前外資在俄從事加工、生產、試驗、修理及技術利用的航空企業中僅允許擁有25%的股份和一股法定資本金,同時還有外國投資者不能參加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管理工作等限制。

俄羅斯清關海關查扣

2008年9月11日,在莫斯科繁華的ACT市場裏,黃建仁正忙碌地整理貨物,準備打包運給自己的零售商。此時只見幾輛警車,載着許多特警,全副武裝來到ACT市場。隨後特警迅速地封鎖了市場,以及市場周邊8個大倉庫。
突發的情況,讓市場裏為數眾多的中國商人頓時傻了眼,他們從未想到查扣事件會降臨這個市場。一些中國商户關閉門店,也有一些商户和特警理論,也有電話呼告的……整個市場陷入一片慌亂之中。
事件緣由俄羅斯總檢察院派出上百名特警,以打擊“灰色清關”為由,查封了莫斯科阿斯泰(ACT)市場在內的8大倉庫。俄羅斯中南集團總經理、莫斯科温州同鄉會會長黃建仁説:“被封華商的貨物成本高達約21億美元,將近2萬個集裝箱,涉及國內2000多家企業,其中温州商人佔到至少10億美元。” 這是俄羅斯針對中國商人發動的有史以來最大的“灰色清關”事件。“現在連覺都睡不着”,黃建仁無奈地説。一旦被俄方強制拉走,對中國商人的打擊將是慘重的。 [1] 
查扣事件不只在流通的市場中。2006年5月俄羅斯總統頒佈命令,將俄羅斯海關的隸書關係作出調整,海關不再隸書與俄羅斯經濟和貿易發展部,直接歸俄羅斯聯邦政府。同時自2006起年格爾曼·奧斯卡洛維奇·格列夫掌管俄羅斯海關後,為打擊積習已久的“灰色清關”及猖獗的走私行為,出台了一系列極其嚴格執行海關的職責工作的措施,甚至可以説是“苛刻”的措施,以至影響至今天俄羅斯的海關仍然讓很多出口商在報關、清關時感到棘手;如果對俄羅斯市場規則及海關法規不夠了解,一旦發生查扣,將造成輕則幾萬、多則數十萬以上的損失。向俄方公司寄樣時亦需註明申報價值,否則可能發生數百美元的關税費。
針對這些情況,建議國內的出口商在出口之前先向正規的行業協會或質量檢驗公司(如Portman Quality Inspection Co.,Ltd)諮詢,以避免發生損失。

俄羅斯清關經貿部門

俄羅斯聯邦政府
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о Росси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經濟發展和貿易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ГО РАЗВИТИЯ И ТОРГОВЛИ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工業、科學和技術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ПРОМЫШЛЕННОСТИ, НАУКИ И ТЕХНОЛОГИЙ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海關委員會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ТАМОЖЕННЫЙ КОМИТЕТ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外交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ИНОСТРАННЫХ ДЕЛ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農業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СЕЛЬСКОГО ХОЗЯЙСТВ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內務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ВНУТРЕННИХ ДЕЛ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税警局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НАЛОГОВОЙ ПОЛИЦИИ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邊防局
ФЕДЕРАЛЬНАЯ ПОГРАНИЧНАЯ СЛУЖБ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反壟斷和企業支持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ПОАНТИМОНОПОЛЬНОЙ ПОЛИТИКЕ И ПОДДЕРЖКЕ ПРЕДПРИНИМАТЕЛЬСТВА
俄聯邦原子能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ПОАТОМНОЙ ЭНЕРГИИ
俄聯邦電視廣播和出版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ПОДЕЛАМ ПЕЧАТИ, ТЕЛЕРАДИОВЕЩАНИЯ И СРЕДСТВ МАССОВЫХ КОММУНИКАЦИЙ
俄聯邦衞生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ЗДРАВООХРАНЕНИЯ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財產關係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ИМУЩЕСТВЕННЫХ ОТНОШЕНИЙ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國防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ОБОРОНЫ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教育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ОБРАЗОВАНИЯ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民族和移民政策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ПО ДЕЛАМ ФЕДЕРАЦИИ, НАЦИОНАЛЬНОЙ И МИГРАЦИОННОЙ ПОЛИТИКИ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
俄聯邦自然資源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ПРИРОДНЫХ РЕСУРСОВ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交通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ПУТЕЙ СООБЩЕНИЯ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通訊和信息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ПОСВЯЗИ И ИНФОРМАТИЗАЦИИ
俄聯邦運輸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ТРАНСПОРТ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勞動和社會發展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ТРУДА И СОЦИАЛЬНОГО РАЗВИТИЯ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財政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ФИНАНСОВ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能源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ЭНЕРГЕТИКИ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司法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ЮСТИЦИИ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俄聯邦漁業委員會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КОМИТЕТ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ПОРЫБОЛОВСТВУ
俄聯邦標準和計量委員會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КОМИТЕТ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ПОСТАНДАРТИЗАЦИИ И МЕТРОЛОГИИ
俄聯邦證券委員會
ФЕДЕРАЛЬНАЯ КОМИССИЯ ПО РЫНКУ ЦЕННЫХ БУМАГ
俄聯邦擋案局
ФЕДЕРАЛЬНАЯ АРХИВНАЯ СЛУЖБА РОССИИ
俄聯邦金融安全和破產局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РОССИИ ПО ФИНАНСОВОМУ ОЗДОРОВЛЕНИЮ И БАНКРОТСТВУ
俄羅斯航空航天署
РОССИЙСКОЕ АВИАЦИОННО-КОСМИЧЕСКОЕ АГЕНТСТВО
俄羅斯系統管理局
РОССИЙСКОЕ АГЕНТСТВО ПО СИСТЕМАМ УПРАВЛЕНИЯ
俄羅斯造船局
РОССИЙСКОЕ АГЕНТСТВО ПО СУДОСТРОЕНИЮ
俄羅斯專利和商標局
РОССИЙСКОЕ АГЕНТСТВО ПО ПАТЕНТАМ И ТОВАРНЫМ ЗНАКАМ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