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太地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
鎖定
- 中文名
- 亞太地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
- 外文名
- WORLD HERITAGE TRAINING AND RESEARCH IN STITUTE FOR THE ASIA AND PACIFIC REGION
- 成立時間
- 2007年10月
- 主管部門
- 中國政府、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亞太地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簡介
亞太地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WORLD HERITAGE TRAINING AND RESEARCH IN STITUTE FOR THE ASIA AND PACIFIC REGION, 以下簡稱遺產中心)是一個專門從事世界遺產研究和培訓教育的非營利性組織, 是中國政府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合作成立的機構.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4屆會員國大會(2007年10月,法國巴黎)正式批准中國政府的申請,成立該中心,屬於UNESCO的II類機構。
遺產中心的宗旨是通過培訓、研究、信息推廣以及網絡建設,提高亞太地區參與世界遺產申報、保護、保存以及管理工作的人員及其機構的能力,促進亞太地區落實世界遺產公約。其目標為:
(1)促使亞太地區世界遺產保護領域研究與培訓機構及其開展的相關活動在地理分佈上更為均衡;
(2)提高亞太地區遺產項目在《世界遺產名錄》中的代表性及其分佈的均衡性;
(3)完善亞太地區世界遺產地的保護和管理;
(4)增加公眾的世界遺產保護意識,推動信息的自由流通,進而擴大世界遺產的影響;
(5)通過在亞太地區開展世界遺產合作項目,增強與教科文組織、其他地區的國際和國家機構的合作伙伴關係。
為了實現其目標,遺產中心將具有以下基本職能:
(1)面向亞太地區,開展短期和長期的世界遺產培訓和教育項目。培訓對象包括遺產地管理者、教育工作者和技術人員。培訓的內容為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的保護,包括世界遺產地申報知識、世界遺產地的保護和管理方法、世界遺產地保護狀況的監測、評價和報告等。
(2)與亞太地區和其他地區遺產保護培訓與研究中心合作,對世界遺產的重大地區性和全球性問題展開研究,對特定的遺產資源進行調研;
(3)在世界遺產涉及的領域,舉辦地區和國際研討會、論壇、培訓班等學術交流活動;
(4)收集和建立本地區世界遺產資源及其保護和管理的綜合數據庫系統;
(5)通過互聯網絡、出版物等傳媒形式,收集和傳播世界遺產信息、知識以及本地區各國培訓和研究成果;
(6)促進本地區世界遺產保護領域的合作項目,並在區域層面,建立世界遺產專業技術人員的交流機制;
(7)鼓勵本地區世界遺產管理人員的交流網絡的建立,加強本地區世界遺產保護的信息、知識和經驗共享;
(8)積極開展學科建設,在中國和本地區其他國家的研究機構和高等院校,引進世界遺產相關的學科教育項目並開展學術研究活動。
遺產中心設立管理委員會,為最高的決策機構。管理委員會主席由中國政府代表擔任,管委會成員包括來自UNESCO總幹事的代表、世界遺產公約指定的諮詢機構代表、中國政府相關部門的代表、舉辦單位代表(北京大學、同濟大學和蘇州市)等。作為遺產中心的最高決策機構,管理委員會將全面負責遺產中的發展戰略、重要政策制定、以及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的審批等總要職責。在管理委員會休會期間,其職能由管理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執行。遺產中心還設置諮詢委員會,為其發展過程中的技術和管理提供諮詢。遺產中心總部秘書處設在北京大學,是該中心的執行機構,負責按照管委會審批的中長期發展計劃、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協調和組織中心的培訓、研究和技術諮詢等活動。遺產中心下設三個分中心,分別為北京分中心、上海分中心和蘇州分中心。分中心負責遺產中心所有研究、培訓和諮詢項目的具體執行。北京分中心設在北京大學,主要涵蓋自然遺產保護、考古挖掘與遺址管理以及文化景觀管理。上海分中心設在同濟大學,主要負責建築和建築羣遺產保護以及歷史遺址和文化景觀管理;蘇州分中心主要由蘇州市園林局負責雲組織,主要負責長傳統建築技術和恢復、保護材料分析以及歷史園林的恢復與維護等。
遺產中心的主要活動包括開展世界遺產保護相關學科的短期培訓和學位培訓、世界遺產地申報、保護、展示和管理相關的研究和開發、知識管理和傳播(包括國際研討會、論壇、出版物、網絡等主要手段)。其服務的對象是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保護世界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公約》的簽約國家。
[1]
- 參考資料
-
- 1. 亞太地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網[引用日期2021-05-13]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3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小胖_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