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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論

(陸機所作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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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論》是西晉文學家陸機所作的一篇議論文。蕭統將其收錄於《文選·卷五十四》論一類。
作品名稱
五等論
作    者
陸機
創作年代
西晉
作品出處
文選
作品體裁

五等論作品原文

夫體國經野,先王所慎1;創制垂基,思隆後葉。然而經略不同,長世異術。五等之制,始於黃唐,郡縣之治,創自秦漢2。得失成敗,備在《典》《謨》,是以其詳可得而言。
夫先王知帝業至重,天下至曠,曠不可以偏制,重不可以獨任,任重必於借力,制曠終乎因人。故設官分職,所以輕其任也;並建五長,所以弘其制也。於是乎立其封疆之典,裁其親疏之宜,使萬國相維,以成磐石之固;宗庶雜居,以定維城之業。又有以見綏世之長卿,識人情之大方,知其為人不如厚己,利物不如圖身;安上在於悦下,為己在乎利人。故《易》曰:悦以使民,民忘其勞,孫卿曰:不利而利之,不如利而後利之之利也。是以分天下以厚樂,而己得與之同憂;饗天下以豐利,而我得與之共害。利博則恩篤,樂遠則憂深,故諸侯享食土之實,萬國受世及之祚矣。夫然,則南面之君各務其治,九服之民知有定主,上之子愛於是乎生,下之體信於是乎結,世治足以敦風,道衰足以御暴。故強毅之國不能擅一時之勢,雄俊之士無所寄霸王之志。然後國安由萬邦之思治,主尊賴羣后之圖身,譬猶眾目營方,則天網自昶;四體辭難,而心膂獲乂3。三代所以直道,四王所以隆業也4
夫盛衰隆敝,理所固有,教之廢興,系乎其人,原法期於必涼,明道有時而暗。故世及之制,敝於強御,厚下之典,漏於末折,侵弱之釁,遘自三季,陵夷之禍,終於七雄。惜者成湯親照夏後之鑑,公旦目涉商人之戒,文質相濟,損益有物。故五等之禮,不革於時,封畛之制,有隆焉爾者,豈玩二王之禍而暗經世之算乎?固知百世非可懸御,善制不能無敝,而侵弱之辱,愈於殄祀5,土崩6之困,痛於陵夷也。是以經始權其多福,慮終取其少禍,非謂侯伯無可亂之符,郡縣非致治之具也。故國憂賴其釋位,主弱憑其翼戴7。及承微積敝,王室遂卑,猶保名位,祚垂後嗣,皇統幽而不輟,神器否而必存者,豈非置勢使之然歟!
降及亡秦,棄道任術8,懲周之失,自矜其得。尋斧始於所庇,制國昧於弱下9,國慶獨饗其利,主憂莫與其害,雖速亡趣亂,不必一道,顛沛之爨,實由孤立。是蓋思五等之小怨,忘經國之大德,知陵夷之可患,暗土崩之為痛也。周之不競,有自來矣。國乏令主,十有餘世。然片言勤王,諸侯必應10,一朝振矜,遠國先叛,故強晉收其請隧之圖,暴楚頓其觀鼎之志11,豈劉、項之能窺關,勝、廣之敢號澤哉!借使秦人因循周制,雖則無道,有與其弊,覆滅之禍,豈在曩日12
漢矯秦枉,大啓候王,境土逾溢,不遵舊典,故賈生憂其危,晁錯痛其亂。是以諸侯阻13其國家之富。憑其士民之力,士足者反疾,土狹者逆遲。六臣犯其弱綱,七子衝其漏網14。皇祖夷於黥徒,西京病於東帝15。是蓋過正之災,而非建侯之累也。然呂氏之難,朝士外顧;宋昌策漢,必稱諸侯16。逮至中業,忌其失節,割削宗子,有名無實,天下曠然,復襲亡秦之軌矣。是以五侯作威,不忌萬邦;新都襲漢,易於拾遺也。光武中興,篡隆皇統,而猶遵覆車之遺轍,養喪家之宿疾,僅及數世,奸軌充斥。卒有強臣專朝,則天下風靡,一夫縱橫,則城池自夷,豈不危哉!
在周之世,難興王室,放命者七臣,幹位者三子17。嗣王委其九鼎,鉦顰震於閫宇18。鋒鏑流乎絳闕,然禍止畿甸,害不覃及19,天下晏然,以治待亂。是以宣王興於共和,襄、惠振於晉、鄭20。豈若二漢,階闥蹔擾21,而四海已沸,孽臣22朝入,而九服夕亂哉!
遠惟王莽篡逆之事,近覽董卓擅權之際,億兆悼心,愚智同痛。然周以之存,漢以之亡,夫何故哉?豈世乏曩昔之臣,士無匡合之志歟?蓋遠績屈於時異,雄心挫於卑勢爾。故烈士扼腕,終委寇仇之手;中人變節,以助虐國之桀23。雖復時有鳩合同志以謀王室,然上非奧主,下皆市人,師旅無先定之班,君臣無相保之志,是以義兵雲合,無救劫弒之禍,民望未改,而已見大漢之滅矣。
或以諸侯世位,不必常全,昏主暴君,有時比跡,故五等所以多亂。今之牧守,皆以官方庸能,雖或失之,其得故多,故郡縣易以為治。夫德之休明,黜陟日用,常率連屬,鹹述其職,而淫昏之君無所容過,何則其不治哉!故先代有以之興矣。苟或衰陵,百度自悖,鬻官之吏以貨準才,則貪殘之萌皆如羣后也,安在其不亂哉!故后王有以之廢矣。且要而言之,五等之君,為己思治郡縣之長,為利圖物。何以徵之?蓋企及進取,仕子之常志;修己安民,良士之所希及。夫進取之情鋭,而安民之譽遲,是故侵百姓以利己者,在位所不憚;損實事以養民者,官長所夙夜也。君無卒歲之圖,臣挾一時之志。五等則不然,知國為己土,眾皆我民;民安,己受其利;國傷,家嬰其病。故前人慾以垂後,後嗣思其堂構,為上無苟且之心,羣下知膠固之義。使其並賢居治,則功有厚薄24;兩愚處亂,則過有深淺25。然則八代之制,幾可以一理貫26;秦、漢之典,殆可以一言蔽矣。 [1] 

五等論註釋譯文

1《周禮》曰:惟王建國,體國經野。鄭玄曰:體,猶分也。《漢書》王嘉曰:王者代天爵人,尤宜慎之。
2《漢書》曰:周爵五等,蓋千八百國,而太昊黃帝后,唐虞侯伯猶存,至秦遂並四海,分天下為郡縣,前聖苗裔,靡有孑遺者矣。漢興,因秦制度,以撫海內。班固《漢書》述曰:自昔黃唐,經略萬國,三代損益。降及秦漢,革剗五等,制立郡縣。
3四體,亦喻諸侯。心膂,亦喻王室也。《論語》丈人曰:四體不勤。《尚書》穆王曰:作股肱心膂。
4《論語》子曰: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包氏曰:三代,夏、商、周也。《禮記》曰:三王四代,唯其師。鄭玄曰:四代,謂虞、夏、商、周也。《漢書》武帝策詔曰:屬統垂業,廢興何如?
5《家語》孔子曰:文武之祀,無乃殄乎。
6《漢書》徐樂上書曰:何謂土崩,秦之末葉是也。人困而主不恤,下怨而上不知,此之謂土崩。
7《左氏傳》,王子朝告於諸侯曰:王居於彘,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又叔向語宣子曰:文之伯也。翼戴天子,加之以恭。
8《史記》曰:商鞅見秦孝公,謂景監曰:吾説君以帝王之道,君曰吾不能待。吾以彊國之術説君,君大悦。
9弱下之術,前王所棄,秦以為是,故謂之昧焉。《左氏傳》宋昭公將去羣公子,樂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本根無所庇廕矣。葛荔猶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為比,況國君乎?此所謂庇焉而縱尋斧也。賈逵《國語注》曰:尋,用也
10《論語》子曰:片言可以折獄。《左氏傳》狐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也。
11《左氏傳》:晉侯朝王,王享體,命之宥。請隧,弗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叔父之所惡也。又曰: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於雒。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杜預曰:示欲逼周,取天下也。
12曩日,謂土崩之禍也。
13阻:恃也。
14《漢書》賈誼曰:大抵彊者先反。及淮陰王楚,最彊,則先反。韓信倚胡,則又反。及貫高因趙資,則又反;陳豨兵精,則又反。彭越用梁,則又反。黥布用淮南,則又反。盧綰最弱,最後反。然誼言八而機言六者,貫高非五等,盧綰亡入匈奴,故不數之。《漢書》曰:景帝即位,朝錯説上,令削吳。及書至,吳王起兵誅漢吏二千石以下。膠西、膠東、淄川、濟南、楚、趙亦皆反也。
15皇祖,高祖也。《南都賦》曰:皇祖止焉。《史記》曰:淮南王黥布反,高祖自往擊之。布走,高祖時為流矢所中,行道病。《史記》曰:荊王劉賈者,不知何屬,高祖立賈為荊王。淮南王黥布反,東擊荊,賈與戰不勝,走富陵,為布軍所殺。《漢書》曰:賈稱從兄,而機以為皇祖,蓋別有所見。杜預《左氏傳注》曰:夷,傷也。《楚漢春秋》曰:下蔡亭長詈淮南王曰:封汝爵為千乘,東南盡日所出,尚未足黔徒羣盜所邪!而反,何也,然黥當為黔。《漢書》曰:吳王濞反,削吳會稽豫章郡。書至,起兵反,以袁盎為太常,使吳。吳王聞盎來,知其欲説,笑而應曰:我已為東帝,尚誰拜?不肯見盎。
16《漢書》曰:呂產、呂祿自知背高皇帝約,因作亂。朱虛侯使人告兄齊王,令發兵西。太尉勃、丞相平為內應,以誅諸呂,齊王遂發兵。又曰:呂后崩,大臣迎立代王。郎中令張武曰:以迎大王為名,實不可往。宋昌曰:羣臣議非也。內有朱虛東牟之親,外畏吳、楚、淮南、琅邪、齊、代之強,故迎大王,大王勿疑也。
17《左氏傳》曰:初,王姚嬖於莊王,生子頹,子頹有寵,蒍國為之師。及惠王即位,取蒍國之圃以為囿。邊伯之宮近於王宮,王取之。王奪子禽、祝跪與詹父田,而收膳夫之秩。故蒍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亂。因蘇氏。秋,五大夫奉子頹以伐王,不克,出奔温。蘇子奉子頹以奔衞,衞師、燕師伐周。冬,立子頹。杜預曰:石速,士也,不在五大夫之數。又曰: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襄王復之。又通於隗氏,王替隗氏,頹叔、桃子曰:我實能使狄。遂奉太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王出適鄭,處於汜。杜預曰:甘昭公,王子太叔帶也。又曰:王子朝賓起有寵於景王,王崩,子朝因舊官百工之喪職秩者,與靈景之族以作亂。單子逆悼王於莊宮以歸。杜預曰:子朝,景王之長庶子。悼王,子猛也。班固《漢書》述曰:孝景蒞政,諸侯方命。韋昭曰:方,放命,不承天子之制。七臣,蒍國、邊伯、詹父、子禽祝跪,及頹叔、桃子、賓起也。《王命論》曰:闇幹天位。《爾雅》曰:幹,求也。三子,子頹、叔帶、子朝。
18嗣王,惠襄悼也。兇族,三子也。《史記》曰:秦取周九鼎寶器。《尚書》曰:肆予敢求爾於天邑商。
19《毛詩》曰:覃及鬼方。毛萇曰:覃,延也。
20《史記》曰:周人相與畔,襲厲王,王出奔於彘。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厲王死於彘,二相乃共立宣王。又曰:惠王即位,衞師、燕師伐周,立子頹。鄭伯見虢叔曰:盍納王乎?虢公曰:寡人之願也。同伐王城。鄭伯將王自圉門入,虢叔自北門入,殺王子頹及五大夫。又曰:天王出居於鄭,避母弟之難也。晉侯辭秦師而下,次於陽樊。右師圍温,左師逆王,王入於王城,取太叔於温,殺之。杜預曰:叔帶,襄王同母弟也。
21階闥蹔擾,謂王莽也。
22孽臣,董卓也。范曄《後漢書》曰:何進私呼卓入朝,以脅太后。卓至,遂廢少帝為弘農王。
23《漢書》張博書曰:公卿變節。《史記》王歜謂燕將曰:今為君將,是助桀為暴也。
24言八代同建五等,而廢興殊跡者。譬並賢居治,而功有優劣也。
25言秦漢同立郡縣而脩短異期者。譬兩愚居亂,而過有輕重也。
26八代,謂五帝三王也。然此八代,異於辯亡,各觀文立義也。崔實《政論》曰:今既不能純法八代,故宜參以霸政。《論語》曰:吾道一以貫之。 [1] 

五等論作者簡介

陸機(261年-303年):字士衡,吳郡吳縣(今江蘇蘇州)人,西晉著名文學家、書法家。出身“吳四姓”之吳郡陸氏,吳國奠基人孫策之曾外孫,孫吳丞相陸遜之孫、大司馬陸抗第四子,與其弟陸雲合稱“二陸”。
陸機在吳時曾任牙門將,吳亡後隱居修學十年,始仕西晉。太康十年(289年),二陸來到洛陽,受太常張華賞識,名氣大振,時有“二陸入洛,三張減價”之説。歷任太傅祭酒、吳國郎中令、著作郎等職,與賈謐等結為“金谷二十四友”。趙王司馬倫掌權時,引為相國參軍,封關中侯。司馬倫被誅後,險遭處死,賴成都王司馬穎救免,此後便委身依之,為平原內史,世稱“陸平原”。太安二年(303年),任後將軍、河北大都督,率軍討伐長沙王司馬乂,卻大敗於七里澗,最終遭讒遇害,被夷三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