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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婚

鎖定
亂婚是性學對於原始社會的婚姻狀況的描述,也就是男女之間的性關係沒有任何束縛的真正的動物性的性結合。亂婚被認為是婚姻制度出現之始、羣婚出現之前的一種狀態,介乎有秩序和沒有秩序之間。
中文名
亂婚
社會對象
原始社會
所屬學派
性學
狀    態
介乎有秩序和沒有秩序之間

目錄

亂婚變遷

中國古代婚姻的變遷
禮記》中,把結婚看作“萬倫之始”,是“將合兩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婚姻已超出個人私事的範疇。對於中國女性來説,在以男性為中心、女子依附男子而生存的封建社會中,婚姻更是關係到一生命運和生死存亡的大事。
中國人歷來重視婚姻,結婚意向很強。
作為妻子、媳婦、母親,女性的全部價值都體現在婚姻和家庭中。婚姻成功,意味着一生的圓滿幸福,成為賢妻良母;婚姻不順利,則受盡丈夫公婆虐待,或遣送回家,或受苦受難,終身如奴。婚姻與女人的命運息息相關。婚姻,是婦女的苦難,又是婦女的希望;是婦女的囚牢,又是婦女的依靠。中國的女性往往視婚姻為唯一的歸宿和目標。千百年來,婚姻如同一道堅硬無情的鐵索,拴繫着婦女的身心,演繹着一幕幕被扭曲變態的悲歡離合。
婚姻,是男女兩性關係的社會組織形式,即為法律或社會風俗習慣所承認的、男女兩性結合為夫妻關係的社會組織形式。那麼,在人類社會的原始狀態下,男女兩性是怎樣結合的呢?
許多學者認為,所有的民族在初民階段都有過亂婚時代,也就是男女之間的性關係沒有任何束縛的真正的動物性的性結合。但是,這種“亂婚”狀態隨着人類智力的發展,逐漸地被改變,衍變為有一定限制的“羣婚”時代,即由一羣男子與一羣女子的結合。雖不同於純動物性的雜亂性關係,但在婚姻羣體內,人們還是有着無約束的性自由的,婚姻仍未完全脱離亂婚狀態。
羣婚時代,從其社會形態來看,是屬於“民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的母系氏族時代。中國古代神話裏流傳着聖人無父感天而生的説法。如華胥履人跡而生伏羲安登感神而生,神農、女節感流星而生,少吳、天樞感虹光而生……這些,可以作為中華民族曾經經過母系社會的一種推論。秦國呂不韋編纂的《呂氏春秋》中記載:“其民,聚生羣處,知母不知其父。” 《詩經·商頌》中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以及中國曆代古書上屢次記載的人與龍、星、虹等交感而生子的記載,也都是中國母系時代的一個佐證。 [1] 

亂婚迴歸

婚姻制度的歷史迴歸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的存在可稱之為細胞膜。男人或者女人其一定位為細胞核,雙核(兩個男人或者兩個女人或者一男一女)暫時不列入討論,必然會導致細胞結構穩定性下降。其他家庭成員構成細胞質。當然,這個細胞有其自己的運行機制。這個內容就海了去了。
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説,女人或者男人作為細胞核,已經歷經了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兩個歷程。氏族就是一個大家庭。而這兩個時期,男人或者女人作為相對附屬的細胞質成分圍繞細胞核運動。這會構成一個典型的金字塔型結構,一個女人或者男人做金頂,眾多男人或者女人做基數。需要注意的是,基數是平行的,只有分工的不同。
現行的一夫一妻制有一個弊端就是分工過於單一,在歷史的約束下,只形成了男女分工,嚴重製約了效率的提高。如果家庭可以按最優化原則來進行資源配置,顯然一對多的結構會比如今的家庭有活力,更能適應這個社會的競爭。如果有人問我愛情該怎麼辦?呵,你可以和你愛的所有人在一起生活,法律不約束你,當然前提是你愛的男人或者女人也都願意在一起生活。這時家庭似乎並不再是一個生活細胞,它更是一個在感情紐帶維繫下進行運轉並參與社會和市場的最具競爭力的經濟單位。你是不是覺得似乎有點共同生產的意思呀?但這並不能狹隘的理解為共妻。這只是個人選擇的結果,你可以自行選擇進入某一個家庭。
歷史從亂婚制到羣婚制,再到單婚制,似乎又開始了一種迴歸,走回羣婚制,再走向亂婚制。當然時代所處的經濟條件不同了,各種婚姻形式的本質是不同的,這是男人與女人平等的一種體現。所謂的女權運動只是女人爭取作為細胞核的一種鬥爭,只是一個歷史階段。
特別提醒,這並不是説提倡性開放,鼓勵淫亂,兩者之間是有本質的區別的。性解放運動和換妻遊戲其實是這種單婚制約束下的激進表現形式。
從歷史學和人類學的角度,重新審視了被眾多學者用來證明中國原始社會存在亂婚或雜亂性交的有關古籍和神話傳説,認為這些資料所反映的情形與人們所下的結論之間存在矛盾。古代學者由於受歷史條件的限制,對遠古先民的兩性關係作出了錯誤的判斷,而當代學者在用感生神話來解釋“知母不知父”的現象時則帶有先入為主的傾向,忽視了基本的歷史事實。文章認為古籍和神話傳説中“知母不知父”的現象並非是亂婚或雜亂性交的表現,而是反映了遠古人類對性交和生育之間的關係缺乏基本的生理常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