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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教育

鎖定

中醫藥教育教育改革

2020年11月26日,教育部、國家衞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佈《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教高〔2020〕6號),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傳承精華、守正創新,推動構建符合自身特點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充分發揮中醫藥教育服務健康中國建設、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基礎性重要作用,就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與高質量發展提出意見。
規範中醫藥院校附屬醫院、教學醫院認定與管理,舉辦中醫藥教育的高校新增、調整附屬醫院、教學醫院需經所在地教育、中醫藥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教育部、國家中醫藥局備案。
加強中醫藥教育質量評價。
加大中醫藥教育支持力度。各地教育、衞生健康、中醫藥等部門要將中醫藥教育發展納入教育、衞生健康、中醫藥發展規劃。
教育部、國家衞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中醫藥教育協調機制,加強對中醫藥教育的宏觀規劃、政策保障、工作指導和質量監控,建立中醫藥教育與中醫藥行業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機制,將教育改革納入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重點評價內容。 [1] 

中醫藥教育教育體系

2011年10月,我國已初步形成了中醫藥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師承教育有機銜接的中醫藥教育模式。 [4] 
2016年2月22日,國務院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要求:建立健全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以及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 [6] 

中醫藥教育中醫藥院校教育

2011年10月,我國已初步形成了中醫藥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和師承教育有機銜接的中醫藥教育模式。全國現有高等中醫藥院校包含民族醫藥院校共46所,其中獨立設置的高等中醫藥院校34所,另有231所高等西醫藥院校和研究所等開設了中醫藥專業,在校學生總數達50餘萬人。 [4] 
2017年7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要求:分類推進中醫藥教育改革,適度增加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的中醫類院校為“5+3”一體化招生院校,促進中醫藥院校教育與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銜接。 [5] 

中醫藥教育中西醫結合教育

中醫藥教育中醫藥職業教育

大力發展中醫藥職業教育

中醫藥教育中醫藥畢業後教育

健全中醫藥畢業後教育體系。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協助政府管理中醫藥畢業後教育的優勢和作用,加強基地評估和日常管理。 [1] 
推動中醫藥畢業後教育與院校教育師承教育銜接,促進中醫專業醫學生向合格醫生專業。 [3] 

中醫藥教育中醫藥繼續教育

2017年7月13日,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佈《教育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醫教協同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教高〔2017〕5號)要求:
1、擴大中醫藥繼續教育覆蓋面。
2、創新中醫藥繼續教育模式。
3、健全中醫藥繼續教育體系。 [2] 
臨牀、口腔、公共衞生類別醫師應接受必要的中醫藥繼續教育。 [1] 

中醫藥教育中醫藥師承教育

2016年2月22日,國務院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要求:強化中醫藥師承教育。建立中醫藥師承教育培養體系,將師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鼓勵醫療機構發展師承教育,實現師承教育常態化和制度化。建立傳統中醫師管理制度。加強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吸引、鼓勵名老中醫藥專家和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藥專家通過師承模式培養多層次的中醫藥骨幹人才。 [6] 
2017年7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要求:分類推進中醫藥教育改革,完善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加強師承導師、學科帶頭人、中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建立以名老中醫藥專家、教學名師為核心的教師團隊,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岐黃工程),加快推進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