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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徽

鎖定
中華民國國徽是從清朝滅亡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期間的中華民國主權的象徵和標誌。
中華民國(1912-1949)共使用過兩款國徽:北洋政府十二章國徽南京國民政府青天白日國徽。
中文名
中華民國國徽
外文名
National Emblem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使用時間
1913年-1949年

中華民國國徽北洋政府時期

中華民國國徽十二章國徽

基於傳統“十二章”設計的民國國徽 基於傳統“十二章”設計的民國國徽
北洋時期的中華民國國徽是中國首面國徽,名曰“十二章國徽”或“嘉禾國徽”,圖案基於中國古代禮服的十二章花紋。袁世凱所建立的中華帝國亦沿襲作為國徽。。1912年8月,時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指定周樹人魯迅)、許壽裳錢稻孫三位教育部薦任科長負責研擬國徽圖案,8月28日完成。三人合作設計圖樣,錢稻孫畫出圖例,説明書由魯迅執筆。1913年2月中華民國教育部發表,該國徽正式啓用(1915年,袁世凱稱帝,成立了中華帝國,該政權亦沿用了十二章國徽)。
直到1928年12月29日,奉系軍閥將領張學良發動震驚中外的東北易幟事件,將原北洋政府的五色旗更換為國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十二章國徽同時正式廢止。

中華民國國徽設計過程

  • 1912年(民國元年)8月,時在中華民國教育部就任的魯迅錢稻孫許壽裳三人受命繪製國徽圖案,並於8月28日完成。錢稻孫繪圖,由魯迅執筆説明,於1913年2月發表。
  • 1913年(民國二年)2月《教育部編纂處月刊》第一卷第一冊載有《致國務院國徽擬圖説明書》 [1]  ,文中説明國徽採用了十二章,並附有國徽圖。還在附註中説,原圖經國務院提意見,已經照改過。文章未署名,但與《魯迅日記》記載相符,應認定為魯迅等人之作。《魯迅博物館保管目錄》今發現有“袁世凱時期國徽圖案鉛模一件”,是十二章國微圖案,鉛質,明文。

中華民國國徽設計寓意

國徽的設計中結合了西方紋章的佈局及傳統的十二章圖案。圖案中含有日、月、星辰、山、龍、鳳、總彝、藻、火、粉米、等十二種吉祥物,象徵國運之長久美好。 [2] 
中心
嘉禾:一種雙穗禾,為古代吉祥的象徵。國徽上的設計來源於漢代《五瑞圖》石刻上的圖案。
幹:嘉禾之後的黑色盾形。
黼:斧形的圖案,象徵決斷。
粉米:斧形表面點綴有白色的米粒,象徵農業的供養。
山:斧形下方的曲線,象徵穩重、鎮定。
日:中心上方紅白相間的圖案。
黻:下方黃色絲帶間的紅色亞形圖案,象徵辨別、明察、背惡向善。
左側
華蟲:雉雞,象徵有文彩。
藻:華蟲嘴中銜藻,象徵潔淨。
星辰:華蟲頭上戴有星辰。
宗彝:華蟲所持的古代祭祀用的酒器,象徵供奉、孝養。
右側
龍:象徵神異、變幻。
月:龍角背後的圖案。
火:龍身的火焰,象徵明亮。
宗彝:龍所持的古代祭祀用的酒器,象徵供奉、孝養。 [2] 

中華民國國徽國民政府時期

青天白日旗(後為中國國民黨黨旗) 青天白日旗(後為中國國民黨黨旗)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青天白日國徽是以陸皓東設計的青天白日旗為藍本製作的。1928年,國民政府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青天白日國徽被確定為中華民國國徽。 [3] 
國徽設計寓意
以青天白日旗為藍本製作的青天白日國徽 以青天白日旗為藍本製作的青天白日國徽
青天大於白日光芒,象徵天上的青天廣闊無邊,青天中的太陽(白日)高遠,遠有先人、歷史意涵,代表中華民國全體,勿忘歷史之先賢先烈為民主犧牲奉獻。白日的十二條曙光表示一年的十二個月份,一日的十二個時辰。
同中國國民黨黨徽的區別
國民政府時期的中華民國國徽與中國國民黨黨徽樣式如出一轍,易被混淆。中華民國國徽中的白日為小白日(不觸及外圍),中國國民黨黨徽則為大白日(與外環邊緣相觸);且中華民國國徽的背景為深青天,而中國國民黨黨徽的背景為淺青天。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國徽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國徽
中國國民黨黨徽 中國國民黨黨徽

中華民國國徽變體

1946年變體國徽 1946年變體國徽 [4]
中國台北奧運旗 中國台北奧運旗
1946年曾短暫出現在國徽外圈添加國旗色彩的紅圈版本,但並未廣泛使用,後被廢除。依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與國際奧委會所籤協議,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中青天白日徽非“國徽”,其白日與青天比例,應介於“國徽”與國民黨黨徽之間。早在1981年3月23日,中華台北奧委會主席沈家銘與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簽訂了《國際奧委會與中華台北奧委會協議書》,規定了中華台北奧委會提送會旗與會徽樣式,並經國際奧委會核定在案。
參考資料
  • 1.    民國易幟之爭  .百度文庫[引用日期2014-09-29]
  • 2.    中國曆代國旗國歌國徽國花  .陽光城堡[引用日期2014-09-29]
  • 3.    台殘奧會團長向蔡英文哭訴:“國徽”被換國民黨黨徽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9-02-17]
  • 4.    《致國務院國徽擬圖説明書》"謹按西國國徽,由來甚久,其勾萌在個人,而曼衍以賅一國。昔者希臘武人,蒙盾赴戰,自擇所好,作繪於盾,以示區別。降至羅馬,相承不絕。迨十字軍興,聚列 國之士而成師,懼其雜糅不可辨析,則各以一隊長官之盾徽為識,由此張大,用於一家,更進而用於一族,更進而用於一國。故權輿之象,率為名氏,表個人也;或 為十字,重宗教也。及為國徽,亦依史實,因是仍多十字,或摹盾形,復作袞冕旗幟之屬,以為藻飾。雖有新造之國,初制徽識,每不能出其環中,蓋文獻限之矣。 今中華民國,已定嘉禾為國徽,而圖象簡質,宜求輔佐,俾足以方駕他徽,無慮樸素。惟歷史殊特,異乎歐西,彼所尚者,此不能用。自應遠據前史,更立新圖,鎬 有本柢,庶幾有當。考諸載籍,源之古者,莫如龍。然已橫受抵排,不容作繪。更思其次,則有十二章。上見於《書》,其源亦遠。漢唐以來,説經者曰:日月星 辰,取其照臨也;山,取其鎮也;龍,取其變也;華蟲,取其文也;宗彝,取其孝也;藻,取其潔也;火,取其明也;粉米,取其養也;黼,取其斷也;黻,取其辨 也。美德之最,莫不賅備。今即從其説,相度其宜,會合錯綜,擬為中華民國徽識。作繪之法,為嘉禾在於中,是為中心。嘉禾之狀,取諸漢“五瑞圖”石刻。幹 者,所以擬盾也。幹後為黼,上綴粉米。黼上為日,其下為山。然因山作真形,慮無所置,則結縷成篆文,而以黻充其隙際。黼之左右,為龍與華蟲,各持宗彝。龍 復有火麗其身,月屬於角。華蟲則其咮銜藻,其首戴星。凡此造作改為,皆所以求合度而圖調和。國徽大體,似已略具。復作五穗嘉禾簡徽一枚,於不求繁縟時用 之。又曲線式雙穗嘉禾簡徽一枚,於箋紙之屬用之。倘更得深於繪事者,別施采色,令其象更美且優,則庶幾可以表華國之令德,而弘施於天下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