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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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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是中共中央委員會、國務院綜合協調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的機構,又稱“中央610辦公室”。
為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常設的辦事機構,與政法委員會合署辦公。該防處邪辦機構屬於組織、領導、協調機構,不代替有關執行部門的職能。 [1-2] 
中文名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    權
在特定時期擁有跨部門的協調權力
職    能
協調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
內    稱
610辦公室
機構設置
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簡介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簡稱防範辦)與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綜合協調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的機構,因設立於1999年6月10日,又稱“610辦公室”。
2013年3月19日,第十二屆國務院公開發布關於其機構設置的通知,在其“國務院辦事機構”段落末尾明確“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與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 [2] 
該“領導小組”,是黨政系統中常規治理方式之外的補充,在特定時期擁有跨部門的協調權力。這些小組分為常設性小組與階段性小組,政治規格一般很高,組成人員屬於兼職。他們一般很少公開露面,依託於常設職能部門。拿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來説,該小組由公安部、中宣部等部門官員組成,設在公安部內,與中共中央政法委合署辦公。 [1]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有關防範和處理它邪教組織和對社會有危害的家庭教會,氣功組織等問題的調查研究,分析形勢,總結工作經驗,為黨委、政府的決策當好參謀、助手;負責向黨委、政府報告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中的重要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和措施;
指導轄區單位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工作;協調有關反邪教的社會宣傳工作;負責有關處理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問題的協調、指導工作;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督促與協調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完成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歷屆主任

第一任:
王茂林 王茂林
王茂林(1999年6月—2001年9月)。
1999年6月至2000年9月,為中央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00年9月至2001年9月,為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
第二任:
劉京 劉京
劉京(2001年9月—2009年10月)
2001年1月至2009年10月,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
第三任:
李東生(2009年10月—2013年1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
2009年10月年至2013年12月,兼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副書記(正部長級),分管宣傳局、新聞發言人辦、維穩辦、出入境管理局、民航局公安局、公安部一所;聯繫武警總部;負責與中宣部的協調。
第四任:
劉金國 劉金國
劉金國(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公安部副部長、紀委書記、督察長
2015年5月26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領導機構”欄目更新後的劉金國簡歷顯示,劉金國任中央紀委副書記,不再擔任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地方機構

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自國務院以下,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有設立,與同級黨委的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各級黨委的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隸屬於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