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
鎖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簡稱“大連銀監局”,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在大連市的派出機構。大連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對轄內銀行業事務實施監管。
- 公司名稱
-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
- 總部地點
- 大連
- 公司性質
- 國家機關
- 簡 稱
- 大連銀監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機構職能
(一)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制定有關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
(二)負責對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四)審查和批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五)統計有關數據和信息;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機構設置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法人機構監管一處
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內大連銀行、大連華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大連港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等法人機構的監管工作;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依法審核轄內被監管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審查轄內被監管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對轄內被監管機構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工作;監測轄內被監管機構內部治理結構、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情況;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2]
法人機構監管二處
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內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包括大連市農村信用合作機構、大連農村商業銀行、大連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含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的監管工作;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依法審核轄內被監管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審查轄內被監管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對轄內被監管機構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工作;監測轄內被監管機構內部治理結構、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情況;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2]
國有銀行監管處
主要職責是:承辦對轄內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簡稱被監管機構)的監管工作;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依法審核轄內被監管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審查轄內被監管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對轄內被監管機構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工作;監測轄內被監管機構內部治理結構、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情況;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2]
股份制銀行監管處
主要職責是:承辦對股份制銀行(簡稱被監管機構)的監管工作;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依法審核轄內被監管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審查轄內被監管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對轄內被監管機構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工作;監測轄內被監管機構內部治理結構、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情況;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2]
城市商業銀行監管處
主要職責是:承辦對轄內異地城市商業銀行(簡稱被監管機構)的監管工作;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依法審核轄內被監管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審查轄內被監管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對轄內被監管機構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工作;監測轄內被監管機構內部治理結構、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情況;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2]
政策性銀行和郵政儲蓄機構監管處
主要職責是:承辦轄內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簡稱被監管機構)的監管工作;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依法審核轄內被監管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審查轄內被監管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對轄內被監管機構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工作;監測轄內被監管機構內部治理結構、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情況;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2]
外資銀行監管處
主要職責是:承辦對轄內外資銀行(簡稱被監管機構)的監管工作;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依法審核轄內被監管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審查轄內被監管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對轄內被監管機構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工作;監測轄內被監管機構內部治理結構、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情況;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2]
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責是: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授權,擬訂轄內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負責上級頒佈的各項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督導工作;負責轄內銀行業法制教育、培訓、宣傳、法律法規的解釋、諮詢;負責對所實施行政處罰的法律審查,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負責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創新監管協作工作;負責融資擔保監管協調工作;負責非法集資處置協調工作。
[2]
統計信息處
財務會計處
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單位各項財務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財務核算與預算資金的執行與管理;負責預算、決算的編制與上報;負責銀行業監管費的收繳與入庫;按照"財權與事權分離"的原則,作為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負責審批政府採購預算和管理政府採購資金,監督政府採購實施工作等、負責固定資產的監督、檢查與管理等。
[2]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監察室(紀委、黨委宣傳部、工會、團委)
主要職責是:監督檢查本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情況;依法依紀查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申述。負責本局的黨羣工作;負責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2]
後勤服務中心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9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子里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