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中國知識產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

鎖定
知識產權法是指因調整知識產權的歸屬、行使、管理和保護等活動中產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知識產權法的綜合性和技術性特徵十分明顯,在知識產權法中,既有私法規範,也有公法規範;既有實體法規範,也有程序法規範。但從法律部門的歸屬上講,知識產權法仍屬於民法,是民法的特別法
民法的基本原則、制度和法律規範大多適用於知識產權,並且知識產權法中的公法規範和程序法規範都是為確認和保護知識產權這一私權服務的,不佔主導地位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
外文名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類    別
法律

中國知識產權法法律起源

中國知識產權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制度及執法體系。從1980年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以後,中國相繼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等法律法規,從而形成了完整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然而,實施監督、保障各項知識產權法制度執行方面還有許多問題。有關法律及法規僅在中國大陸生效。
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籌備、醖釀,起始於70年代末期,是伴隨着中國的改革開放而起步的。
1982年出台的《商標法》是中國內地的第一部知識產權法律,標誌着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開始建立。隨着1984年《專利法》、1990年《著作權法》的推出,標誌着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初步形成。

中國知識產權法相關法律

《專利法》1984年頒佈,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現行有效的是2020年第四次修訂的版本 [1]  2021年6月1日正式實施 [2]  。(實施細則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審查指南有效的是2009年版本,另有1997年《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及其2007年版的實施細則。截止2023年9月,專利法實施細則仍在修改中 [3]  。)
《著作權法》1990年頒佈,現行有效的是2010年修訂的版本。(實施條例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另有2001年頒佈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以及2006年頒佈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
《商標法》1982年頒佈,現行有效的是2001年修訂的版本。(實施條例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商標評審規則有效的是2005年版本)
《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頒佈,現行有效的是2017年修訂版本(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2018年1月1日施行)

中國知識產權法具體分類

按照權利的內容
從權利的內容上看,知識產權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知識產權中的人身權是與智力活動成果創造人的人身不可分離的專屬權,比如: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則是指享有知識產權的人基於這種智力活動成果而享有的獲得報酬或其他物質利益的權利。
按照智力活動成果
按照智力活動成果的不同,知識產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明權發現權等。對於上述知識產權,中國《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三節作了明確規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