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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的理論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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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的理論與實踐》是2010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鶴。
書    名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的理論與實踐
作    者
徐鶴
類    別
科學與自然
出版社
科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0年02月1日
頁    數
456 頁
開    本
16 開
裝    幀
精裝
ISBN
9787030267634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的理論與實踐內容簡介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理論與實踐》系統介紹了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闡述了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的制度特點、體系框架、管理機制以及不同層次和行業戰略環境評價的理論研究進展;探討了不同技術方法(情景分析法、系統動力學方法、地理信息系統技術、風險分析、承載力分析等)在戰略環境評價中的應用及其發展前景;並結合典型案例,介紹了不同行業和地區(公路網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戰略環境評價實踐的開展情況;提出了改善戰略環境評價效果、促進戰略環境評價發展的方法和建議。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理論與實踐》可供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的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及高等院校相關專業師生參考。 [1]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的理論與實踐作者簡介

徐鶴,教授,博士生導師。南開大學戰略環境評價研究中心副主任,國際影響評價學會(IAIA)會員。長期以來一直從事戰略環境評價研究工作。作為戰略環境評價的諮詢專家,先後參加了世界銀行(WB)、亞洲開發銀行(ADB)、加拿大國際開發署(CIDA)、瑞典國際開發署(SIDA)、聯合國高等研究所(UNU/IAS)、地球環境研究所(IGES)等的戰略環境評價國際合作項目。主持並完成了多項戰略環境評價的實踐工作,並參與了制定國家戰略環境評價技術導則和地方及行業技術規範的大量諮詢工作。
陳水勤,教授,博士生導師,香港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主任,兼中國環境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教學、科研領域主要包括水文與水資源開發利用、流域管理與規劃、環境仿真技術以及區域發展。研究成果廣泛發表於國際和國內期刊以及有關專著。除了教學和科研工作,陳教授還在其他大學、學術團體和香港特區政府的顧問委員會擔任職務,包括南開大學戰略環境評價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國地理學會水文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自然資源學會水資源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和香港水質事務諮詢委員會委員等。
杜建枝,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環境戰略研究中心主任、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教授。科研、教學領域主要包括環境政策與環境管理、戰略環境評價的理論與應用、環境聲學與聲學景觀。發表於國際和國內期刊以及有關專著的文章近兩百篇。林教授曾為香港特區政府環境諮詢委員會主席及多個顧問委員會成員,並獲特區政府頒予銀紫荊星章銜。林教授亦曾擔任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南開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中農業大學等的訪問教授。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的理論與實踐圖書目錄

前言
理論篇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理論研究進展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研究進展
1 戰略環境評價
2 制度體系建設
2.1 戰略環評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2.2 部門和地方戰略環評制度的發展
2.3 管理制度
3 戰略環評實踐進展
3.1 地區戰略環評實踐進展
3.2 部門行業戰略環評實踐進展
3.3 小結
4 研究進展
4.1 戰略環評的方法學研究
4.2 戰略環評的理論概述和專項研究
4.3 小結
5 戰略環評發展中的問題
5.1 制度上的不足
5.2 理論研究的不足
6 未來的發展方向
6.1 加強制度建設
6.2 加強戰略環評的能力建設
6.3 建立完善環評競爭機制
6.4 加強學術研究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1 引言
2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制度化、法制化的發展歷程
2.1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2.2 現階段中國戰略環評制度的作用
3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制度的特點
3.1 以國家級專門法的形式確立了戰略環境評價制度
3.2 強調對政府或部門的規劃開展戰略環境評價
3.3 初步形成包括法律、部門規章、技術導則等在內的戰略環境評價法律體系
3.4 實行分類管理
3.5 建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制度
3.6 鼓勵公眾參與並有法律保障
3.7 實行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
4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4.1 戰略環境評價的法定範圍僅限於規劃層次
4.2 評價模式中的“自我評價”不利於評價的客觀和公正
4.3 重視“評價結果”,相對忽視“評價過程”
4.4 審查機構是政府部門臨時召集的審查小組
5 完善中國戰略環境評價制度的若干建議
6 結語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機制探討
1 引言
2 SEA融入戰略決策的必要性
……
技術方法篇 戰略環境評價技術方法研究
實踐篇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案例研究
參考文獻 [1] 
彩圖 [2] 

中國戰略環境評價的理論與實踐前言

歷史告訴我們,由於人們以往對環境的淡漠態度,諸多有悖於科學發展的規劃與決策不可避免地引發了大範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導致經濟和社會系統的紊亂,貽患無窮。因此,要達到環境、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我們迫切需要將環境問題納入一切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決策中,而戰略環境評價正是肩負着這樣的使命。
2002年10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簡稱《環評法》),首次將政府的規劃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的範疇,從而確立了戰略環境評價的法律地位,標誌着我國環境與資源立法步入了一個新階段——力求從決策的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成為中國環境保護的又一個重要的里程碑。2009年8月通過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為規劃層面的戰略環境評價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據,為環境決策融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了制度保障,這對於提高政府宏觀決策的科學性和推動戰略環境評價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