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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用航空局
鎖定
中國民用航空局(簡稱:中國民航局或民航局,英文縮寫CAAC)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民用航空事業的由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歸交通運輸部管理。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
[1]
,其前身為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擔中國民航的運營職能。
2008年3月,由國務院直屬機構改製為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同時更名為中國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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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中國民用航空局
- 外文名
- CAAC
- 成立時間
- 2008年3月
中國民用航空局歷史沿革
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展主要歷經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49年-1978年):
1949年1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在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下設民用航空局,受空軍指導。11月9 日,中國航空公司、中央航空公司總經理劉敬宜、陳卓林率兩公司在香港員工光榮起義,並率領12架飛機回到北京、天津,為新中國民航建設提供了一定的物質和技術力量。
1950年,新中國民航初創時,僅有30多架小型飛機,年旅客運輸量僅1萬人,運輸總週轉量僅157萬噸公里。
1956年4月2日,民航局首屆先進生產者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的有從全國各民航單位推選出的126名先進生產者。當日,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彭真等中央領導同志親切接見與會全體代表併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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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5月29日,“北京”號飛機飛抵拉薩上空。
1958年2月27日,國務院通知:中國民用航空局劃歸交通部領導。1958年3月19日,國務院通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5次會議批准國務院將中國民用航空局改為交通部的部屬局。
1960年11月17日,經國務院編制委員會討論原則通過,決定中國民用航空局改稱“交通部民用航空總局”。為部屬一級管理全國民用航空事業的綜合性總局,負責經營管理運輸航空和專業航空,直接領導地區民用航空管理局的工作。
1962年4月13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三次會議決定民航局名稱改為“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1962年4月15日,中央決定將民用航空總局由交通部屬改為國務院直屬局,其業務工作、黨政工作、幹部人事工作等均直歸空軍負責管理。這一時期,民航由於領導體制幾經改變,航空運輸發展受政治、經濟影響較大,1978年,航空旅客運輸量僅為231萬人,運輸總週轉量3億噸公里。
第二階段(1978年-1987年):
1978年10月9日,鄧小平同志指示民航要用經濟觀點管理。1980年2月14日,鄧小平同志指出:“民航一定 要企業化”。同年3月5日,中國政府決定民航脱離軍隊建制,把中國民航局從隸屬於空軍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實行企業化管理。這期間中國民航局是政企合一,既是主管民航事務的政府部門,又是以“中國民航(CAAC)”名義直接經營航空運輸、通用航空業務的全國性企業。下設北京、上海、 廣州、成都、蘭州(後遷至西安)、瀋陽6個地區管理局。1980年全民航只有140架運輸飛機,且多數是20世紀50年代或40 年代生產製造的蘇式伊爾14、裏二型飛機,載客量僅20多人或40人,載客量100人以上的中大型飛機只有 17架;機場只有79個。1980年,中國民航全年旅客運輸量僅343萬人;全年運輸總週轉量4.29億噸公里,居新加坡、印度、菲律賓、印尼等國之後,列世界民航第35位。
第三階段(1987年-2002年):
1987年,中國政府決定對民航業進行以航空公司與機場分設為特徵的體制改革。主要內容是將原民航 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瀋陽6個地區管理局的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相關業務、資產和人員分離出來,組建了6個國家骨幹航空公司, 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平等競爭。這6個國家骨幹航空公司是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東方航空公司、中國南方航空公司、中國西南航空公司、中國西北航空公司、 中國北方航空公司。此外,以經營通用航空業務為主併兼營航空運輸業務的中國通用航空公司也於1989年7月成立。
在組建骨幹航空公司的同時,在原民航北京管理局、上海管理局、廣州管理局、成都管理局、西安管理局和瀋陽管理局所在地的機場部分基礎上,組建了民航華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和東北六個地區管理局以及北京首都機場、上海虹橋機場、廣州白雲機場、成都雙流機場、西安西關機場(現已遷至咸陽 ,改為西安咸陽機場)和瀋陽桃仙機場。六個地區管理局既是管理地區民航事務的政府部門,又是企業,領導管理各民航省(區、市)局和機場。
航空運輸服務保障系統也按專業化分工的要求相應進行了改革。1990年,在原民航各級供油部門的基礎上組建了專門從事航空油料供應保障業務的中國航空油料總公司,該公司通過設在各機場的分支機構為 航空公司提供油料供應。屬於這類性質的單位還有從事航空器材(飛機、發動機等)進出口業務的中國航空器材公司;從事全國計算機訂票銷售系統管理與開發的計算機信息中心;為各航空公司提供航空運輸國際結算服務的航空結算中心;以及飛機維修公司、航空食品公司等。
20多年中,中國民航運輸總週轉量、旅客運輸量和貨物運輸量年均增長分別達18%、16%和16%,高出世界平均水平兩倍多。2002年,民航行業完成運輸總週轉量165億噸公里、旅客運輸量8594萬人、貨郵運輸量202萬噸,國際排位進一步上升,成為令人矚目的民航大國。
第四階段(2002年——):
2002年3月,中國政府決定對中國民航業再次進行重組。主要內容有:
⒈航空公司與服務保障企業的聯合重組民航總局直屬航空公司及服務保障企業合併後於2002年10月11日正式掛牌成立,組成為六大集團公司,分別是:中國航空集團公司、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南方航空集團公司、中國民航信息集團公司、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集團公司。成立後的集團公司與民航總局脱鈎,交由中央管理。
⒉民航政府監管機構改革民航總局下屬7個地區管理局(華北地區管理局、東北地區管理局、華東地區管理局、中南地區管理局、西南地區管理局、西北地區管理局、新疆管理局)和26個省級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大連、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青島、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廣西、深圳、重慶、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對民航事務實施監管。
⒊機場實行屬地管理按照政企分開、屬地管理的原則,對90個機場進行了屬地化管理改革,民航總局直接管理的機場下放所在省(區、市)管理,相關資產、負債和人員一併劃轉;民航總局與地方政府聯合管理的民用機場和軍民合用機場,屬民航總局管理的資產、負債及相關人員一併劃轉所在省(區、市)管理。首都機場、西藏自治 區區內的民用機場繼續由民航總局管理。2004年7月8日,隨着甘肅機場移交地方,機場屬地化管理改革全 面完成,也標誌着民航體制改革全面完成。
2004年10月2日,在國際民航組織第35屆大會上,中國以高票首次當選該組織一類理事國。
2004年,民航行業完成運輸總週轉量230億噸公里、旅客運輸量1.2億人、貨郵運輸量273萬噸、通用航空作業7.7萬小時。截止2004年底,中國定期航班航線達到1200條,其中國內航線(包括香港、澳門航線) 975條,國際航線225條,境內民航定期航班通航機場133個(不含香港、澳門),形成了以北京、上海、廣州機場為中心,以省會、旅遊城市機場為樞紐,其它城市機場為支幹,聯結國內127個城市,聯結38個國 家80個城市的航空運輸網絡。民航機隊規模不斷擴大,截止至2004年底,中國民航擁有運輸飛機754架,其中大中型飛機680架,均為世界上最先進的飛機。2004年中國民航運輸總週轉量達到230億噸公里(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省),在國際民航組織188個締約國中名列第3位。
[2]
中國民用航空局組織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內設機構
- 綜合司
- 發展計劃司
- 國際司
- 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 公安局
- 全國民航工會
- 航空安全辦公室
- 運輸司
- 飛行標準司
- 機場司
- 空管行業管理辦公室
- 財務司
- 人事科教司
- 政策法規司
- 直屬機關黨委
- 黨組紀檢組
中國民用航空局地區管理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駐外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監管局
2014年各地區管理局管轄的監管局如下:
地區管理局 | 安全監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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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內蒙古 | ||||||
黑龍江 | 吉林 | 遼寧 | 大連 | |||||||
上海 | 江蘇 | 浙江 | 山東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廈門 | 青島 | 温州 |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廣西 | 海南 | 廣東 | 深圳 | 桂林 | 三亞 | ||
四川 | 重慶 | 貴州 | 雲南 | 麗江 | ||||||
陝西 | 甘肅 | 寧夏 | 青海 | |||||||
烏魯木齊 | 喀什(前身為阿克蘇運行辦) |
中國民用航空局機構職責
(一)提出民航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與綜合運輸體系相關的專項規劃建議,按規定擬訂民航有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規章草案、政策和標準,推進民航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承擔民航飛行安全和地面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民用航空器運營人、航空人員訓練機構、民用航空產品及維修單位的審定和監督檢查,負責危險品航空運輸監管、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和運行評審工作,負責機場飛行程序和運行最低標準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民航航空人員資格和民用航空衞生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作。編制民航空域規劃,負責民航航路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民航通信導航監視、航行情報、航空氣象的監督管理。
(四)承擔民航空防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民航安全保衞的監督管理,承擔處置劫機、炸機及其他非法干擾民航事件相關工作,負責民航安全檢查、機場公安及消防救援的監督管理。
(五)擬訂民用航空器事故及事故徵候標準,按規定調查處理民用航空器事故。組織協調民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協調重大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任務,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六)負責民航機場建設和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負責民用機場的場址、總體規劃、工程設計審批和使用許可管理工作,承擔民用機場的環境保護、土地使用、淨空保護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民航專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七)承擔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市場監管責任。監督檢查民航運輸服務標準及質量,維護航空消費者權益,負責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活動有關許可管理工作。
(八)擬訂民航行業價格、收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民航行業財税等政策建議。按規定權限負責民航建設項目的投資和管理,審核(審批)購租民用航空器的申請。監測民航行業經濟效益和運行情況,負責民航行業統計工作。
(九)組織民航重大科技項目開發與應用,推進信息化建設。指導民航行業人力資源開發、科技、教育培訓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負責民航國際合作與外事工作,維護國家航空權益,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管理民航地區行政機構、直屬公安機構和空中警察隊伍。
中國民用航空局現任領導
宋志勇:局長、黨組書記
呂爾學:副局長、黨組成員
胡振江:副局長、黨組成員
萬向東:總飛行師
殷時軍:總工程師
中國民用航空局歷任領導
中央軍委民航局局長
中國民航局局長
- 鄺任農(1955年6月-1973年6月)
- 馬仁輝(1973年6月-1975年6月)
- 劉存信(1975年6月-1977年12月)
- 沈圖(1977年12月-1985年3月)
- 胡逸洲(1985年3月-1991年2月)
- 蔣祝平(1991年2月-1993年12月)
- 陳光毅(1993年12月-1998年6月)
- 劉劍鋒(1998年5月-2002年5月)
- 楊元元(2002年5月-2007年12月)
- 李家祥(2007年12月-2016年1月) [17]
- 馮正霖(2016年1月-2022年6月) [19]
中國民用航空局機構文化
1956年3月28日,民航局向國務院請示:我局現用的局徽,系1950年設計,經報請前政務院批准使用,現在感到該局徽圖案複雜,色調較多,尤其是在國際航線上使用,不夠簡單明確,因此設計新局徽一枚,圖案為中間一大紅星,下面四小紅星,成一弧形,表示團結在大紅星的周圍,組成五星代表中國,從大紅星左右引伸金色兩翼,代表中國的民用航空。
1956年6月26日,國務院批准民航局使用簡化的新局徽。同年10月31日,國務院同意將新局徽兩翼由金色改為藍色,啓用時間為1956年11月25日。1956年11月啓用的民航局局徽,由盧世芳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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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用航空局所獲榮譽
中國民用航空局地理位置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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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民用航空局直屬機構和單位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14-02-19]
- 2. 中國民用航空局行政體制沿革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14-02-19]
- 3. 民航局將允許航班上使用手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 .財經網[引用日期2017-09-20]
- 4. 組織機構-局領導、總飛行師、總工程師、安全總監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20-06-09]
- 5. 33個省區市民航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從“辦公室”變為“管理局” .法制網.2009-4-13[引用日期2015-01-02]
- 6. 中國與東盟簽署飛機事故調查諒解備忘錄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7-10-22]
- 7. 中國民用航空局內設機構/職責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14-02-19]
- 8. 中國民用航空華北地區管理局首頁左側“派出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2015-01-02[引用日期2015-01-02]
- 9. 中國民用航空東北地區管理局首頁左側“派出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2015-01-02[引用日期2015-01-02]
- 10. 中國民用航空華東地區管理局首頁左側“派出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2015-01-02[引用日期2015-01-02]
- 11. 中國民用航空中南地區管理局首頁左側“派出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2015-01-02[引用日期2015-01-02]
- 12. 中國民用航空西南地區管理局首頁左側“派出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2015-01-02[引用日期2015-01-02]
- 13.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民用航空地區行政機構職能配置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國務院法制辦.2003-02-13[引用日期2015-01-02]
- 14. 中國民航航空西北地區管理局首頁左側“派出機構” .中國民航航空局.2015-01-02[引用日期2015-01-02]
- 15. 中國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首頁左側“派出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2015-01-02[引用日期2015-01-02]
- 16. 中國民用航空局主要職責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14-02-19]
- 17. 中國民用航空局歷任局長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14-02-19]
- 18.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表彰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突出貢獻集體和突出貢獻個人的決定(2) .新華社[引用日期2022-04-08]
- 19. 宋志勇任中國民用航空局黨組書記 .國際空港信息網[引用日期2022-12-09]
- 20. 領導之窗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23-01-05]
- 21. 機構簡介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23-01-05]
- 22. 民航局召開3月航空安全委員會全體(擴大)會議 .民航局[引用日期2023-03-15]
- 23.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23-03-15]
- 24. 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 任命李飛為商務部副部長 .鳳凰網.2023-03-16
- 25. 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 任命劉烈宏為國家數據局局長 .鳳凰網.2023-07-28
- 26. 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沈竹林為國家數據局副局長等 .川觀新聞.2023-10-11[引用日期2023-10-11]
- 27. 局領導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23-10-11]
- 28. 慶祝新中國民航成立70週年專題-1949年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24-03-21]
- 29. 慶祝新中國民航成立70週年專題-1956年 .中國民用航空局[引用日期2024-03-21]
- 30. 空中藏品(五)| 民航局局徽:見證中國民航由小到大 .民航博物館[引用日期2024-03-21]
- 31. 民航局局徽的由來 .華東民航[引用日期2024-03-21]
- 32. 中國民用航空局 .關於民航[引用日期2024-03-27]
- 33. 中國民用航空局 .關於民航[引用日期2024-03-27]
- 34. 領導機構 .中國航空集團公司[引用日期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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