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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丕亮

鎖定
上官丕亮,男,1967年生,江西贛縣人。憲法學博士後,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教授 [1]  、博士生導師 [1]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教研室主任、憲法應用研究中心主任,兼任蘇州大學王健學院工會主席
中文名
上官丕亮
出生日期
1967年
畢業院校
吉林大學
北京大學
畢業院校
蘇州大學
職    業
蘇州大學教師
性    別
單    位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

上官丕亮學習經歷

1985-1989年 吉林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專業法學學士(本科畢業論文:《論行政法制監督》,指導教師是崔卓蘭教授)
1991-1994年 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憲法學專業行政法學方向法學碩士(碩士學位論文:《審判獨立與行政訴訟》,教導教師是姜明安教授)
2002-2005年蘇州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法學博士(博士學位論文:《生命權的憲法保障》,指導教師是楊海坤教授)
2006-2008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後研究人員(合作導師是韓大元教授)
曾訪問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司法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美國律師協會、國家憲法中心、喬治城大學法學院、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西北大學法學院等。 [2] 

上官丕亮工作經歷

1989-1991年 江西省贛縣人民法院基層法庭、民事審判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該院民事審判指導小組秘書。
1994-1999年 江西省贛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暨國家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研究室副主任,該院審判方式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兼任下設辦公室負責人,《贛南審判》主編。
1999年4月 調入蘇州大學法學院任教至今,現為教授、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東吳法學》編輯。

上官丕亮研究方向

憲法學。 [2] 

上官丕亮主要論文

《行政訴訟:憲法實施的重要推動力》[J].學習與探索,2013,(01):69-76.
《平等的憲法解讀》[J].浙江工商大學學報,2012,(06):5-10.
《憲法在民事糾紛中的司法適用機制比較研究——以美、德兩國為中心》[J].南京社會科學,2011,(04):76-82.
《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的規劃工作不能忽視憲法的指導》[J].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01):100-103.
《中央與地方關係法治化的憲法文化思考》[J].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11,(05):16-20.
《憲法文本中的“憲法實施”及其相關概念辨析》[J].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12,(01):64-69.
《科學發展觀的憲法保障》[J].長春市委黨校學報,2009,(02):79-82.
《“公共利益”的憲法解讀》[J].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9,(04):78-82.
《什麼是合憲解釋》[J].法律方法,2009,(02):182-188.
《地方人大常委會開展工作應有憲法思維》[J].人大研究,2010,(04):22-24.
《論憲法上的社會權》[J].江蘇社會科學,2010,(02):135-141.
《社會管理央地關係的創新及其憲法保障》[J].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0,(05):119-126.
《<共同綱領>對中國憲法的影響》[J].公民與法(法學版),2010,(03):44-46.
《要用生命權至上理念來理解醫療法規——“孕婦死亡”事件留給我們的啓示》[J].法學,2007,(12):8-12.
《憲法基本權利的性質新論》[J].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8,(01):12-17.
《論國家對基本權利的雙重義務——以生命權為例》[J].江海學刊,2008,(02):150-155.
《論憲法上的人格尊嚴》[J].江蘇社會科學,2008,(02):77-83.
《構建和諧社會的憲法保障》[J].浙江工商大學學報,2008,(02):12-18.
《當下中國憲法司法化的路徑與方法》[J].現代法學,2008,(02):3-16.
《關於生命權入憲的構想》[J].人大研究,2008,(05):27-30.
《 比較法視野下的當代憲法典制定——以原社會主義國家現行憲法典的制定為中心》[J].北方法學,2008,(03):127-134.
《論憲法在普通訴訟中適用的正當性》[J].學習與探索,2008,(03):96-99.
《論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程序》[J].山東社會科學,2008,(10):18-22.
《值得重温的兩種立憲主義學説》[J].法學家,2008,(04):15-19+1.
《試論行政合同》,載《法學與實踐》1993年第2期(該論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法學》1993年第6期全文轉載);
《市場經濟與行政法的新思考》,載《行政法學研究》1993年第2期;
《關於行政審判方式改革的幾點思考》,載《法學》1996年第11期;
《走出審判監督的誤區》,載《北京法制報》1996年2月9日(中國人民大學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1996年第2期全文轉載);
《試論行政合同行為的可訴性》,載《行政與法》1997年第1期;
《立法法對行政立法程序規定的缺陷及其完善》,載《行政法學研究》2001年第1期;
《政體新探》,載《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1年第4期;
《私有財產權修憲問題研究》,載《政治與法律》2003年第2期(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3年第3期全文轉載);
《生命權應當首先入憲》,載《法學論壇》2003年第4期;
《再探憲法訴訟的建構之路》,載《法商研究》2003年第4期;
《憲政:現代政治文明的標誌》,載《陰山學刊》(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2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4年第7期全文轉載);
《劃分人大法部門和建立人大法學初論》,載《政法論叢》2004年第2期;
《生命權的全球化與中國公民生命權入憲研究》,載香港《社科研究》2004年第4期;
《憲法命運的文化建構》,載《政治與法律》2004年第5期;
《論抽象行政行為的不可訴性與可附帶司法審查性》,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5年第3期;
《法治重在公法之治》,載《學術研究》2005年第4期;
《前社會主義國家公民基本權利比較研究》,載《金陵法律評論》2005年春季卷;
《前社會主義國家現行國家元首制度比較研究》,載《中國律師和法學家》2005年第6期
《一名常委會委員辭職引發的思考》,載《人大研究》2006年第1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中國政治》2006年第5期全文轉載);
《誰有權規定警察開槍的情形——使用警械和武器事關公民生命安全應由全國人大立法》,載《檢察日報》2006年3月27日第3版;
《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權精神及其重要意義》,載《中國人大》2006年第7期;
《關於大學校園民主的法學思考》,《法學家茶座》第11輯(2006年7月);
《論憲法上的生命權》,載《當代法學》2007年第1期;
《論公法與公權利》,載《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2007年第3期;
《廢除死刑的憲法學思考》,載《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7年第9期全文轉載);
《論中央與地方關係法治化的實踐和理論誤區》,載《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07年第5期。
《突發事件呼喚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載《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7年第6期。
《要用生命權至上理念來理解醫療法規——“孕婦死亡”事件留給我們的啓示》,載《法學》2007年第12期。
《生命權憲法保障的理論基礎研究》,載《環球法律評論》2007年第6期。
《憲法基本權利的性質新論》,載《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8年第1期。
《論國家對基本權利的雙重義務——以生命權為例》,載《江海學刊》2008年第2期。
《論憲法上的人格尊嚴》,載《江蘇社會科學》2008年第2期
《當下中國憲法司法化的路徑與方法》,載《現代法學》2008年第2期。

上官丕亮主要著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釋義》(參編),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出版;
《跨入新世紀的中國憲法學——中國憲法學研究現狀與評價》(副主編),中國人事出版社2001年10月出版;
《憲法學基本論》(副主編),中國人事出版社2002年8月出版;
憲法基本權利新論》(副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
《憲法學》(參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7月出版;
憲法基本理論》(合著),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9月出版。

上官丕亮科研項目

1999年蘇州大學教改項目:《憲法學課程教學改革的研究與實踐》(主持人);
2001年江蘇省教育廳社科項目:《前社會主義國家現行憲法比較研究》(主持人);
2002年司法部部級科研項目:《我國憲法司法化研究》(主要參加人);
2003年中國法學會科研項目:《公民基本權利立憲模式研究》(主持人);
2005年司法部部級科研項目:《生命權的憲法保障研究》(主持人);
2007年江蘇省法學會研究課題:《中國法官眼裏的憲法》(主持人);
2007年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合憲解釋與憲政建設研究》(主持人)
法律適用中的憲法實施研究(2010年國家社科基金)
行政執法中的應用性法律解釋研究(2010年江蘇省法學會)
克隆人立法的憲法規制(2012年中國法學會)
弱勢公民社會權的憲法保障研究(2012年司法部)
行政訴訟中的法律解釋方法研究(2013年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
棄嬰問題的法律對策研究(2014年江蘇省法學會)
憲法視野下“當場擊斃”的立法規制研究(2015年中國法學會)
國家賠償法研究述評(2016年中國法學會後期資助項目)
比較憲法(2016年度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項目*江蘇省優秀研究生課程)。 [2] 

上官丕亮學術兼職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比較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法學會法學期刊研究會理事
江蘇省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江蘇省法學會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
蘇州市政策法規性別平等諮詢評估委員會專業委員
蘇州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宣講專家

上官丕亮主要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憲法教學研究專業委員會委員

上官丕亮學術獲獎

論文《試論行政管理法制化》,1988年獲吉林大學第四屆青春大獎賽專業論文一等獎;
論文《論刑事審判程序的改革》,1995年獲江西省全省法院第五屆學術討論會三等獎;
論文《刑事二審非開庭審理方式芻議》,1997年獲江西省全省法院系統第七屆學術討論會一等獎。
論文《試論行政審判的審理對象》,1997年獲全國法院系統中國審判方式改革理論研討會二等獎。
論文《物業管理中的業主及其委員會研究》,1998年獲全國法院系統第十屆學術討論會二等獎;
論文《現代政治文明首先是憲政文明》,2003年1月獲中國法學會和人民法院報舉辦的“憲法在我身邊”中聞杯有獎徵文活動二等獎;
著作《憲法學基本論》(副主編),2003年12月獲江蘇省第八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調查報告《當前我國公民的憲法意識有喜有憂——關於公民憲法意識的調查報告》,2004年9月獲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第三屆中青年憲法學者優秀科研成果評比三等獎;
論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憲法保障》,2004年12月獲中國法學會“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徵文二等獎;
論文《構建和諧社會的憲法保障》,2005年9月獲中國法學會“構建和諧社會法治保障”論壇徵文二等獎。

上官丕亮主要獲獎

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第三屆中青年憲法學者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2004年)
蘇州市第十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9年)
江蘇省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2012年)
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界第七屆學術大會優秀論文一等獎(2013年)
蘇州大學第七屆蘇鑫獎教金(科研獎)(2009年)
蘇州大學利蘇教學獎(2010年)
蘇州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2012年)
蘇州大學“周氏教育科研獎”教學類優秀獎(2014年)
王健法學院個人教學傑出貢獻獎(2012、2013、2014、2015年)
蘇州大學優秀共產黨員(2010年)
2010年度蘇州大學王曉軍精神文明獎先進個人
蘇州大學2014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優秀指導教師
2016年(首屆)蘇州大學“我最喜愛的老師”。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