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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

鎖定
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是指企業年應税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商業企業年應税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
中文名
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
認定方法
銷售額標準
釋    義
專業名詞
涉及學科
經濟學

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範圍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認定標準(範圍)工業企業年應税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商業企業年應税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納税人要成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應符合的條件包括如下10項。工業企業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商業企業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在國家税務局辦理了税務登記,並取得税務登記證;有專門從事財會工作的人員,專門從事財會工作的人員應有財政部門核發的會計證或具備會計員以上職稱的可以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明;按照《增值税暫行條例》以及實施細則和現行會計制度要求,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須設置相關賬户及其明細賬;須設置賬户及其明細賬税額,從而按規定準確核算增值税進項、銷項税額和應納税額; 按照税務機關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和要求正確編制《應交增值税明細表》、增值税納税申報表及有關資料;被税務機關列為重點税源户的企業必須按税務機關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向税務部門報送專門的數字資料;按照主管税務機關提出的要求報送其他資料。另外,對於小規模企業及個體經營者,符合上述規定第⑶~⑽項條件的,也可申請認定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對新辦的應徵增值税的企業,其預計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一律認定為臨時一般納税人;對於預計銷售額符合第⑴、⑵項條件,而不符合第⑶~⑽項條件的,可以認定為臨時一般納税人。對總分機構實行統一核算,其總機構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税人標準,但分支機構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未超過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其分支機構也可申請辦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對新開業應徵增值税的企業,並且符合上述10項條件的,應在辦理税務登記之後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税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按照主管税務機關提出的要求報送其他資料。

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根據《條例》規定

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的小企業,只要會計核算健全也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税人,其具體條件為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在税務部門辦理了税務登記;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户;單獨建賬核算並有專職財會人員,能按規定提供應税貨物、勞務的銷項税額和進項税額資料。個體經營者,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時,亦應基本具備上述條件。(摘自市税務局京税一[1994]44號文件)

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認定方法

兩種納税人的認定標準
税法規定,納税人的經營規模以及會計核算的健全程度,是劃分一般納税人和小規模納税人的主要依據。
1.銷售額標準
小規模納税人的認定標準: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的納税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税人,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税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上述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為主,是指納税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的銷售額佔年應税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一般納税人的認定標準:除上述小規模納税人以外的其他納税人屬於一般納税人。
2008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認定
標準的小規模納税人,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税務機關應按照現行規定為其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2009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認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税人,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的,其應納税額按照增值税税率計算,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
2.會計核算標準
《增值税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税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的税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税人資格。這裏所稱的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核算。也就是説,年應税銷售額未超過認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税人,只要會計核算健全,也可以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認定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商貿企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