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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層間接抵免

鎖定
母公司來源於子公司的股息的税前所得=來源於子公司股息+外國子公司所得税×(來源於子公司股息/子公司税後所得)
中文名
一層間接抵免
別    名
單層間接抵免”
子公司
母公司下屬的一層附屬公司
意    思
子公司所納外國公司所得税的抵免

一層間接抵免層間接抵免

一層間接抵免又稱為“單層間接抵免”,是指對母公司下屬的一層附屬公司,即子公司所納外國公司所得税抵免

一層間接抵免計算公式

母公司應税總所得=母公司來源於居住國的所得+母公司來源於子公司的股息還原税前所得
間接免抵限額=母公司應税總所得×母公司居住國的税率×(股息還原前的所得/母公司應税總所得)
母公司應繳居住國税收=母公司應税所得×母公司居住國的税率-允許間接抵免税額

一層間接抵免舉例説明

甲國母公司A擁有設在乙國子公司B的50%的股份。A公司在某納税年度在本國獲利100萬元,B公司在同一納税年度在乙國獲利200萬元,繳納公司所得税後,按股份比例向母公司支付股息,並繳納預提所得税。甲國公司所得税率為40%,乙國公司所得税率為30%,乙國預提税率為10%。試計算甲國A公司的間接抵免額及向甲國應繳税額。
計算方法及步驟如下:
(1)計算子公司B向乙國政府納税情況
子公司B向乙國繳納的公司所得税:200×30%=60萬元
子公司B繳納公司所得税後所得:200-60=140萬元
子公司B支付給A公司的股息:140×50%=70萬元
子公司B應繳納的預提所得税:70×10%=7萬元
(2)計算母公司來源於子公司B的股息的税前所得
母公司A從子公司B分得的股息應承擔的所得税:60×70/140=30萬元
母公司A來自子公司B的股息的税前所得:70+30=100萬元
(3)計算母公司A應税總所得
母公司A應税總所得:100+100=200萬元
(4)計算間接抵免限額
200×40%×100/200=40萬元
(5)允許抵免的税額
由於母公司A所得承擔的國外税額為37萬元(30+7),小於間接抵免限額40萬元,所以允許抵免的限額為37萬元。
(6)計算母公司A在抵免後應向甲國繳納的所得税税額
200×40%-37=4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