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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

(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

鎖定
RCA,即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是美國經濟學家貝拉·巴拉薩 (Balassa Bela)於1965年測算部分國際貿易比較優勢時採用的一種方法,可以反映一個國家(地區)某一產業貿易的比較優勢。
中文名
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
適用領域
國際貿易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即RCA指數——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它通過該產業在該國出口中所佔的份額與世界貿易中該產業佔世界貿易總額的份額之比來表示,剔除了國家總量波動和世界總量波動的影響,可以較好地反映一個國家某一產業的出口與世界平均出口水平比較來看的相對優勢
所謂顯示性比較優勢係數,簡單地説是指一個國家某種商品的出口值佔該國所有出口商品總值的份額,與世界該類商品的出口值佔世界所有商品出口總值的份額的比例。[2]
根據日本貿易振興協會(JETRO)的標準,總體來説,若0<RCA<1,則表示某產業或產品具有比較劣勢,其數值越是偏離1接近於0,比較劣勢越明顯;若RCA>1,則表示一國某產業或產品在國際經濟中具有顯示性比較優勢,其數值越大,顯示性比較優勢越明顯。如果RCA>2.5,則具有很強的競爭優勢;若1.25<RCA<2.5,則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若0.8<RCA<1.25,則該行業具有較為平均的競爭優勢;若0<RCA<0.8,則不具有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