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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南京男嬰遭母親活埋”案

鎖定
5·30“南京男嬰遭母親活埋”案是發生在2019年5月30日,身為親生母親的楊某在南京市溧水永陽街道路邊的田裏生下了一個男嬰,並就地活埋的刑事案件
中文名
5·30“南京男嬰遭母親活埋”案
發生時間
2019年5月30日
發生地點
南京市溧水永陽街道
審理機構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量刑時間
5~7年

5·30“南京男嬰遭母親活埋”案事件背景

帆帆是 1987 年出生的,沒有工作,喜歡賭博欠了不少債務,這也導致她和前夫史某感情破裂。2016 年她和前夫史某離婚,離婚後帆帆還是住在前夫家中。因為沒工作,一直是父母和前夫養着她。
2018 年 9 月初,帆帆在網上認識了已婚男丁某,丁某告訴她自己和妻子感情不好想離婚,兩人很快發生了關係,此後差不多一個月他們都生活在一起。一個多月後,帆帆感覺身體不適,測試後發現自己懷孕。帆帆告訴丁某自己懷孕這件事,並説自己不想要這個孩子,想打掉。對此,丁某表示不要打,再等等,到四五個月的時候如果是男孩就生下來,是女孩就隨意。
帆帆在庭上表示,自己之前也生過孩子,到四五個月的時候,再打胎就比較難了,還要做引產手術,對自己的身體影響很大。" 我接受不了他的意見,這種男人不值得我把下半生託付給他。" 兩人意見不合,丁某讓帆帆冷靜,第二天再聯繫。帆帆沒想到,第二天丁某拒絕接電話,發微信也不回。後來,帆帆收到丁某發來的微信説這個孩子不是他的,懷疑帆帆在認識他之前和別的男人有了這個孩子。
" 這句話對我的傷害特別大,我沒有做過的事情幹嘛要冤枉我" 帆帆在庭上説起這個,語氣帶着哭腔。" 我下定決心,一定要把這個孩子生下來。要證明給丁某看,這個孩子就是他的。我打算孩子出生後,帶着他去找丁某。"
對於懷孕這件事,丁某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認為,和帆帆認識不到一個月,就被要了 5000 多塊錢,懷疑她是騙子,所以不肯借錢給她。沒多久,帆帆又説懷了他的孩子。丁某找醫生問,醫生説看這個描述應該懷孕好幾周了,因此丁某覺得這個孩子不是他的。帆帆説要生下孩子,到時候做親子鑑定。兩人吵翻後,他就把帆帆的聯繫方式刪除。
在田地裏生下兒子,用土埋了
懷孕後的帆帆,還是和前夫生活在一起,家人和朋友也不知道她懷孕。只有母親發覺女兒體態異常,帆帆説自己只是長胖了。懷孕期間,帆帆也沒有和丁某聯繫。
因為生過兩個孩子,帆帆比較有經驗,她知道自己的預產期在五六月左右。2019 年 5 月 30 日一大早,帆帆感覺自己要生了,但一直沒生下來。快到中午的時候,前夫突然帶着孩子回家,帆帆擔心自己把嬰兒生在家裏,就急忙打車去溧水一個要拆遷的地方。帆帆用牙齒把臍帶咬斷,在田地裏生下一個男嬰。生完男嬰後,帆帆身體比較虛弱,她看孩子沒什麼反應。
" 聽天由命吧,(男嬰)如果死了就死了吧,我沒能力去撫養他,自己都養不活。" 帆帆哭着説:" 我就在玉米地挖了個坑,把他給埋了。過了一會,我不忍心,想再看看他,就把他頭部的泥土扒開,發現他口鼻處有白色的唾沫,應該是活的。但是我沒有去救他,還是把他埋起來,當天下着大雨,我怕孩子被衝出來被人發現,就把周圍的土壓嚴實。"
第二天,帆帆又來到案發現場,打算把屍體埋到別處。很快,她用衣服和袋子包着屍體,埋到其它地方去。5 月 31 日中午,有市民發現屍體立即報警,很快警方將帆帆抓獲歸案。經過法醫鑑定,這名男嬰是他人用泥土堵塞口鼻腔引起窒息死亡。 [1] 

5·30“南京男嬰遭母親活埋”案事件經過

2018年9月,楊某通過社交軟件認識了王某。王某向楊某傾訴自己婚姻不幸福,正準備離婚,楊某認為自己找到了“另一半”。兩人很快在一起生活了一個月左右。楊某9月底回到溧水後,覺得身體不舒服,她意識到自己可能懷孕了。10月初,她購買驗孕試紙,證實了自己的猜測。
2019年5月30日凌晨四五點時,楊某覺得自己可能要生了。上午十點多,帶着孩子去學校參加活動的前夫突然回家。楊某不想將孩子生在家裏,急忙打了一輛網約車,來到溧水永陽街道一處較為偏僻的地方。附近正在拆遷,路人很少,她就在路邊的田裏生下了一個男嬰。
2019年6月1日,偵查人員在溧水區白馬鎮將被告人楊某抓獲歸案。 [2] 
2020年6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公訴人在法庭上表示,被告人對生命的藐視,最終導致案件的發生,她將為自己的不理智行為付出慘痛代價。

5·30“南京男嬰遭母親活埋”案事件結果

檢方給出量刑建議,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帆帆的刑事責任,建議判處5~7年有期徒刑。

5·30“南京男嬰遭母親活埋”案社會影響

對於此案件,網上議論頗多。不少網友非常可憐逝去的男嬰,表示那是一條鮮活的生命,哪怕生下來送人,也不能動手殺害。還有網友對於孩子父母表示譴責,認為兩人的行為都是造成了孩子死亡的原因,實在是不配為人父母,而女方楊某雖認錯,但對於她生活中的窘境還在推卸責任給他人,令人無法同情。
孩子是無辜的,一個小小的生命還沒有來得及看看這個世界就被扼殺,為人父母,應該明白自己的責任,以一己之私,對生命藐視,也將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