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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楊莊列車相撞事故

鎖定
1978年楊莊列車相撞事故,講述的是在1978年12月16日,隴海東線蘭考縣楊莊車站附近,發生了一起自1949年以來罕見的鐵路特大行車事故。由西安開往徐州方向的368次列車與南京西寧的87次列車發生相撞。死亡106人,輕傷171人,重傷47人。此後,從這裏駛過的列車,都會自發地拉響汽笛。
中文名
1978年楊莊列車相撞事故
地    點
隴海東線蘭考縣楊莊車站
傷    亡
死亡106人,輕傷171人,重傷47人
發生時間
1978年12月16日

目錄

  1. 1 事故
  2. 原因
  3. 經過
  1. 2 救援
  2. 3 後續
  3. 庭審
  1. 整頓
  2. 警笛

1978年楊莊列車相撞事故事故

1978年楊莊列車相撞事故原因

1978年12月15日的深夜,駕駛着西安開往徐州方向的368次列車,與87次快車幾乎同時接近蘭考站。368次列車上的兩位正副司機,由於疲憊睏倦。副司機閻景發已經睡熟了,正司機馬相臣在接近蘭考站也睡了過去,“無人駕駛”的368次就這樣駛入了楊莊車站,12月16日凌晨3點12分與南京至西寧的87次列車發生相撞。衝向他們的同事、鄭州機務南段司機嶽萬選駕駛的87次列車的腰部,將6、7、8、9四節車廂撞出鐵軌。87次列車被攔腰斬為三截、鐵軌扭成麻花

1978年楊莊列車相撞事故經過

1978年12月15日的深夜,368次列車的兩位正副司機,副司機閻景發已經睡熟了,“夥計,醒醒”,閻景發的好友、正司機馬相臣也困得睜不開眼,他想叫醒閻景發替自己開一會車,自己好去睡一陣。閻景發沒有醒,馬相臣看到蘭考站快到了,便按規定將火車從時速65公里減為40公里,如果他這一時刻頭腦清醒,會在這裏停靠6分鐘,等待與87次快車交會,他還應該注意看另一位同事運轉車長王西安在車尾給他發來什麼樣的信號。但是,他就在此刻睡了過去,他駕駛的368次列車以40公里的時速越過出站信號機。本應在車尾部值乘的運轉車長王西安正在和行李員討論蘭考停車時間太短,也沒有按規定出來立崗,沒有發現車行異常,更沒有采取任何阻止車行的措施。
“無人駕駛”的368次就這樣駛入了楊莊車站的一號道岔。
87次列車突然拉響的汽笛聲,以及兩車相近時鐵軌劇烈地震動,把馬相臣驚醒,他立即拉起非常制動,但是已經來不及了。368次列車帶着巨大的慣性,衝向他們的同事、鄭州機務南段司機嶽萬選駕駛的87次列車的腰部,將6、7、8、9四節車廂撞出鐵軌。87次列車被擋腰斬為三截、鐵軌扭成麻花。這一瞬間,是1978年12月16日凌晨3點12分。
這一刻的王西安正準備到車門口去看看,機車相撞,他一下子趴到小桌上,對面正在和他説話的列車長被摔到行李間端門玻璃上,血從嘴角流下來(王西安供詞)。
368次司機室裏,馬相臣在制動後雙腿用力一蹬,將自己彈出了正在變形的司機室;熟睡中的閻景發被震得昏了過去,當他醒來以後,也爬出司機室;被撞的87次列車中,司機嶽萬選在強烈的震動中走出司機室,他沒想到,命運讓他在這個凌晨,與同事馬相臣、閻景發、王西安在楊莊“相遇”。

1978年楊莊列車相撞事故救援

楊莊旅客列車相撞事故
楊莊旅客列車相撞事故(5張)
一位聽到巨響趕來救人的當地農民,看到閻景發還有氣息,就來拉他。清醒過來的閻景發揮手拒絕了。這一刻,他們完全明白自己打的那場瞌睡,已經犯下了罪——救援人員把從車廂裏救出來的人分成兩撥擺放,死者,放在一邊,正在被排成排,用楊莊站的草蓆蓋上,由十幾部大汽車運到蘭考縣殯儀館;傷者,放在另一邊,由救護車迅速拉往鄭州、開封商丘等省地級城市最好的醫院。
鄭州鐵路局代局長馮浩帶着政治處的幹部在4個小時後趕到楊莊,看到解放軍已經把現場警戒起來了。來得最早的39240部隊,一邊警戒,一邊救援。得到命令的部隊,還在不斷地從各方趕到楊莊,蘭考縣武裝部孫部長也帶人來到現場,縣公安局衞生局交通局全部動員起來,調用了十一部大客車,一趟一趟運送和待命。駐商丘部隊因路不熟走錯了地方,到現場後一再向鄭州鐵路局致歉,問他們要不要直升機支援。
除了奉命而來的解放軍,87次列車翻倒車廂中爬出來的一位受傷軍人,在黑夜裏向大家喊話:“共產黨員同志們,大家都不要顧自己的東西,搶救傷員要緊”。他自己搶救了二十多位傷員。
當天下午,正在處理一起公路交通事故的安全技術員於增潤從新鄉趕到蘭考,33年後的今天,他還記得當時的場景,扭曲鐵軌已經被移到安全地帶;87次列車的第8、9兩節車廂被撞成了碎片,損傷比6、7兩節更為嚴重;現場已經清理乾淨;一條剛剛鋪設好的便道已經能用。隴海鐵路在9個小時內,已有36列客車、34列貨車受到影響。損壞的14根鋼軌,像麻花一樣扭曲,308根枕木粉身碎骨。
解放軍駐豫部隊、蘭考縣政府、縣武裝部和當地羣眾、鄭州鐵路局投入了大量人力,救援和鋪軌同時進行着。
在事故發生9小時零3分之後,隴海鐵路恢復通車。

1978年楊莊列車相撞事故後續

1978年楊莊列車相撞事故庭審

1979年10月20曰上午8點半,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楊莊事故案件,來自四面八方的受害者或其家屬,以及鄭鐵局部分職工一千多人,將這裏擠得滿滿的。鄭州鐵路局三萬多名鐵路職工,在開通的鐵路沿線電話會議室外旁聽。經過長達六個多小時的庭辯,下午3點5分,審判結束。
鐵道部副部長被行政記過處分
法庭當庭宣判:
馬相臣,楊莊事故直接責任者,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閻景發,楊莊事故直接責任者,判處有期徒刑5年;
王西安,楊莊事故直接責任者,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楊莊一案,成為我國恢復律師辯護制度以來河南省首場由律師辯護的經典案例而載入史冊。
法庭之外,對這起惡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者,也受到行政處理:
廖詩權,鐵道部副部長兼鄭州鐵路局局長,被國務院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李銀昌,鄭州鐵路機務南段黨委書記,被鐵道部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孫建洲,鄭州鐵路機務南段段長,被鐵道部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1] 

1978年楊莊列車相撞事故整頓

楊莊事故發生兩天後的12月18日,鐵道部部長郭維城給黨中央國務院寫了一份請求處分的報告,報告中説“這次事故,説明我們工作中有很多缺點、弱點,思想不過硬,作風不過硬,致使黨和人民受到莫大的損失。我深感責任重大,對黨、對人民難辭其咎。謹懇切請求,給予我應得的紀律處分,以教育我本人和全體職工,而警惕未來。”
鐵道部副部長、鄭州鐵路局局長廖詩權也於20日向中共河南省委、鐵道部黨組遞交了請求處分的報告。
當天,鄭州鐵路局黨委給河南省委、鐵道部黨組遞交的《關於十二月十六日隴海線楊莊車站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檢查報告》中説:“這件事故雖然發生在下邊,但是從我們領導上檢查,是負有重大責任的”。

1978年楊莊列車相撞事故警笛

“機務段有一句話,客車安全大如天,客車人命關天,這是不同於貨車的”,於增潤説。楊莊事故以後,鄭州鐵路局各處都醒目地寫着“違章就是殺人,違章就是自殺”“違章違紀可恥,發生事故有罪”。
1980年鄭州鐵路局、鄭州鐵路局政治部下發的《一號文件》,將每年的12月16日定為“路恥”日,作為全局的安全教育日。
出楊莊站往東不到200米處,一片小松林中,莊重的大青石碑上書:沉痛悼念楊莊事故遇難旅客。
楊莊再次通車後,從這裏駛過的列車,都會自發地拉響汽笛,向活着的人發出警示,向死難者致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