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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年

鎖定
1371年是中國紀年。
1371年,明朝洪武四年;大夏開熙五年;北元宣光元年;越南紹慶二年;日本南朝建德二年,北朝應安四年
中文名
1371年
中國紀年
明朝洪武四年等
大事記
文武官歲祿的確定等
歷史人物
張以寧
類    型
公元紀年

目錄

1371年歷史大事

張以寧出使道卒
張以寧(1302—1371),字志道,古田人。元泰定丁卯進士,官至翰林侍讀學士。博學強記,擅名於時,人呼小張學士。洪武元年 (1368)八月,徐達等率師攻取元大都,以寧入南京,朱元璋授侍講學士。洪武三年奉命使安南。既至而陳日煃已死,其兄子日熞(火堅)嗣位,請誥印,以寧不給,日熞(火堅)遣使哀告朝廷,以寧留安南待命。四月十四日,安南使者至京,元璋封陳日熞為國王,賜璽書。洪武四年二月初四日以寧返回途中死,年七十。臨死作詩,有“覆身惟有黔婁被,垂橐都無陸賈金”之句。元璋得知,詔有司歸其柩。因其家古田翠屏山下,學者稱翠屏先生,有《春王正月考》、《翠屏集》等。
陶凱制宴享九奏樂章
朱元璋厭惡前代樂章多用諛詞以為榮耀,以至鄙陋不堪,便命禮部尚書陶凱等更制其詞。洪武四年(1371)六月二十七日製成呈上,有《本太初》、《仰大明》、《民初生》、《品物亨》、《御六龍》、《泰階平》、《君德行》、《聖道行》、《樂清寧》。元璋令協音律者歌唱。並諭侍臣説;“禮以導敬,樂以宣和,不敬不和,何以為治!元時古樂俱廢,惟淫詞豔曲,又雜以北方之音,甚至以祀典神祇飾為隊舞,諧戲殿廷,殊非所以導中和,崇治體。自今一切流俗喧嘵淫褻之樂,全部摒棄!”
平定四川
四川原為明玉珍佔據,自立隴蜀王。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即皇帝位於重慶,建國號夏,年號天統。在位五年死,子明昇繼位。因諸將爭權,國勢日漸衰弱。朱元璋曾多次招諭,態度暖昧。當朱元璋取得了對蒙古用兵的勝利之後,即於洪武四年(1371)二月初三日,決意平定四川,朱元璋命湯和為徵西將軍,周德興為左副將軍,廖永忠為右副將及楊璟葉升等率京衞荊襄舟師由瞿塘趨重慶;傅友德為徵虜前將軍,顧時為左副將軍及何文輝等率河南陝西步騎由秦隴趨成都。分別出師,由南北向四川進發。湯和南路軍在瞿塘峽受阻。四月,傅友德率北路軍,連破階州、文州,迅速向四川挺進,再克綿州、漢州,且將攻克城池的情報通報南路軍。廖永忠選精兵智入夔州,突破瞿塘天險。湯和與廖永忠分師進取,約會重慶。六月二十二日,湯和至重慶,接受明昇投降。七月初十日,傅友德圍成都,明軍知明昇已降,毫無鬥志,不戰而潰。湯和、傅友德又分別攻取其他州縣,四川平定。後論戰功,傅友德第一,廖永忠第二。
文武官歲祿的確定
洪武四年(1371)正月二十六日,朱元璋命中書省户部定文武官歲祿:正一品九百石,從一品七百五十石;正二品六百石,從二品五百石;正三品四百石,從三品三百石;正四品二百七十石,從四品二百四十石;正五品一百八十石,從五品一百六十石;正六品一百石,從六品九十石;正七品八十石,從七品七十五石;正八品七十石,從八品六十五石;正九品六十石,從九品五十石。
用寶金牌走馬符牌的製造
洪武四年(1371)五月初四日,朱元璋命工部製造用寶金牌、軍國調用走馬符牌,製作務必精緻。用寶金牌二,由中書省、都督府分別收藏。遇制書發兵,省、府以牌入而後內府出寶用之。其走馬符牌,凡有軍國急務遣使者佩戴以行。又有金字牌二十,銀字牌二十,均為鐵質,寬二寸五分,長五寸。上鈒二飛龍,下鈒二麒麟,牌首為圓竅,貫以紅絲絛。上鈒文為:“符令所至,即時奉行,違者必刑。”藏之內府,遇有調發則出用。八月初一日,改用寶金牌,寬三寸,長九寸五分,上鈒二鳳,下鈒二麒麟。
武臣金銀牌制的製造
朱元璋詔禮部定武臣金銀牌制,禮部參考舊典,於洪武四年(1371)六月二十三日奏定:武臣懸帶金銀牌,寬二寸,長一尺,上鈒雙龍,下鈒二伏虎,牌首為圓竅,貫以紅絲絛。指揮所佩金牌,雙雲龍、雙虎符;千户所佩鍍金銀牌,獨雲龍、獨虎符;百户所佩素銀牌符。凡造雙雲龍、雙虎符金牌五百,獨雲龍、獨虎符鍍金銀牌二千,素銀牌一萬一千。共一萬三千五百面。朱元璋親自為文鈒其上,文為“上天佑民,朕乃率撫,威加華夷,實憑虎臣,賜爾金符,永傳後嗣。”字皆陽文。
逃軍懲罰條章的制定
大都督府上奏:內外衞所武臣不能約束軍士,致使逃亡日益增多,應立條章,以示懲戒。洪武四年(1371)十一月二十六日製定條章定例:凡小旗逃亡三人,降為軍;總旗逃十五人,降為小旗;百户逃十五人,月減俸一石,遞減至四石以上,則追奪所授敕命,降充總旗;如遇歸併,百户只軍有五十人的,並與軍多百户統領,其官別調他衞,只領減餘之俸祿。若所管軍士又有逃亡,與前一起通算減俸。千户逃五十人,月減俸一石,遞減至十石降百户。如從徵在外,小旗逃五人、總旗逃二十五人,降如前例;百户逃三十人,月減俸一石,遞減至三石,罰如前四石之例;千户逃至百人,月減俸一石,遞減至八石,罰如前十石之例。著為令。洪武十三年五月二十日,重定千、百户罰格:千户所逃至百人的,千户月減俸一石;逃二百人,減二石;百户逃及十人的,百户月減俸一石;二十人的減二石。若所管軍伍不如數及有病亡殘疾事故的,不在此限。
吏部奏報天下府州縣數額
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初六日,吏部奏報天下府州縣及官員數額:府一百四十一,官八百八十;州一百九十二,官五百七十二;縣一千零一十三,官三千零四十一。通計府州縣一千三百四十六,官四千四百九十三。
親王宮殿規制的制定
朱元璋命中書省議定親王宮殿的規制。洪武元年(1371)正月初四日,工部尚書張允等上其規制:王城高二丈九尺五寸,下寬六丈,上寬二丈,女牆高五尺五寸,城河寬五丈,深三丈。正殿基高六尺九寸五分,月台高五尺九寸五分,正門台高四尺九寸五分,廊房地高二尺五寸。王宮門地高三尺二寸五分,後宮地高三尺二寸五分。正門、前後殿、四門、城樓飾以青綠點金,廊房飾以青黑,四城正門以紅漆、金塗銅釘。宮殿窠拱攢頂中畫螭蟠,飾以金邊,畫八吉祥花;前後殿座用紅漆金螭蟠,帳用紅銷金螭蟠,座後壁則畫螭蟠彩雲。立社稷山川壇於王城內之西南,宗廟於王城內之東南,其彩畫螭蟠改為龍。朱元璋批准,遂為定製。七年正月初九日,定親王國中所居前殿稱承運殿,中殿稱圓殿,後殿稱存心殿。城的四門南稱端禮門,北稱廣智門,東稱體仁門,西稱遵義門。目的在於使諸王睹名思義,藩屏王室。
內城門禁法的制定
洪武四年(1371)正月十四日,朱元璋下詔,立內城門禁之法:守門指揮、千百户,一日一更代;士卒三日一更代。凡內官、內使出入,皆用號牌。若有以兵器、雜藥到門者,論如律,守門軍士失於覺察者,亦論如律。若車駕出行,則以御史一名臨門監視。
王升獄中寄書勸子
洪武四年(1371)閏三月,吳興民王升以事逮繫獄中,其子為平涼知縣。王升在獄中寫信託御史幕官宇文達轉交。遇刑部搜獄,得其與子書信,報告長官,再奏元璋。書信中説;“為官須廉潔自持。貧窮清苦是士之常規,古人説‘貧乏不能存,此是好消息。’撫民當以仁慈為心,報國當以忠勤為本,處己當以謙謹為先,進修當以學業為務。公務之暇,宜讀經史並先儒性理之書,見得透徹,則自然思無邪。又要熟讀《律令》,則守法不惑。作官為宦與讀經習史,兩者不可偏廢。另外,若有順人,可買附子二三枚,川椒一二斤,必經税而後捎來。其他物品一概不要。”朱元璋讀此書信,嘉嘆不已,立即令釋王升出獄,並賜白金百兩、附子五枚、川椒五斤,以表彰其賢。
羅復仁逝世
羅復仁(?—1371),江西吉水人,初仕陳友諒,官翰林編修官。元至正二十二年 (1362),朱元璋兵至九江,復仁來歸,元璋命侍左右,授中書諮議。從圍武昌,説降陳理,遷國子助教。洪武元年(1368)擢編修。洪武二年冬奉命出使安南,不受饋贈。同年四月二十七日,設弘文館,復仁任學士,元璋屢次召與論事。復仁常操口音以對,不為文飾。元璋呼為“老實羅”而不名。後以年老致仕。洪武四年四月十五日卒於家,年七十四。有《玉堂唱和稿》。
華高逝世
華高(1313—1371),和州人,以巢湖水軍歸附朱元璋,授總管,累功進行省平章政事。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十一日封廣德侯。其性膽怯,且無子,請得宿衞。有所征討,皆藉故不行;令練水兵,又以不習其事推辭。因其為老將,元璋多遷就。後來,須營繕廣東沿海城堡,華高主動請求前往,元璋説:“很好,很好”,即奉命而去。洪武四年四月十三日,事竣還至瓊州而卒,年五十九。贈巢國公,諡武莊。

1371年出生

鄭和(1433年逝世),中國航海家、外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