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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華

(大豐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大隊長)

鎖定
大豐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隊自1996年4月成立以來,黃建華一直擔任該隊大隊長。10多年來,該隊先後獲得省“法警工作先進單位”、“優秀法警大隊”、“十佳警隊”等稱號。而黃建華本人也多次被省高院評為先進個人和優秀工作者,並榮立個人三等功。
身為一名司法警察,黃建華常常認真學習各類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文件,因為他知道,只有對法律法規熟稔於心,才能做到胸有成足、不出差錯。
中文名
黃建華
國    籍
中國
職    業
大豐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隊大隊長
主要成就
多次被省高院評為先進個人和優秀工作者
以身作則 苦練內功
身為法警大隊長,黃建華一向以身作則,積極學習法警業務知識,參加各項法警業務培訓。在技能訓練中,他高起點、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訓練的每一個動作都要求規範到位,這使他成為一名經得起摔打的優秀法警,為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打下堅實的基礎。
從嚴治警 人文關懷
由於法警工作面廣量大,危險性大,難免有個別幹警思想上產生動搖。黃建華把從嚴治警、政治建隊作為着眼點,深入瞭解每個隊員的思想動態,通過面對面的交流,縮短了彼此間的距離,調動起隊員們的工作積極性。黃建華還注重廉潔教育,確保每名隊員在廉潔上不出問題。幾年來,大豐市法院法警大隊幹警無一違法違紀。
在對隊員嚴格要求的同時,黃建華常常給予隊員關懷和愛護。女法警小黃初到隊裏時,由於沒有經驗,業務不精,常常跟不上其他人的步伐。黃建華特地安排了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同志帶着小黃,他自己也經常抽出時間給小黃進行業務輔導。
嚴肅執法 確保平安
從穿上法警制服的第一天起,黃建華就把嚴格執法、確保平安當成工作的主題和靈魂。
2008年,被執行人徐某拖欠棉花原種場幾十萬元,黃建華等人趕到被執行人住所時,被執行人不僅拒不執行,而且召集一幫人手拿刀、棍,當場威脅法官法警。黃建華立即調動警力,並現場進行部署,劃出警戒區,對沒有退出警戒區的人員及時採取強制措施。通過精心部署,局面當場被控制住,執行得以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