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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都區商務局

鎖定
鹽都區商務局是江蘇省鹽城市政府機關。
中文名
鹽都區商務局
位    置
鹽都區
性    質
政府機關
職    務
全區商務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
地    址
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物聯大廈5樓
郵    編
224001

鹽都區商務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商務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國際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推進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區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國內外資金投向我區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負責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負責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生豬屠宰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須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負責全區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及進口國際招標、加工貿易、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貿易便利化,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指導貿易促進體系建設。
(七)牽頭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策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
(九)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承擔全區組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參與開展反壟斷調查,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指導全區外貿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在授權範圍內,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征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初審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
(十一)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依法核准、報批區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與管理,負責全區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及贈款。
(十二)負責全區省級開發區的指導、服務、協調工作,研究分析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
(十三)指導外商投資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原貿易、物資、外經局系統企業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和安全生產工作。
鹽都區商務局 鹽都區商務局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鹽都區商務局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各科室工作;擬訂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監測分析和考核評價商務運行情況,研究起草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商務統計數據彙總發佈工作;負責文電、文秘、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公文管理、保密、應急、行政管理、安全保衞等工作;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等;負責商務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承擔機關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及網站管理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工作;組織安排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經費、財務及資產管理、車輛調度等事務工作;負責法制教育、法律諮詢、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老幹部等方面工作。 [2] 
外貿外經科
負責全區對外貿易管理工作。擬定並實施我區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政策。擬訂全區貨物進出口和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交易會等外貿促進活動;承擔貨物、服務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根據授權,承擔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有關工作;根據委託,承擔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有關工作;規範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承擔商務局歸口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管理工作,審核、彙總、申報各類商務扶持資金。 負責全區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合作業務;擬訂全區人員出境就業政策,依法管理境外就業工作;承擔全區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對外援助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的管理工作;推進我區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