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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財政局

鎖定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鹽城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9號),制定本規定。 市財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市財政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鹽城市財政局
性    質
政府機關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所屬地區
鹽城市
所屬部門
鹽城市人民政府

鹽城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市財税政策、發展規劃及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研究提出運用財税政策推進高質量發展、綜合平衡社會財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的建議。研究提出社會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改革完善市對區財政管理體制,指導區、縣(市)財政部門開展財政管理工作。
(二)負責市級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市級財政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市及市級財政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組織實施市級財政預決算公開。
(三)組織實施全市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財政預算績效管理體系。負責擬訂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負責市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擬訂全市非税收入政策,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資金管理等相關工作。
(五)擬訂財政國庫市分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財政國庫市分庫業務,按規定管理國庫現金。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制定和完善政府採購政策制度並監督管理其執行情況,承擔“政府採購協定”談判相關工作。
(六)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組織發行地方債券,防範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承擔國外貸款管理有關工作。
(七)承擔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級金融機構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擬訂支持產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財政投資評審。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九)擬訂促進地方金融業發展和引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事項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市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
(十)研究擬訂支持行政政法、教科文等領域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擬訂行政事業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
(十一)參與擬訂有關社會保障政策。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二)研究擬訂財政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村綜合改革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管理。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十三)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土地、海域、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海域、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
(十四)依法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五)承擔財税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情況和預算管理等有關監督工作,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行為。
(十六)組織財政課題研究和實施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化管理和財政信息宣傳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強化財政經濟形勢分析,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提升財政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
2.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支出結構,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與區、縣(市)財政關係;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落實國家、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部署,建立規範、穩定、可持續的地方税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着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督促縣(市、區)有效落實隱性債務化解方案,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1] 

鹽城市財政局領導分工

俞全新 鹽城市財政局局長、黨委書記: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負責黨的建設、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虞 水 鹽城市財政局副局長、二級調研員、黨委委員:分管工貿發展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金融處、農業農村處、基金管理處、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負責鄉村振興、接軌上海、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會、青年、婦女兒童、績效考核工作,協助負責黨的建設、安全生產、意識形態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陳科文 鹽城市財政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預算處、國庫處、税政法規處、行政政法處、國庫集中支付中心、預算審核中心,負責法治建設、綜合治税、園區合作工作。
吳遙 鹽城市財政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辦公室、政府採購管理處、綜合處(非税收入管理處)、經濟建設處、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處、績效管理處、資產管理處、財政監督處、財政信息中心、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財政效能服務中心,負責信訪、保密、網絡輿情、政務公開、城北片區改造工作。
朱高峯 鹽城市財政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教科文處、社會保障處、政府債務管理處、會計處、財會教育中心、註冊會計師協會、珠算協會,負責市註冊會計師行業黨的建設工作。 [3] 

鹽城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議、機要、督查督辦、值班等工作;牽頭對全市財政運行和改革發展中的重點問題開展調研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檔案、安全保密、信息、新聞宣傳、信訪等工作;牽頭負責政務公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預算處
工作職責擬訂財政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的建議;擬訂財政收入政策和市級支出預算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市級預算調整草案,辦理預算調整事項;彙總年度全市預算;組織開展市級部門預算編制、調整的審核、批覆;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預算公開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承擔市財政與省財政結算和市對區、縣(市)的財政轉移支付及結算工作,落實市對區和開發區、園區的各類財政政策。
國庫處
工作職責研究擬訂預算執行管理和考核有關辦法,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研究擬訂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國庫市分庫業務;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帳户,管理國庫和財政專户資金;實施總預算會計管理;牽頭組織決算公開工作;組織編制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政府財務報告;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
政府採購管理處
工作職責負責擬訂市級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政府採購預算管理政策;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按照省級財政部門授權和市政府意見,研究調整市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政策;承擔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監管工作;承擔“政府採購協定”談判相關工作;對全市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
綜合處(非税收入管理處)
工作職責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擬訂全市非税收入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相關工作;研究提出社會收入分配政策建議、改革方案;負責管理財政票據;參與市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績效工資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土地、海域、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支出政策,參與國有土地、海域、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研究和制度改革;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研究,管理住房保障資金;承擔彩票資金管理等相關工作。
税政法規處
工作職責承擔税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落實國家税收政策法規;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税目税率調整、減免税等建議;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調整建議;分析評估税收政策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税源調查工作;組織開展税收優惠資格認定;承擔關税税政管理有關工作;承擔重大財政政策、規範性文件和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監督、協調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有關工作;承擔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財政、財務、會計等方面行政審批許可工作。
經濟建設處
工作職責承擔發展改革、交通、住建、城管、供銷社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經濟運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軍民融合等方面規劃和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建設工程概、預算審核辦法,負責國家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處
工作職責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擬訂支持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管理、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應對氣候變化等相關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
工貿發展處
工作職責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應急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擬訂財政支持工業和信息化產業、促進內外貿發展的財政政策;設立並監督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按規定落實政府安全生產投入,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安全生產經濟政策;貫徹落實國有企業改革政策,參與擬訂全市企業改革發展政策;組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彙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金融處
工作職責承擔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實施促進地方金融業發展和引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財政政策;實施普惠金融政策;參與擬訂地方金融發展、監管、改革等相關政策;承擔全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相關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處
工作職責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研究擬訂支持政法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擬訂地方外事經費管理制度;承擔市級黨政機關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統一着裝管理工作。
教科文處
工作職責承擔宣傳、教育、科技、文化旅遊、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擬訂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提出優化教科文事業經費支出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教科文行業財務制度;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
社會保障處
工作職責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和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養老保險基金和職業年金的委託投資運營工作。
農業農村處
工作職責承擔農業農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財政支持農業農村發展與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貫徹執行農業、水利行業財務管理制度;牽頭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管理財政扶貧資金。
政府債務管理處
工作職責研究擬訂全市政府債務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工作;承擔縣(市、區)債務風險預警管理、市級部門單位債務和或有債務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還本付息及資金使用監管工作;承擔隱性債務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金管理處
工作職責研究擬訂支持政府投資基金髮展的財政政策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市級政府投資基金髮起、設立或者參與各類政府投資基金的計劃和方案;承擔市級政府投資基金的管理工作;對全市政府投資基金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承擔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承擔市級金融機構國有資本出資人和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
績效管理處
工作職責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研究擬訂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牽頭組織開展市級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等工作;協調和指導市級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資產管理處
工作職責研究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組織開展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組織開展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
會計處
工作職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全市會計人員管理,推進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根據授權,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資產評估行業業務工作。
財政監督處
工作職責擬訂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制度;承擔財税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企業單位內部監督和審計工作;牽頭局機關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人事教育處
工作職責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鹽城市財政局直屬單位

鹽城市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工作職責參與研究市級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及有關實施辦法,制定具體操作辦法,建立健全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規範財政支出行為;承擔、辦理和所有市級財政性資金的支付業務,監控市級部門、單位財政性資金集中支付過程,配合加強財政支出管理;負責與代理銀行進行集中支付資金清算以及代理銀行集中支付業務的協調、管理和監督,委託代理銀行辦理財政零餘額賬户、工資統發專户等業務;對預算單位集中支付工作、縣(市、區)國庫支付執行機構等相關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配合市財政信息中心等部門做好集中支付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建設;完成市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鹽城市財政局預算審核中心
工作職責參與市級部門預算編制的組織實施工作,按照局確定的預算審核程序和原則,負責部門預算的審核工作;參與預算執行管理工作,下達預算支出指標;參與部門預算調整的彙總審核工作;彙集並掌握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逐步建立規範的定額標準體系;開展調查研究,研究提出市級各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及定額調整建議;研究提出市級預算審核程序的調整建議,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預算審核程序和工作規範。
鹽城市財政信息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建設;負責市本級各項財政業務信息系統的組織開發建設和日常管理維護;負責財政大數據中心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財政廣域網、局域網的建設和管理;負責財政各業務應用系統的數據維護,建設全市財政業務數據庫;建設全市財政數據數據容災體系,保障財政數據安全;負責局機房設備、網絡設備、安全設備和基礎軟件的運維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計算機設備的維護、防病毒工作;會同辦公室制定落實網絡安全保密措施;為縣級財政部門開展信息化建設提供技術諮詢。
鹽城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概算、預算、決算的審查,對項目年度財務決算、竣工決算簽署評審意見;參與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論證,對項目資金的安排簽署評審意見;參與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及工程採購的有關工作;負責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效益後評價工作。
鹽城市財政效能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承擔財政收入質量、財政支出效益、資產配置效率以及財政支出合法合規性等涉及財政運行質量和成效的基礎性、事務性工作。
鹽城市財會教育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財政系統幹部教育的具體實施工作;開展各類會計業務培訓工作;承擔會計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鹽城市註冊會計師管理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鹽城考區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依法辦理註冊會計師註冊、轉所和任職資格檢查,辦理非執業會員入會、轉會和年檢(初審);開展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的自律管理,配合省財政廳的行政監管;佈置和彙總全市會計師事務所的年度決算;組織、推動註冊會計師培訓和行業人才建設工作;對註冊會計師行業黨團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對註冊會計師行業的人民來信、來訪的調查、接待和答覆;承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上級主管部門委託或授權的其他工作。
工作職責發揮地方政府股東背景優勢,發揮財政槓桿和金融槓桿作用,積極開展金融股權投資、基礎設施投資及實業投資,增強政府金融調控能力,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經營範圍包括:實業投資,交通、市政基礎設施、水源建設公共項目投資等。
工作職責承擔市級政府支持地方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無償改有償,撥款改投資”的業務,是市級政府投資基金及產業引導基金的受託管理機構,促進區域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綠色發展。經營範圍包括:創業投資,股權投資,代理其他創業投資企業等機構或個人的創業投資業務,創業投資諮詢,為創業企業提供創業管理服務業務等。
工作職責為全市範圍內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經營範圍包括:融資性擔保業務,貸款擔保、票據承兑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其他業務,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諮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等。 [2] 

鹽城市財政局地理位置

文峯路41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