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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官

(官職)

鎖定
niǎo ɡuān(鳥官)傳説遠古 少皞氏 以鳥名官,謂鳥官、鳥師。《資治通鑑·晉安帝元興三年》:“ 魏 主 珪 臨 昭陽殿 改補百官,引朝臣文武,親加銓擇,隨才授任……其官名多不用 漢 魏 之舊,仿上古龍官、鳥官。”參閲《左傳·昭公十七年》。
中文名
鳥官
拼    音
niǎo ɡuān
類    型
官職
參    閲
《左傳·昭公十七年》

目錄

鳥官簡介

北魏當時命名官職也頗具古風,“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以民事,皆擬遠古云鳥之義”(《魏書》),根據人身體某一部分的特點,或是隨身攜帶的物品裝飾品,以及一些常見事物等,來確定官職的名稱。也就是説,官職名稱起的很隨意,依據各自不同的特徵,最後用具有相似特徵的各種鳥來命名。因為鳥是動態的,所以那些官名叫起來便很形象生動。 比如,“諸曹走使謂之鳧鴨,取飛之迅疾”(《魏書》)。諸曹就是尚書三十六曹,是尚書之下分管不同事物的機構,相當於現在機關裏的科室,曹後來演化成部,也就是三省六部的部,算是部的前身。走使,是指供差遣或是遞送文書的那些人,説通俗點,就是跑腿打雜的公務員、事物秘書啥的。所謂鳧鴨,也就是水鴨(不是鹽水鴨),俗稱野鴨,能飛能鳧水,速度很快。要説古人的智慧你不得不服啊,鳧鴨水陸兩棲,動作麻利,像極了領導身邊眼疾手快的跟班,用鳧鴨作為諸曹的官職名稱,很貼切,很有想象力。 再比如,“以伺察者為候官,謂之白鷺,取其延頸遠望”(《魏書》)。伺察者,就是負責檢查、巡視工作的人。現在咱們幹個什麼事,不都興成立領導小組嗎?組長副組長組成人員,然後下設辦公室,還有宣傳組、法規組、聯絡組、督導檢查組什麼的一大堆(其實真正幹事的也就一個小組)。這個“伺察者”,大概約等於督導檢查組的組長。督導檢查,要有極強的洞穿力,還得望得遠,與白鷺伸長脖子“延頸遠望”的模樣頗有一拼。 這只是兩個典型的例子,北魏其他好些官職,也都是以不同的鳥來命名的,所謂“自餘之官,義皆類此”(《魏書》)。這事聽着就很幽默了,上朝時,皇帝正襟危坐於大堂之上,底下一大幫鳧鴨白鷺之類的鳥官,皇上要是哪根筋不小心抻着了,順便再抓下作風問題,説鳧鴨們最近思想懶惰,導致腿腳不勤辦事不利,扣發一個月餉銀;然後打一個拉一個,説白鷺們表現倒是不錯,很能吃苦,創出了雞蛋裏挑骨頭的督導檢查新方法,通報表揚一次。有夠逗不? 其實北魏當時也不是所有的官員都用鳥來命名的,它僅限於內朝官。北魏初期,有兩套並行的行政體系,就是內朝和外朝。外朝實行的是漢制體系,主要負責被征服地區的管理,被征服區多是農耕區,也多是漢文化影響較深的地區,所以當時外朝的官制,基本延續的是晉朝體制。內朝官是鮮卑族內部的官職體系,也就是上面説的那些鳥官,負責鮮卑族內部以及遊牧區的事物。內朝外朝説起來複雜,其實也就像現在的黨政兩套班子。做內朝官的絕大部分是鮮卑貴族,根正苗紅,權力自然要比外朝官大,所以當時的鳥官是非常厲害的。

鳥官發展歷史

內朝是一個獨立完整的行政體系,並不是後來的內監宦官什麼的。比如,內朝的武官有內細射、內三郎、內幢將、內侍校尉、內將軍什麼的,都帶個內字,內三郎、內幢將負責守衞京師和宮城,相當於清朝的八旗,或是現在的北京衞戍區,是北魏的核心軍事力量。內朝文官有內侍長、內行尚書、內給事,執掌着朝政機要,內侍長還負責查舉百官,兼具紀檢監察職能,權力大的很。司法上則有內都坐大官,最初也是由部族首領擔任,內都坐大官“坐王庭決辭訟,以言語約束”,有了糾紛就按族內的習俗來決判,“無囹圄考訊之法”(《魏書》),沒有什麼法律法規作依據。這種形式在北魏建國初期,算是一種主要的司法形式。
實行內外朝的並行體制,在路衞兵看來,這是拓跋氏在接受漢化時,必然要經歷的一個過渡階段,也是拓跋氏在統一北方的過程中,在行政體制上實行的一種折中形式。拓跋氏本是草原上的行國,久居漠北苦寒地帶,在與中原接觸之前,一直處於氏族時期,部族體系還保持着非常樸素的原始風格,“射獵為業,淳樸為俗”,他們沒有自己的文字,凡事“刻木紀契,人相傳授”(《魏書》),自然不能和中原的文化積澱相比。但是隨着與中原的深入接觸,拓跋氏便“交好南夏,頗亦改創”,開始漸漸接受中原文化,也包括接納中原的行政體系,特別是拓跋猗盧受封代王,也就是拓跋氏建立了具有實際意義的國家代國後,其“餘官雜號,多同於晉朝”(《魏書》),不再實行單一的部族式統治了。
其實這也是形勢的需要,拓跋氏從遊牧部落轉化成封建性質的王國,勢必要引進先進的行政體制,況且,隨着拓跋氏的擴張,其統治區域內已不僅僅是單一的鮮卑族,這就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為了有效管制不斷擴大的新統治區,也為了儘快消除民族間的隔閡,保持政權的穩定,就要採用漢制體系,以適應新的形勢。但這種改變是需要過程的,並非一下子就能完成,拓跋部固有的習俗,也不是一下就能改變。綜合考慮,於是就採取分而治之的辦法。
這也不是北魏的獨創,在五胡十六國時期,這種方式是很典型的。北魏之前的好多政權也都採取過此類措施。如匈奴建前趙、羯胡建後趙,他們自己既稱皇帝,也稱大單于,採取胡漢分治。但他們這種體制的劃分較為簡單,之間的界限不太明顯,不像北魏這樣形成了兩套完整系統的班底。究其原因,在路衞兵看來,這大概是因為拓跋氏與中原的接觸,要較其他幾個民族晚的緣故,所以這個過程就顯得漫長些。
也正因如此,北魏的內朝還保留着不少部落的性質,拓跋珪“法古純質”(《魏書》),並用鳥做為官職的稱謂,也充分説明北魏當時尚處於古樸的落後時期。內外朝制度,在胡漢文化衝突之時,兼顧了雙方的感受,併發揮了各自的長處,起過非常明顯的積極作用,這也是北魏能夠掃六和而定中原的原因之一。這種制度存在的時間也很長,從拓跋珪建立帝國,一直到孝文帝漢化改革,內外朝才融為一體,這種類似於雙軌制的行政體系,才終於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當然,那些鳥官也就隨之不復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