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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斌

(瀋陽市和平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鎖定
高斌,男,漢族,1961年1月生人,大學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瀋陽市和平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3年,瀋陽市和平區原二級巡視員高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3] 
中文名
高斌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1年1月

高斌人物履歷

1983年8月至1985年8月 瀋陽第三機牀廠八車間施工員兼團支部書記;
1985年8月至1987年7月 瀋陽第三機牀廠團委副書記;
1987年7月至1990年6月 瀋陽第三機牀廠團委書記;
1990年6月至1991年12月 瀋陽市機械工業局團委副書記;
1991年12月至1996年8月 瀋陽市機械工業局團委書記(其間:1994年11月至1996年8月掛職任瀋陽氣體壓縮機廠副廠長);
1996年8月至1996年12月 瀋陽氣體壓縮機廠副廠長;
1996年12月至2003年2月 瀋陽市皇姑區政府科技副區長、北陵科技文化園區主任;
2003年2月至2006年6月 瀋陽市皇姑區財政局局長;
2006年6月至2013年3月 瀋陽市皇姑區政府副區長;
2013年3月至2014年7月 瀋陽市外經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4年7月至2016年10月 瀋陽長白島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
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 瀋陽長白島經濟區(瀋陽滿融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 瀋陽市和平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 瀋陽市和平區二級巡視員;
2021年1月 退休。

高斌人物事件

高斌違紀被查

2022年7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瀋陽市和平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高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2009年8月至2019年9月,高斌任皇姑區財政局局長、副區長,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副局長,瀋陽長白島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和平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多次接受請託,利用職務便利及職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加快執行案件進度等方面為管理服務對象提供幫助並收受鉅額財物。 [3] 

高斌依法雙開

2023年,經中共瀋陽市委批准,瀋陽市紀委監委對瀋陽市和平區原二級巡視員高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斌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法意識,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無償接受裝修服務;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高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瀋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瀋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高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