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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儀
(明朝禮部尚書)
鎖定
- 本 名
- 高儀
- 字
- 子象
- 號
- 南宇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杭州府錢塘縣(今浙江省杭州市)
- 出生日期
- 1517年
- 逝世日期
- 1572年
- 主要作品
- 《高文端奏議》
- 官 職
- 禮部尚書兼太子少保、文淵閣大學士
- 諡 號
- 文端
- 追 贈
- 太子太保
高儀人物評價
張廷玉等《明史》:“儀性簡靜,寡嗜慾,室無妾媵。舊廬毀於火,終身假館於人。及沒,幾無以殮。”
高儀史料記載
高儀,字子象,錢塘人。嘉靖二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召為太常卿,掌國子監事。擢禮部右侍郎,改吏部,教習庶吉士。四十五年代高拱為禮部尚書。穆宗即位,諸大典禮皆儀所酌定。世宗遺命,郊社及祔享祔葬諸禮,悉稽祖制更定。儀乃會廷臣議:天地分祀不必改;既祭先農,不當復祈谷西苑;帝社、帝稷、睿宗明堂配天與玉芝宮專祀,當廢;孝潔皇后當祔廟,別祀孝烈於他所。帝皆報可。既而中官李芳復請天地合祀如洪武制,御史張檟請易皇極諸殿名,盡復其舊,儀皆持不可。帝踐阼四月,未召對大臣,儀屢請。隆慶二年正月饗太廟,帝將遣代,儀偕僚屬諫,閣臣亦以為言,乃親祀如禮。慶府輔國將軍縉𤏳請襲王爵,儀執不從。太子生七齡,儀疏請出閣,帝命待十齡行之。詔取光祿銀二十萬兩,儀力爭。初,世宗崇道教,太常多濫員,儀奏汰四十八人。寺卿陳慶奏供事乏缺,儀堅持不可。掌禮部四年,每歲暮類奏四方災異,遇事秉禮循法,居職甚稱。引疾章六上,卒見留。會御史傅寵以先帝時撰文叩壇事劾儀,儀四疏求去,乃加太子少保馳傳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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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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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卷一百九十三 列傳第八十一 高儀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1-02-01]
- 2. 張廷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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