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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驗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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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驗哲學(Embodied Philosophy)一般指由語言學家喬治·萊考夫(George Lakoff)和馬克·約翰遜(Mark Johnson)所提出的哲學觀點,被視為認知語言學(Cognitive Linguistics)的哲學基礎,又叫“涉身哲學”。
中文名
體驗哲學
外文名
Embodied Philosophy
別    名
涉身哲學
學    科
語言學;認知科學;哲學
提出人
萊考夫、約翰遜

體驗哲學發展歷史

1980年,萊考夫和約翰遜在《我們賴以生存的隱喻》中批判了西方客觀主義哲學傳統和喬姆斯基生成語法理論,提出了一種全新的哲學理論——Experientialism(可譯為“現代經驗主義”或“新經驗主義”),引起學界的轟動,現已成為認知語言學的經典著作,反覆再版。萊考夫1987年在《女人、火與危險事物》一書中對新經驗主義作了詳細論述,列出了西方客觀主義傳統哲學的若干問題,提出了非客觀主義哲學理論。1999年萊考夫和約翰遜再次合作,出版了力作《體驗哲學:體驗性心智及其對西方思想的挑戰》,集十幾年研究之大成,全面闡述了體驗哲學的基本原則和重要觀點。在此書中他們開始正式用 Embodied Philosophy 這一術語代替 Experientialism 和非客觀主義哲學理論。 [1] 

體驗哲學基本原則

體驗哲學有三條基本原則:心智的體驗性、認知的無意識性、思維的隱喻性。

體驗哲學心智的體驗性

非體驗性實在論(Disembodied Realism,External Realism)屬於客觀主義,認為主體和客體之間是二元對立的,這在主客體之間製造了一道無法填補的鴻溝。主客體的對立,使得對於客觀現實的瞭解只有兩種可能:要麼以純經驗主義的方法通過物體本身來了解,要麼以理性主義的方法通過能被多數人所理解的、共有的心智來了解,而心智的體驗觀則不認同。 [2] 
體驗實在論(Embodied Realism)則認為,認知結構和感知機制密切相聯。概念和意義是通過身體、大腦和對世界的體驗(特別是通過感知和肌肉運動能力)固定下來的,而不是基於符號;思維和推理的最基本形式也依賴於空間關係、身體部位,而不是基於符號運算。因此,意義是人們在經驗和行為中逐步形成的,是主客體之間互動的結果,而不是通過符號與世界的客觀連接產生的。反映在語言中的現實結構是人類心智的產物,而人類心智又是身體經驗的產物,這徹底批判了笛卡爾和喬姆斯基的“心智與身體分離”的 二元論,“主體 — 客體”二分法不能成立。

體驗哲學認知的無意識性

喬姆斯基語言觀的哲學基礎主要來自笛卡爾,但在某些地方亦有分歧,如笛卡爾認為推理、語言是有意識的,而喬姆斯基則認為是無意識的。萊考夫和約翰遜認為,喬姆斯基的這一觀點對認知科學作出了很大的貢獻,使得第一代認知科學得出了“認知的無意識性”這一重要結論。
在認知科學中,認知指各種心智運作或心智結構,這種運作和結構大部分是無意識的,包括視覺加工、聽覺加工、動覺加工、記憶、注意、情感、思維、語言,等等。認知的無意識性是指對我們心智中的所思所想沒有直接的知覺。我們即使理解一個簡單的話語也需要涉及許多認知運作程序,神經加工過程,但我們在日常交際中很少意識到這些程序的存在,並且也從來也無法瞭解或控制心智的這種工作過程,因此這種隱藏在意識層面之下的部分運行極快而無法捕捉。認知的無意識性不僅巨大,而且結構複雜。它不僅包括我們全部自動認知活動,而且包括我們全部隱形知識。我們的全部知識和理念被放置於一個認知系統內,而該系統大部分隱藏在無意識之中。
承認無意識的存在對哲學研究很有意義。認知無意識像在不知不覺之中塑造着有意識的思維,因此僅靠單純的傳統哲學分析方法,甚至加上現象學的內省,都無法接近我們的心智。

體驗哲學思維的隱喻性

隱喻的基本作用是從始源域將推理類型映射到目的域,大部分推理是隱喻性的。隱喻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語言、思維以及哲學中無處不在,不用隱喻來思考經驗和推理是很難想象的。正是隱喻性的思維才使得抽象的科學論述成為可能。哲學家弗雷格和羅素等人的形式邏輯難以為人類的概念和推理提供正確的特徵描寫,因為形式邏輯不是基於身體的,而是非意象的、非隱喻的。認知語言學的概念隱喻理論基本顛覆了亞里士多德的傳統隱喻觀,隱喻不再僅僅是修辭層面的問題,而是人類的認知方式,而且是不可或缺的生存手段。用萊考夫和約翰遜的話來説,思維、行為、語言,就其本質而言,都是隱喻性的,隱喻手段不僅不可避免,而且無處不在。是他們首先將隱喻認知理論正式作為一條普遍原則納入哲學理論框架之中。儘管在萊柯夫和約翰遜之前也有很多哲學家論及此類現象,但都遠不及他們的討論成熟、深刻、全面。

體驗哲學與西方傳統哲學

萊考夫和約翰遜對西方傳統哲學(古希臘—笛卡爾—黑格爾)產生了諸多的顛覆,此處主要羅列二者對於“人”的概括和總結上的不同:
西方傳統哲學與體驗哲學對於“人”的概括和總結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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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傳統哲學
體驗哲學
思維
無體驗的、直接的
體驗的、隱喻的
意志
極端自由,沒有身體的限制;
思維是有意識的理性思維
有限的,不能超過身體的限制;
思維是無意識的,大多在意識層次之下進行
道德
客觀的,在任何情況下都有對和錯,這是理性的普遍原則系統
不是客觀的,產生於體驗,大多數道德概念是以健康和家庭的經驗為基礎的隱喻 [1]  [3] 
參考資料
  • 1.    劉潤清.西方語言學流派: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3
  • 2.    體驗哲學的三條基本原則  .新浪博客.2010-12-16[引用日期2021-10-18]
  • 3.    楊寧著. 兒童心智的成長與教育[M]. 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06.P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