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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俊

(東漢末年陳國相)

鎖定
駱俊(?-197年),字孝遠,會稽郡烏傷縣(今浙江義烏)人。東漢末年陳國相。在任期間勵精圖治,深得民眾愛戴。建安二年(197年),因拒絕借糧給僭號軍閥袁術而遭其派遣的張闓所暗殺。其子駱統為三國時期吳國將領。 [2]  [5] 
全    名
駱俊
別    名
駱孝遠
孝遠
所處時代
東漢末年
出生地
會稽烏傷(今浙江義烏)
逝世日期
197年
最高官職
陳相

駱俊人物生平

駱俊有文武才幹,年輕時在會稽郡當小吏,後察孝廉,補尚書郎。 [2]  [5] 
後來,朝廷擢拜駱俊為陳相。駱俊在任時,汝南葛陂盜賊並起,陳國與其接境,四面受敵,駱俊激勵吏民,為之保障(一説此事在袁術僭號後,詳見目錄“相關爭議”),還開倉放糧,賑濟貧民。駱俊素有威恩,天下饑荒之時,鄰郡人多來投奔,駱俊又拿出自己的俸祿,並賜予他們衣食,使他們得以活命。當時百姓有人生下子女,駱俊總是讓主者送給他們許多米肉,百姓非常感激駱俊,因此陳國的新生兒常被取名為“駱”。 [3]  [4]  [5] 
三國羣英傳7駱俊 三國羣英傳7駱俊
建安二年(197年),僭號於九江的袁術派人向駱俊討要糧食,駱俊厭惡袁術,沒有應答。袁術憤怒,就派部曲將張闓假裝私行到陳國。張闓到了駱俊家,駱俊與張闓來往,結果在一次酒宴時被張闓殺死。陳國的吏民聞此噩耗,哀號如喪父母。之後陳王劉寵也被袁術派人刺殺,陳國也因此破敗。 [2]  [5]  [6] 

駱俊親屬成員

駱俊妻妾

駱統母,姓名不詳,後改嫁華歆。(史書記載駱統告別母親回故鄉後“事適母甚謹”,則駱統母親應該不是駱俊的嫡妻)。 [8] 

駱俊子女

駱氏,駱統之姐。 [8] 
駱統,駱俊之子,三國時期東吳名將。 [1] 

駱俊相關爭議

駱俊保疆境

駱俊的事蹟主要見於謝承《後漢書》及虞預會稽典錄》,但兩書對駱俊的記載有所不同。
謝承《後漢書》記載“值袁術僭號,兄弟忿爭,天下鼎沸,羣賊並起,陳與比界,奸慝四布,俊厲威武,保疆境,賊不敢犯”。是陳國與賊相鄰,駱俊保衞陳國之事在袁術僭號後。 [2] 
《會稽典錄》則記載“駱俊,字孝遠,烏傷人。孝靈皇帝擢拜陳相。汝南葛陂盜賊並起,陳與接境,四面受敵。俊厲吏民為之保障”。是駱俊保衞陳國之事在袁術僭號之前,並明確指出“賊”是汝南葛陂盜賊。 [3]  [4] 

駱俊在任次數

《會稽典錄》記載,駱俊在漢靈帝時期被任命為陳相。 [3]  [4]  又按《後漢書·袁術傳》,陳相駱俊死於漢獻帝建安二年(197年)。 [6] 
而據《三國志·許靖傳》記載,漢獻帝初,羣雄討伐董卓之時,陳國的國相併不是駱俊,而是許瑒許靖的從兄)。 [7] 
如果《會稽典錄》的記載無誤,則駱俊應該前後兩次擔任過陳相。 [3] 

駱俊史料記載

《三國志·卷五十七·吳書十二·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第十二·裴松之注》 [1] 
《八家後漢書輯注·謝承後漢書卷八》 [9] 
參考資料
  • 1.    卷五十七 吳書十二 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第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16]
  • 2.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五十七·吳書十二·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第十二》:駱統字公緒,會稽烏傷人也。父俊,官至陳相,為袁術所害。【謝承後漢書曰:俊字孝遠,有文武才幹,少為郡吏,察孝廉,補尚書郎,擢拜陳相。值袁術僭號,兄弟忿爭,天下鼎沸,羣賊並起,陳與比界,奸慝四布,俊厲威武,保疆境,賊不敢犯。養濟百姓,災害不生,歲獲豐稔。後術軍眾飢困,就俊求糧。俊疾惡術,初不應答。術怒,密使人殺俊。】
  • 3.    《太平御覽 卷二百四十八 職官部四十六》引《會稽典錄》曰:駱俊,字孝遠,烏傷人。孝靈皇帝擢拜陳相。汝南葛陂盜賊並起,陳與接境,四面受敵。俊厲吏民為之保障,出倉見穀以贍貧民,鄰郡士庶鹹往歸之,身捐俸祿給其衣食。民有產子,常敕主者厚致米肉,生男女者輒以駱為名。
  • 4.    《太平御覽 卷四百七十七 人事部一百一十八》引虞預《會稽典錄》曰:駱俊,字遠。孝靈皇帝擢拜陳相。汝南葛陂盜賊並起,與接境四面受敵。俊整厲吏人,為之保障,出倉見谷,以贍貧乏。
  • 5.    李賢注《後漢書 卷五十 孝明八王列傳第四十》:國相會稽駱俊素有威恩,時天下饑荒,鄰郡人多歸就之,俊傾資賑贍,並得全活。後袁術求糧於陳而俊拒絕之,術忿恚,遣客詐殺俊及寵,陳由是破敗。【《謝承書》曰:“俊字孝遠,烏傷人。察孝廉,補尚書侍郎,擢拜陳國相。人有產子,厚致米肉,達府主意,生男女者,以駱為名。袁術使部曲將張闓陽私行到陳,之俊所,俊往從飲酒,因詐殺俊,一郡吏人哀號如喪父母。”】
  • 6.    《後漢書 卷七十五 劉焉袁術呂布列傳第六十五》:建安二年,因河內張炯符命,遂果僭號,自稱“仲家”。以九江太守為淮南尹,置公卿百官,郊祀天地。乃遣使以竊號告呂布,併為子娉布女。布執術使送許。術大怒,遣其將張勳、橋蕤攻布,大敗而還。術又率兵擊陳國,誘殺其王寵及相駱俊,曹操乃自徵之。
  • 7.    《三國志 卷三十八 蜀書八 許麋孫簡伊秦傳第八》:許靖字文休,汝南平輿人。少與從弟劭俱知名,並有人倫臧否之稱,而私情不協。劭為郡功曹,排擯靖不得齒敍,以馬磨自給。潁川劉翊為汝南太守,乃舉靖計吏,察孝廉,除尚書郎,典選舉。靈帝崩,董卓秉政,以漢陽周毖為吏部尚書,與靖共謀議,進退天下之士,沙汰穢濁,顯拔幽滯。進用潁川荀爽、韓融、陳紀等為公、卿、郡守,拜尚書韓馥為冀州牧,侍中劉岱為兗州刺史,潁川張諮為南陽太守,陳留孔伷為豫州刺史,東郡張邈為陳留太守,而遷靖巴郡太守,不就,補御史中丞。馥等到官,各舉兵還向京都,欲以誅卓。卓怒毖曰:"諸君言當拔用善士,卓從君計,不欲違天下人心。而諸君所用人,至官之日,還來相圖。卓何用相負!"叱毖令出,於外斬之。靖從兄陳相瑒,又與伷合規,靖懼誅,奔伷。
  • 8.    《三國志·卷五十七·吳書十二·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第十二》:統母改適,為華歆小妻,統時八歲,遂與親客歸會稽。其母送之,拜辭上車,面而不顧,其母泣涕於後。御者曰:"夫人猶在也。"統曰:"不欲增母思,故不顧耳。"事適母甚謹。時饑荒,鄉里及遠方客多有睏乏,統為之飲食衰少。其姊仁愛有行,寡歸無子,見統甚哀之,數問其故。統曰:"士大夫糟糠不足,我何心獨飽!"姊曰:"誠如是,何不告我,而自苦若此?"乃自以私粟與統,又以告母,母亦賢之,遂使分施,由是顯名。
  • 9.    謝承後漢書卷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