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馮仁強

鎖定
馮仁強,男,漢族,1966年7月出生,無黨派,籍貫安徽南陵,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1984年7月參加工作。
現任浙江省工商聯副主席、杭州市政協副主席 [9]  ,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1] 
中文名
馮仁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6年7月

馮仁強人物履歷

1981.09-1984.07 安徽省宣城師範學校普師班學習
1984.07-1990.09 安徽省南陵縣仙坊初級中學、許鎮高級職業中學教師
1990.09-1993.07廈門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習
1993.09-1994.05 萬國證劵海南萬國發展總公司法律顧問、辦公室副主任
1994.05-1996.04 海南萬國熱帶生物技術產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代總經理
1996.04-2002.07 海南弘綱律師事務所註冊律師、合夥人
1999.09-2002.07清華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習
2002.07-2002.11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工作
2002.11-2008.01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期間2005-2008年曾在復旦大學公共管理博士後流動站從事《檢察官考評制度》博士後研究)
2008.01-2013.10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巡視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3.10-2017.04 甘肅省武威市政府副市長(掛職) [2] 
2017.04-2017.07杭州市政協副主席
2017.07-2018.01浙江省工商聯副主席、杭州市政協副主席 [3-4] 
2018.01-2018.12 浙江省工商聯副主席、杭州市政協副主席、省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5] 
2018.12-浙江省工商聯副主席、杭州市政協副主席 [9]  、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1] 
2023.01-政協第十三屆浙江省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14] 

馮仁強擔任職務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第十三屆執行委員會委員 [11]  政協第十三屆浙江省委員會委員、常委 [12-13] 

馮仁強職務任免

2021年1月20日,杭州市知聯會四屆二次常務理事會議召開,增補杭州市政協副主席、市工商聯主席馮仁強為新任會長。 [8] 
2022年3月28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杭州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馮仁強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杭州市委員會副主席。 [9] 
2022年8月19日,浙江省工商聯第十二次代表大會,馮仁強當選為省工商聯副主席。 [10] 

馮仁強社會兼職

兼任浙江省政治學會常務理事、浙江省青聯榮譽委員、浙江省知聯會委員、二屆杭州市知識分子聯誼會副會長、四屆杭州市知識分子聯誼會會長、浙江省金融法研究會副會長、浙江省WTO研究會副會長、浙江省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杭州市檢察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杭州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等;
受聘浙江大學、西南政法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理工大學等法學院法律碩士實務導師、兼職教授,杭州市“五五”普法講師團成員 [6] 

馮仁強研究成果

馮仁強論文發表

1、《評“民事上訴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載《法學》01年第8期
2、《民事檢察監督以“頒佈命令”替代“抗訴”之設想》,載《人民檢察》2001年第10期
3、《司法公證與民事上訴制度改革》,載章程主編:《司法改革評論》第一輯,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11月出版
4、《論對保全財產的優先權》,載《法學》2002年第6期
5、《論民事抗訴程序的完善》,載孫謙主編:《檢察論叢》第8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
6、《股東權利非訟救濟途徑研究》,載章程主編《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卷,2004年1月出版;
7、《理解檢察權之關鍵:法律監督概念分廣狹》,載《檢察日報》2004-2-4第三版;
8、《政治文明建設與檢察制度改革——以檢察權為中心》,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4年第4期;
9、《民事公訴的法理基礎與制度建構》,載張智輝主編:《中國檢察》第6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11月出版;
10、《憲政視角下的中國檢察權》,載《法學》2004年第11期;
11、《檢察機關內部制約機制改革探討》,載孫謙主編:《檢察論叢》第10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
12、《再論民事行政檢察改革中的若干問題》,載《檢察實踐》2005年第3期;收入張智輝主編:《中國檢察》第9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
13、《闡釋與重構——也論完善民事抗訴程序》,載陳光中、江偉主編《訴訟法論叢》第10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7月出版;
14、《撤銷權與強制執行立法》,載章程主編:《司法改革評論》第二期,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年2月出版
15、《公務論:貪利性職務犯罪主體之應然標準——以對民營經濟的平等保護為視角》,載《民營經濟》2006年第2期;該論文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民營經濟與中小企業管理》2007年第3期全文轉載;
16、《恢復性司法應關注被害人精神需要》,載《檢察日報》2006-6-16第三版;
17、《法律監督能力的強化》,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6年第2期.
18、《中國檢察官考評機制的缺陷與完善思路》載《社科縱橫》06年第10期。
19、《檢察機關職權與數學不等式》,載《中國檢察官》2007年第2期。
20、《刑事和解的理論基礎與案件範疇》,載《法治研究》2007年第3期。
21、《民事抗訴程序立法宗旨與再審之訴制度的改革》,《人民檢察》2007年第9期。
22、《檢察院民事抗訴再審制度的完善》,發表於《法學》2007年第10期;
23、《民事公訴制度的訴訟法基礎》,發表於《人民檢察》2007年第22期;
24、《刑事和解“反悔”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兼議刑事和解協議的審查標準》,發表於《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8年 第2期;該文被人大複印資料《訴訟制度、司法制度》2008年第8期全文轉載;
25、《民事執行行為檢察監督制度論——兼評新民事訴訟法執行救濟程序》,載《河南社會科學》2009年第2期。

馮仁強相關課題

1、1999-2002年參與清華大學985重大基礎研究課題——司法公正與司法改革研究,完成《司法公正與司法改革研究綜述》子課題;
2、主持並完成浙江省法學會03年重點課題(03N11)《我國風險投資的法律制度研究》;
3、主持並完成浙江省社科聯暨省檢察學會2003年度重點課題《民事公訴制度研究》;
4、主持並完成浙江省社科聯04年社科普及重點課題(04-7)《民事行政抗訴疑難案例選編》;
5、主持並完成2004年度最高人民檢察院重點研究課題《檢察官考評制度研究》;
6、主持並完成2004年度浙江省社科聯課題《人民監督員制度研究》;
7、作為成員參與司法部2005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重點科研項目課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問題研究》,課題負責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部級專職檢察委員會委員、研究室原主任戴玉忠;
8、主持並完成浙江省法學會05年重點課題(05NZ03)《民營經濟法律保障機制研究》;
9、主持並完成浙江省法學會06年重點課題(06WZ10)《檢察機關內部制約機制研究》;
10、主持並完成06年度杭州市軟科學課題《青少年法制教育有效途徑研究》;
11、主持並完成08年度杭州市軟科學課題《杭州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之司法保障研究》;
12、主持並承擔浙江省法學會2009年度重點課題《我國監管場所檢察監督機制探討》;
13、主持並承擔2009年度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重點課題[sy2009A02]《民事、行政執行法律監督研究》

馮仁強相關論著

1、編著《司法公正與司法改革研究綜述》(合作,第二編者),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11月出版
2、參與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研究課題——不動產法研究,協助執行編輯系列刊物《不動產法研究》第一、二輯
獲得榮譽

馮仁強論著

1、論文《闡釋與重構——也論完善民事抗訴程序》2003年底獲第三屆全國民事行政檢察理論研討會和浙江省檢察學會一等獎;
2、論文《檢察制度改革與政治文明建設》,2003年全國政治文明與依法治國理論研討會大會交流,獲浙江省檢察系統04年度優秀調研成果二等獎;
3、論文《理解檢察權之關鍵:法律監督概念分廣狹》榮獲浙江省法學會2003-2004年度優秀法學論著三等獎;
4、論文《檢察機關內部制約機制研究》,獲2004年第五屆全國檢察理論年會優秀論文三等獎;同時榮獲浙江省法學會2004-2006年度優秀法學成果三等獎
5、論文《再論民事行政檢察改革中的若干問題》,2005年獲第六屆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年會論文二等獎;
6、論文《合理配置檢察權 強化法律監督能力》獲2005年度浙江省檢察理論研究年會論文一等獎;
7、論文《合理配置檢察權——兼議檢察機構與檢察內部制約機制改革》,2006年獲第七屆全國檢察理論年會論文二等獎;
8、研究報告《中國檢察官考評機制的缺陷與完善思路》榮獲2006年度全國檢察機關優秀檢察應用理論研究成果三等獎;
9、論文《檢察院民事抗訴再審制度的完善》榮獲2007年度檢察基礎理論研究成果三等獎;
10、論文《提高檢察監督能力,服務民生建設》榮獲2008年度杭州市領導幹部優秀理論文章評選優勝獎;
11、論文《民事公訴的法理基礎與制度建構》2005年榮獲杭州市政府頒發的杭州市第十二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12、論文《公務論:貪利型職務犯罪主體之應然視角》2007年榮獲杭州市政府頒發的杭州市第十四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13、論文《檢察院民事抗訴再審制度的完善》2008年榮獲杭州市政府頒發的杭州市第十五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馮仁強人物成就

1、2004年12月被評為浙江省法學會系統2003-2004年度優秀學會工作者;
2、2005年被浙江省檢察院評為2003-2005年度全省檢察理論研究先進個人
3、2007年初被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確定為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
4、2007年初被浙江省檢察院黨組確定為首批浙江省檢察機關檢察業務專家 [7]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