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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佩韋
鎖定
顏佩韋,
南直隸吳縣楓橋(今江蘇姑蘇)
[2-6]
人,明朝商人子弟。他是領導羣眾鬥爭的人民領袖。他光明磊落,敢作敢為,重義氣,有見識,藐視官府,粗豪而天真。他“生平任俠。意氣粗豪,閃爍同光,不受塵埃半點;淋漓血性,頗知忠義幾分”。他“年年花酒闔間城,不愛身軀不愛名。説到人間無義事,槌胸裂皆罵荊卿”(《書鬧》)。他和
周文元、
馬傑、
沈揚、
楊念如等五人都是”一生落拓,半世粗豪,不讀詩書,自守着孩提真性;略知禮義,偏厭那學究斯文”的市井人物。
- 全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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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佩韋
- 所處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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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 民族族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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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族
-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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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縣(今江蘇姑蘇)
明朝商人子弟。天啓六年(1626年)三月,
魏忠賢閹黨黨羽——
巡撫毛一鷺在蘇州為非作歹,並構陷
東林黨人士
周順昌等東林七賢,周順昌平日有德於蘇州人民,遂激起蘇州民眾的憤怒
[1]
。顏佩韋等人出於義憤,發動民眾奮起反抗,引起暴動,打死兩名
東廠特務。事後,
閹黨人士大範圍搜捕暴動市民,顏佩韋等五人為了保護羣眾,挺身投案,英勇就義。這五人中,除了
周文元是
周順昌的轎伕以外,顏佩韋及其餘三人其實根本沒有見過周順昌。次年,
崇禎皇帝即位,罷黜
魏忠賢,魏畏罪自縊,
閹黨失敗,
周順昌得以昭雪。
為了紀念死去的五位烈士,
蘇州人民把他們合葬在城外虎丘山前面山塘河大堤上,稱為“五人之墓”。至崇禎當朝,重新起用東林黨人,才擊敗魏黨,使正氣得以伸張。
張溥於
崇禎元年(1628年)寫下《
五人墓碑記》。碑記,又稱
碑誌,記述死者生前的事蹟,評價、歌頌其功德,刻在墓碑上。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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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季北略》(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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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張志新.《吳地旅情》.蘇州:古吳軒出版社,2006.11:第105頁
-
3.
宋林飛.《江蘇歷代名人詞典》.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9.09:第151頁
-
4.
邱樹森.《中國曆代人名辭典》.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89.03:第880頁
-
5.
陳斌.《周順昌研究資料彙編》.蘇州:蘇州大學出版社,2013.11:第428頁
-
6.
龔書鐸,劉德麟.《圖説中國史 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 萬里長城拱衞的社會 明》.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06:第2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