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閹黨

鎖定
閹黨一般指明朝依附於宦官權勢的官僚所結成的政治派別。宦官干政現象在中國歷史上很多朝代都曾出現,例如東漢末年的“黨錮之禍”、“十常侍之亂”,是東漢由盛轉衰直至逐漸滅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唐代後期,宦官勢力參與皇室的內部糾紛。唐朝宦官和皇帝的關係只是家奴和主子的關係。中晚唐的宦官的行為,實際是家奴在參與皇室的內部糾紛,如同舊社會豪門大族裏各房的奴婢分別幫助其主子爭產業,而並非奴婢的權力真大到可以奪取整個大家族的家產。 [1]  明代的宦官用事最久,握有的權力極大,在中國宦官史上顯現出獨有的特色和景象。
明朝初年,鑑於歷史上宦官專權的嚴重危害,明太祖曾經下詔嚴禁宦官干政。到了明成祖朱棣手中,這一道鐵的紀律起了一個微妙的變化,不但不再警惕宦官,而且開始把宦官視為心腹,當作控制外廷大臣的一股重要力量。後世皇帝更加信任宦官,至明宣宗開始在宮內設內書堂,教宦官讀書識字,由此埋下明代閹黨專政的禍根。明英宗幼年即位,寵信宦官王振,閹黨勢力開始形成。此後明憲宗時宦官汪直、明武宗時宦官劉瑾都曾廣樹黨羽,專擅朝政;明熹宗天啓年間,大宦官魏忠賢專權,一大批朝官依附其權勢,閹黨勢力達到歷代頂峯;明思宗即位之後,魏忠賢先被免職謫去鳳陽,後被迫在路上自殺,閹黨主要成員伏法,閹黨勢力受到致命打擊。
中文名
閹黨
時    代
明朝
主要領袖
魏忠賢
主要成員
宦官為首,朝臣后妃為羽翼
對立黨派
東林黨
聯合黨派
齊黨、楚黨、浙黨、宣黨
政治表現
黨同伐異
鬥爭手段
控制特務機構,構陷冤獄
性    質
朋黨
閹黨 閹黨

閹黨明初禁制

明太祖朱元璋平定江南之後,使用宦官不到百人。直到洪武末年頒佈《皇明祖訓》,才設置內官共十二監和各司局,稍微可以説人員齊備了。但是定製宦官不能兼任外廷大臣的文武官銜,也不能穿外廷大臣的冠帶朝服,任職的品級不能超過四品,每月俸祿一石大米,衣食都在內庭解決。太祖曾經派人雕刻鐵牌放在宮門,上面寫明宦官不準干預政事,違犯的人斬首示眾。並且下令各衙門不能與宦官有文書方面的交往。有位年老的宦官服侍太祖很久了,一天不小心提到政務,太祖大怒,當天就把他貶斥回原籍。明惠帝朱允炆即位後,更加嚴酷地管束宦官,下詔宦官如果在外面稍有違法的事,允許有關部門逮捕奏聞。 [2] 

閹黨濫觴之始

明惠帝建文年間,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變,軍隊直逼長江以北,很多宦官逃到燕王那裏,泄露了朝廷的虛實 [3-4]  。成祖認為他們忠於自己,而且宦官們又因為有軍功而得到寵信,即位之後就把很多事情委任給宦官。 [5]  例如派遣鄭和、侯顯王景弘等率船隊七下西洋,宣揚國威。又設錦衣衞東廠等特務機構,交由宦官主持。許多朝臣為一己之權益,往往結納宦官,來排除異己。明朝宦官的出使、征伐、監軍、鎮守、刺探臣民隱私等很多大權都是從永樂年間開始的。 [6] 
宣德元年(1426年)七月,宣宗朱瞻基設立內書院,選擇小內侍讓大學士陳山教導他們研讀童蒙書籍和儒家經典。從此之後宦官們大都粗通文墨,通曉古今,利用他們的機巧狡詐在君王身邊作奸犯科。 [7] 
需要指出的是,永樂到宣德年間,宦官雖然開始被皇帝委以重任,但是有犯法的會被直接處以極刑。宣德年間,宦官袁琦讓阮巨隊等人出外採購物品,事情被發現後,袁琦被凌遲處死,阮巨隊等人都被斬首。又有裴可烈等宦官犯法,立即被殺。因此宦官們都不敢放肆。 [8] 

閹黨為禍百年

英宗開始,禁制廢弛,歷代皇帝多有寵信宦官,形成了以大太監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為首的幾大閹黨集團,他們利用龐大的網絡朋比為奸,欺壓良善,構陷冤獄,阻塞言路,為禍長達百年之久,致使朝政昏暗、民生凋敝,將大明王朝一步步拖向傾滅的懸崖。

閹黨王振集團

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春天的正月,宣宗皇帝在乾清宮駕崩,太子朱祁鎮即皇帝位,第二年改元正統。 [9]  英宗即位時年方九歲,年少無知,狡猾的王振陪小皇帝遊玩得到歡心,於是和越金英等幾個人掌控司禮監,勸導皇帝使用嚴刑峻法對待大臣,以防止被大臣欺壓。大臣們因此被投入監獄的絡繹不絕,而王振得以專權。 [10] 
那時候,太皇太后張氏(仁宗皇后)賢明有德,把政事交付給內閣。內閣輔臣楊士奇楊榮楊溥都是幾朝元老,王振心裏害怕他們不敢逞兇。到正統七年,太皇太后崩逝,楊榮已經先去世,楊士奇因為兒子被判處死刑不出來做官,楊溥年老多病,新的內閣輔臣馬愉、曹鼐勢單力薄,王振於是驕橫跋扈,無人管制。 [11] 
明太祖鑑於前朝宦官干政之失,在宮門內放置三尺高的鐵碑,上鑄“內臣不得干預政事”八字,宣德年間尚且保留。這塊鐵碑素來是王振的肉中之刺,掌權之後就派人把它偷走了。 [12]  此後,王振大興土木,窮奢極欲,在皇城東邊蓋了一座規模宏大的府邸,又修建智化寺。動用麓川的軍隊,整個西南民怨沸騰。正統八年(1443年),奉天殿鴟吻被雷電擊倒,翰林院侍講劉球上書皇帝陳述利害得失,用語言譏刺王振。王振把劉球關進監獄,指使錦衣衞指揮使馬順把他肢解殺害。大理少卿薛瑄、祭酒李時勉一向不理會王振,王振找茬誣陷薛瑄,差點把他殺害;王振曾經在國子監宣旨,恨李時勉沒有行禮,藉口他砍伐樹木,將李時勉在國子監門口戴枷示眾。監察御史李儼監收光祿寺祭物,看到王振沒有跪拜行禮,得罪了王振,被髮配鐵嶺衞充軍戍邊。正統九年(1444年)七月,駙馬都尉石璟辱罵家裏的閹人呂寶,王振討厭石璟輕賤自己的同類,把他打進詔獄。 [13]  朝中大臣們有忤逆王振而被他記恨的,都被定罪貶謫。 [14] 
英宗從心底傾慕依賴王振,曾經以先生稱呼他。賜給王振詔書,極盡褒美。王振的權勢一天天積累,朝中的公侯貴戚都叫他翁父。害怕災禍的大臣爭相依附王振以求免死,賄賂都聚集在王振府中。工部郎中王祐因為善於拍馬屁而被擢升為本部侍郎,兵部尚書正二品,相當於國防部長)徐晞等人甚至屈膝跪拜。他的侄子王山、王林因為他的蔭庇被封都督指揮,私黨馬順、郭敬、陳官、唐童等人橫行不法,沒有顧忌。 [15]  至此,宦官不許干政的祖訓被完全破壞,明代第一個閹黨集團形成。
正統十四年七月,蒙古瓦刺也先大舉進攻,王振慫恿明英宗御駕親征。同年八月,明軍在土木堡被圍,英宗蒙塵北狩(被俘的委婉説法),史稱土木之變 [16]  將軍樊忠在亂軍中捶死王振,稱:“吾為天下誅此賊!”兵敗的戰報送到朝廷,大臣們紛紛請求族誅王振。王振的黨羽馬順及王、毛二侍一時在廷議中被羣臣打死。都御史陳鎰郕王朱祁鈺令旨抄沒其家,王振侄子王山被凌遲處死,族屬不管少長,全部斬首。王振的家產在京城內外有好幾處,抄出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餘株,金銀六十餘庫,幣帛珠寶不計其數。 [17] 
王振集團是明朝第一代閹黨,對明朝歷史有着深遠的影響,他們一手釀成的土木之變致使皇帝被俘,瓦剌軍隊入寇中原,京師震動,人心惶恐,建立才八十餘年的大明王朝直接面臨覆亡危險。此外,王振閹黨開啓了朝廷外臣與內臣相互勾結,至使朝綱敗壞,官員陷入黨爭的先河。

閹黨汪直集團

英宗去世之後,太子朱見深即位,改元成化,是為憲宗。成化十二年(1477年),道士李子龍以“左道”馳名一時,登萬歲山觀察內宮,被錦衣衞校尉所發現,傳出李子龍有弒君意圖,於是李子龍被正法。為了避免類似的事再次發生,於是令宦官汪直從錦衣衞中選人喬裝成平民,出宮伺察。 [18] 
成化十三年正月,憲宗正式設立西廠,命太監汪直負責刺探朝廷外事務。 [19]  成化十三年二月,汪直心腹錦衣衞百户韋瑛指控英宗正統朝大學士楊榮的曾孫楊業家產鉅萬,經常殺人,要招納亡命之徒下海為盜。汪直髮兵對福建都指揮楊業抄家,供詞牽連到兵部主事楊仕偉、中書舍人董璵,全部被下獄,幾乎被殺。 [20]  同年五月,因為當時汪直開西廠,羅織數起大獄,百姓害怕,大學士商輅上疏稱請革去西廠,罷汪直並誅殺韋瑛;並與憲宗發生爭執,憲宗最後批准此疏,罷免西廠。並貶謫韋瑛去宣府戍邊。 [21] 
西廠的廢除並沒有直接導致汪直勢力的衰弱,很快汪直恢復御馬監職位。同年六月,御史戴縉王億等人因多年無法升遷,於是依附汪直,進言稱汪直為官“直釐奸剔弊,允合公論”、“汪直所行,不獨可為今日法,且可為萬世法”,並請求恢復西廠。憲宗大喜,並恢復西廠。 [22]  大學士商輅、尚書薛遠、董方,左都御史李賓一同致仕;而依附汪直的王越擔任兵部尚書左都御史掌都督院事。十一月,汪直黨羽御史馮瓘為大理寺丞,戴縉為尚寶司少卿,後擢升僉都御史;王億為湖廣按察副使 [23] 
成化十六年(1480年)正月,給事中孫博上疏彈劾東廠、西廠中傷大臣;卻遭到憲宗指責。同年三月,憲宗命汪直、保國公朱永、尚書王越率兵出塞,在威寧交戰,並獲勝,王越封威寧伯。 [24]  同年四月,遼東巡按御史強珍上疏,彈劾此前太監汪直、總兵侯謙、巡撫陳鉞失機隱匿的事情。都給事中吳原、御史許進等上奏,並將陳鉞比喻為宋朝的黃潛善賈似道。憲宗下詔罰陳鉞俸祿,陳鉞因而怨恨王越掌都督院事而縱容強珍。汪直正在巡邊還京中,陳鉞在郊外五十里相迎,訴強珍承奉王越旨意彈劾他。汪直大怒,王越亦來迓,汪直不見王越。遼東巡撫王宗彝遂阿汪直旨意,誣陷強珍妄奏,逮捕強珍至京,下錦衣衞獄,戌遼東。 [25] 
當時,有盜越皇城入西內,東廠校尉緝捕逮獲,太監尚銘上報,憲宗甚喜,厚加賜賚。汪直聽後大怒稱尚銘違背其意獨擅功。尚銘恐懼,於是偷偷向憲宗上報汪直的過錯。憲宗因寵信李孜省,加上萬安勾結昭德宮而獨攬政權,亦稱汪直浸淫,憲宗於是漸漸疏遠汪直。成化十八年三月,科道交相彈劾西廠苛察,萬安亦稱應當罷免西廠,而劉珝持不可。憲宗竟然罷免西廠,朝廷內外官員均欣然大喜,劉珝則有慚色。 [26]  同年八月,因萬安恐汪直為王越所誘,於是請求恢復使用王越,調任鎮守延綏,而以都督許寧取代原職。
成化十九年(1482年)六月,汪直因為與總兵官許寧不協,巡撫郭鏜上報,憲宗於是調任汪直為南京御馬監。同年八月,御史徐鏞上疏彈劾汪直欺罔罪,並稱:“汪直與王越、陳鉞結為腹心,自相表裏。肆羅織之文,振威福之勢,兵連西北,民困東南,天下之人但知有西廠而不知有朝廷,但知畏汪直而不知畏陛下。漸成羽翼,可為寒心。乞陛下明正典刑,以為奸臣結黨怙勢之戒。”憲宗表示深深讚許,於是罷免汪直,削王越威寧伯,追奪誥券,編管安陸州。兵部尚書陳鉞、工部尚書戴縉、錦衣指揮使吳綬被革職為民。 [27] 
雖然汪直擅政沒有像王振擅政一樣導致明朝政權有顛覆的危險,但其卻打開了宦官通過警察特務系統與朝廷官員勾結的先例。

閹黨劉瑾集團

劉瑾明孝宗在位時侍奉太子朱厚照,他對這個難得的機會很知道珍惜,因為他知道太子將來登基即位後他這個日夜服侍的太監就是功臣了,權勢與富貴唾手可得。於是,劉瑾便千方百計地討好太子,侍奉當時只有十多歲的太子。 [28] 
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明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順利即位,這就是明武宗。劉瑾和馬永成、高鳳等七名太監得到了新皇帝的寵愛,被稱為“八虎”,劉瑾則是“八虎”之王。在劉瑾的領導下,這些宦官想方設法地鼓動武宗遊玩享樂,他們則專權跋扈,隱瞞着皇帝為非作歹。 [29]  劉瑾最受武宗的信任,在內宮監任職,而且掌管着京城的精鋭守衞部隊。
第二年,為國憂慮的大臣們見武宗被宦官們搞得不理朝政,便紛紛勸諫。開始武宗聽不進去,直到被告知天象有變,是上天在警示他,武宗這才有所表示。武宗打算將劉瑾先貶到南京。但大臣們則堅決要求殺掉這個禍根。為了讓皇帝下決心除掉劉瑾,大臣們聯合了當時的京城主要官員,準備第二天一起勸諫武宗殺掉劉瑾。但吏部尚書焦芳卻在當天晚上向劉瑾透漏了消息,劉瑾一聽,大驚失色,趕忙召集其他七人連夜到武宗面前哭訴求情。武宗念及劉瑾以前的忠心照顧,竟赦免了他們,而且在他們的慫恿下將司禮監東廠西廠也讓他們分別掌管。 [30] 
司禮監在當時是很重要的內宮官署,有掌印太監一名,秉筆太監八至九名。在明朝,百官向皇帝上書,要先送內閣,由內閣輔臣做出初步的處理意見,叫做“票擬”,再交給皇帝批閲。皇帝用硃筆在奏章上批示,叫做“批紅”。有的皇帝如果不勤於政事,便讓司禮監寵信的太監代筆,這就給太監的胡作非為提供了可能性。另外,司禮監的太監還有一個其他部門無法比擬的特權:傳達皇帝旨意。有時由秉筆太監記錄下皇帝的話,然後讓內閣起草,或者由太監口頭傳達給有關大臣。這種制度直接給宦官造成了篡改聖旨的機會。劉瑾就是司禮監的主管,這是他專橫跋扈的重要資本。
劉瑾大權在握之後,便引誘武宗沉溺於驕奢淫逸中,自己趁機專擅朝政, [31]  時人稱他為“立皇帝”,武宗為"坐皇帝"。他排陷異己,朝中正直官員大都受他迫害。而劉宇、焦芳等小人則奔走其門,成為其黨羽。 [32]  權力的集中刺激了他的貪慾。他利用權勢,肆意貪污。他勸武宗下令各省庫藏盡輸京師,從中貪污大量銀兩。他公然受賄索賄,大搞錢權交易。各地官員朝覲至京,都要向他行賄,謂之“見面禮”,動輒白銀千兩,有的高達五千兩。有人為了行賄,只好貸於京師富豪,時人稱為“京債”。 [33]  凡官員升遷赴任,回京述職,都得給他送禮。此外,他還派親信到地方供職,為其斂財。
劉瑾在權勢的路上越走越遠,最後竟動了篡位之心,企圖尋機奪位。 [34]  但是,劉瑾只顧自己作威作福,沒想到其他的七虎正注視着他的一言一行。因為原來他們向劉瑾要權辦事時,劉瑾總是不肯照顧,時間一長,矛盾便逐漸激化。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楊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監張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亂。楊一清平定叛亂後與前來監軍的張永商討除劉大計。 [35]  叛亂平定之後,在向武宗報告戰況時,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在李東陽的幫助下,明武宗最終動了殺心。第二天,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結果發現了印璽、玉帶等禁止百姓和官員私自擁有的禁物。在劉瑾經常拿着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劉瑾權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窮災難。經會審,劉瑾被判以凌遲。同年八月,劉瑾伏誅,結束了其罪惡的一生。惡貫滿盈的劉瑾被判凌遲3357刀,分三天割完:劊子手先從其胸脯割10刀,然後對着他大聲吆喝,怕他昏過去,等醒過來,再割10刀,如此反覆.第二天,劉瑾熬不住氣絕身亡.第三天繼續割屍,直到割足3357刀。行刑完畢,割下的小肉塊被受過其害的人家搶着買下吃掉。 [36] 
劉瑾被誅之後,諫官交相揭發其黨羽,《明史》中詳列了名單:內閣則焦芳、劉宇、曹元。尚書則吏部張彩、户部劉璣、兵部王敞、刑部劉璟工部畢亨南京户部張澯禮部朱恩、刑部劉纓、工部李善。侍郎則吏部柴升、李瀚,前户部韓福,禮部李遜學,兵部陸完、陳震,刑部張子麟,工部崔巖夏昂、胡諒,南京禮部常麟、工部張志淳 [37]  ……從這份名單中可看到廷臣黨附者之眾,上至內閣重臣、北京南京六部的要員下至各部門的一般辦事人員無不處於這個巨大的網系之中,閹黨這顆毒瘤危害的酷烈也就不言而喻了。

閹黨空前絕後

天啓年間, 宦官魏忠賢權傾天下, 形成了有明以來最大的閹黨集團。整個社會處於閹黨的黑暗統治之下,風氣日益敗壞, 東林黨人為了反對宦官專權, 兩個集團進行了殘酷的黨爭。後來雖然明思宗朱由檢謫殺魏忠賢,欽定逆案,清除閹黨,但是仍然無法根除閹黨流毒。

閹黨自閹入宮

魏忠賢少時家境貧窮,混跡於街頭,不識字,但卻懂得射箭與騎馬,喜歡賭博,迷戀酒色,魏忠賢經常一羣惡少年賭博,有次,他賭博大輸後感到很苦惱,便恨而自宮。魏忠賢入宮後隸屬於太監孫暹,靠巴結他進入了甲字庫。他又請求做皇長孫的母親王才人的典膳,巴結上了魏朝。魏朝多次向王安稱讚魏忠賢,王安也就善待他。長孫的乳母叫客氏,一向私下服侍魏朝,這就是所謂的對食關係,到魏忠賢進宮後,客氏又與他勾通,客氏於是冷遇魏朝而喜愛魏忠賢,兩人結成了很深的關係。 [38] 

閹黨飛黃騰達

泰昌元年(公元1621年),明光宗朱常洛駕崩,朱由校即位,是為熹宗,年號天啓。魏忠賢和客氏並受寵愛。沒過一個月,封客氏為奉聖夫人,蔭封她的兒子侯國興、弟弟客光先以及魏忠賢的哥哥魏釗為錦衣衞千户。魏忠賢不久從惜薪司升任司禮監秉筆太監兼提督寶和三店。魏忠賢不識字,按例不能進司禮監,但因客氏的緣故,他得以破例。 [39]  天啓三年(公元1623年)冬天魏忠賢兼掌東廠,權力更大,加上有客氏做內援,權勢日益顯赫。 [40] 
熹宗性機巧,好動斧鋸以及塗漆之類的事情,累年不倦。每次在拉線削墨時,魏忠賢之輩常來奏事。熹宗很厭煩,荒謬地説:“我已知道了,你們好自為之。”魏忠賢因此便任憑自己的意願恣行威福。他一年中多次出行,每次總是坐着文軒,羽簾青蓋,四馬如飛,鐃鼓鳴鏑之聲,隨着轟隆而過的車輪,隱沒在飛揚的黃土之中。錦衣衞官校腰圍玉帶,踏靴着衤誇,提刀相隨,夾馳於左右,廚師、優伶、百戲、奴婢這些隨從的人,又以萬計。百官的奏章,要用快馬才能趕上。所過之處,士大夫遮道拜伏,歡呼九千歲,些人乾脆叫他“九千九百歲”“舉朝阿諛順指者但拜為幹父,行五拜三叩頭禮,口呼九千九百歲爺爺。” 而魏忠賢還左顧右盼,不加理睬。客氏居於宮中,脅持皇后,殘虐宮嬪。偶爾出宮回私宅,侍從聲威顯赫,光照道路,看上去就像是皇帝的儀仗隊。魏忠賢原來愚笨無所長,他的黨羽便日夜教他,又有客氏做內主,於是羣凶肆虐,荼毒海內。 [41] 

閹黨打擊異己

天啓四年(1624年),給事中傅木魁交結魏忠賢的外甥傅應星為兄弟,上書誣告中書汪文言,並且連及左光斗魏大中。汪文言被投進鎮撫司監獄,並將被大行羅織罪名。執掌鎮撫司的劉喬接受葉向高的教導,不給汪文言定罪。魏忠賢大怒,將劉喬撤職除名,用私人許顯純來代替他。這時御史李應升就內操的事進諫,給事中霍守典因魏忠賢乞求祠堂匾額而進諫,御史劉廷佐以魏忠賢濫加蔭封進諫,給事中沈惟炳以設枷鎖進諫,魏忠賢都假傳聖旨給予斥責。於是副都御史楊漣非常憤怒,彈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奏疏上呈後,魏忠賢害怕了,向韓火廣請求調解。韓火廣不答應,他便跑到熹宗面前哭訴,並辭掉東廠職務。而客氏從旁為他解釋,王體乾等人也一起護着他。熹宗懵然不辨真相,便温語安慰他,而在第二天打回楊漣的奏疏,痛加斥責。楊漣既被斥責,魏大中以及給事中陳良訓許譽卿撫寧朱國弼,南京兵部尚書陳道亨,侍郎嶽元聲等七十餘人,紛紛上奏魏忠賢的不法之事。葉向高和禮部尚書翁正春請將魏忠賢遣回私宅,以平息公眾的指責。熹宗不許。 [42] 
那時,魏忠賢很氣憤,想將異己者全部殺掉。顧秉謙便偷偷地把魏忠賢所忌恨的人記錄下來,交給他,讓他逐個將他們貶斥。王體乾又倡議用廷杖,威脅廷臣。不久,工部郎中萬火景上書指責魏忠賢,立即被杖死。魏忠賢又借御史林汝翥的事侮辱葉向高,葉向高因此辭職而去,而林汝翥也被杖打,廷臣都很恐懼。一時間被罷斥的有吏部尚書趙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龍吏部侍郎陳於廷以及楊漣、左光斗、魏大中等前後數十人。其後又驅逐韓火廣和兵部侍郎李邦華。正直之士離開朝廷,就如搖動枯樹紛紛落下的葉子一樣。魏忠賢於是假傳聖旨用舊例轉科道官員。以朱童蒙、郭允厚為太僕少卿,呂鵬雲、孫杰為大理寺丞,恢復霍維華、郭興治為給事中,徐景濂、賈繼春楊維垣為御史,而起用徐兆魁、王紹徽、喬應甲、徐紹吉、阮大鋮、陳爾翌、張養素、李應薦、李嵩、楊春懋等人作為他的爪牙。不久,又起用擬被遣戍的崔呈秀為御史。崔呈秀於是編造《天鑑錄》、《同志錄》等,王紹徽也編造《點將錄》,都以鄒元標顧憲成葉向高、劉一火景等為魁首,並將不依附於魏忠賢的人全部網羅進去,將他們指為東林黨人,獻給魏忠賢,魏忠賢很高興,於是這幫小人更加向魏忠賢獻媚,連手攻擊東林黨。 [43] 

閹黨結黨營私

當初,朝臣爭論三案以及辛亥癸亥這兩年的京察熊廷弼一案,魏忠賢本沒有參預。其黨徒想憑藉魏忠賢的權力排擠那些正直之士,便相繼歸附魏忠賢,自稱義子,並且説:“東林黨將要害您老人家。”因此,魏忠賢也想自圖快意。御史張訥、倪文煥,給事中李魯生,工部主事曹欽程等,競相打擊報復好人,而御史梁夢環又重興汪文言一案,將他下到鎮撫司拷打至死。許顯純編錄囚犯供辭的文書,詞語連及趙南星、楊漣等二十餘人,使他們或被撤職或被遣戍。又逮捕楊漣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顧大章等六人,將他們牽連進熊廷弼案中,投進監獄,拷打至死。又殺熊廷弼,將他的親家御史吳裕中杖打至死,又將尚書李宗延張問達,侍郎公鼐等五十餘人撤職逐出,朝中機構為之一空。而特召亓詩教、劉述祖等人為御史。凡是與魏忠賢有私人關係都得越級升遷,於是魏忠賢的黨羽遍佈朝野。 [44] 
當時,內外大權全歸於魏忠賢,閹官除王體乾等人外,還有李朝慶、王朝輔、孫進、王國泰、樑棟等三十餘人,做左右擁護。外廷文臣有崔呈秀田吉吳淳夫李夔龍倪文煥主謀議,稱為“五虎”;武臣則有田爾耕許顯純、孫雲鶴、楊寰、崔應元主殺戮,稱為“五彪”。還有吏部尚書周應秋太僕寺少卿曹欽程等人,稱為“十狗”。又有“十孩兒”、“四十孫”等名號。而做崔呈秀這幫人門下的,又不可勝數。從內閣、六部到四方總督、巡撫,都遍佈他的死黨。他內心忌恨張皇后,這年秋,便誣告張皇后的父親張國紀縱奴犯法,然後假傳中宮旨意,企圖撼動張皇后,熹宗為他按奴法治罪,並責備張國紀。魏忠賢不滿意,又派順天府丞劉志選、御史梁夢環輪番揭發張國紀的罪狀,並説皇后不是張國紀的女兒。正好王體乾危言勸阻,魏忠賢這才罷了。 [45] 
天啓六年(1626年)冬,三殿建成。李永貞、周應秋上奏魏忠賢的功績,熹宗遂進封魏忠賢為上公,加恩三等。魏良卿那時已晉封肅寧侯,這時又晉封肅寧公,食祿按魏國公例發給,再加恩庇廕錦衣衞指揮使一人、同知一人。工部尚書薛鳳翔上奏給魏忠賢賜府第。不久太監陶文上奏喜峯隘口築成,督師王之臣上奏築山海關城,刑部尚書薛貞上奏大盜王之錦獄案,南京修建孝陵竣工,甘鎮奏捷,蕃育署丞張永祚擒獲盜賊,他們都説是出於魏忠賢的籌劃和計策。魏忠賢又自己上奏三年緝捕的功勞,熹宗下詔褒獎。半年之中,魏忠賢所庇廕的有錦衣衞指揮使四人、同知三人、僉事一人。又授給他的侄兒希孟世襲錦衣衞同知,外甥傅之琮、馮繼先為都督僉事,而升崔呈秀的弟弟崔凝秀為薊鎮副總兵。名器被僭越濫用,至此達到了極點。他的同黨全部坐鎮薊、遼,以及山西宣府、大同各險要之地。總兵樑柱朝、楊國棟等人每年都向他奉獻名馬以及珍玩之物,從不間斷。 [46] 

閹黨禍害天下

那時候,東廠的緝捕人員四出橫行,凡他們緝訪過的地方,不管情況是虛是實,都被整得稀爛。外戚李承恩,是寧安大長公主的兒子,家中藏有公主賜給的器物,魏忠賢誣告他盜竊乘輿服飾等禁物,將他判了死罪。中書吳懷賢讀楊漣的奏疏時,擊掌讚歎,家奴將他告發,結果懷賢被殺死,家也被抄了。武弁蔣應陽為熊廷弼訟冤,立即被誅殺。民間偶有言語觸犯了魏忠賢,便被捉拿殺戮,甚至被剝皮、割舌,被殺者不可勝數,人們路上相遇,只能以目傳意,不敢言語。這年,記門功,魏忠賢得加恩三等,庇廕都督同知。又蔭封他的族叔魏志德為都督僉事。升傅應星為左都督,並表彰他的母親,而以魏良卿為僉書錦衣衞,掌南鎮撫司事務。 [47] 
天啓六年(1626年)二月,皇帝儀仗隊組成,魏忠賢得以蔭都督僉事,他又派黨羽李永貞假冒浙江大盜李實上奏,逮捕懲治前應天巡撫周起元以及已辭官歸鄉的江浙籍人高攀龍周宗建繆昌期周順昌、黃遵素、李應升等。高攀龍投水而死,周順昌等人死於獄中。蘇州百姓見周順昌被捕,很不平,便打死了兩名校尉,巡撫毛一鷺便逮捕顏佩韋等五人,將他們誅死。刑部尚書徐兆魁治理獄案,凡是魏忠賢所恨的人,便判以重刑。魏忠賢又聽從霍維華的意見,命顧秉謙等人編修《三朝要典》,竭力毀謗東林黨人。御史徐復陽請拆毀講學書院,以絕黨根。御史盧承欽又請立東林黨碑。海內人士都屏息喪氣。霍維華於是教魏忠賢在邊防冒進邀功。 [48] 

閹黨羣醜獻媚

天啓七年(1627年)春,又派崔文升總督漕運,李明道總督河道,胡良輔鎮守天津。崔文升原來曾侍奉光宗服藥,受到東林黨的攻擊。海內爭相望風獻媚,督撫大臣如閻鳴泰劉詔李精白姚宗文等,爭相為魏忠賢頌德立祠,紛紛攘攘,唯恐不及。下及武夫、商賈小人、無賴之徒也都為他建祠。這些祠堂都建得極為工巧,他們侵佔百姓田宅,砍伐墳地樹木,誰也不敢控訴他們。而監生陸萬齡甚至請求以魏忠賢配祭孔子,以魏忠賢的父親配祭啓聖公。 [49] 
當初,潘汝禎首先上書,御史劉之待會藁遲了一天,即被撤職除名。而薊州道胡士容因不備具建祠書文,遵化道耿如杞因入祠不拜,都被投入獄中,判了死罪。因此天下的風氣,章奏無論鉅細,都稱頌魏忠賢。宗室如楚王朱華、中書朱慎鑑,功勳外戚如豐城侯李永祚,廷臣如尚書邵輔忠、李養德、曹思誠,總督張我續以及孫國楨、張翌明,郭允厚、楊維和、李時馨、汪若極、何廷樞、陳維新、陳爾翼、郭如暗、郭希禹、徐溶等人,都是佞詞連篇,不顧羞恥。魏忠賢也時常給他們加以恩澤作為報答。所有的奏疏,都稱魏忠賢為“廠臣”而不稱其名。大學士黃立極、施鳳來、張瑞圖在起草聖旨時,也必説“朕與廠臣”,沒有人敢直寫魏忠賢的名字。山東產麒麟,巡撫李精白畫下圖像上報朝廷。黃立極等起草聖旨説:“廠臣修德,故仁獸到。”妄言欺騙竟至於此。熹宗前後賜給他嘉獎令無數,所發給的誥命都仿九錫文 [50] 

閹黨雞犬升天

這年從春到秋,魏忠賢冒領汪燒餅擒獲阿班歹羅鐵的功勞,累計庇廕錦衣衞指揮使達十七人。他的族孫希孔、希孟、希堯、希舜、鵬程,姻親董芳名、王選、楊六奇、楊祚昌,都官至左、右都督和都督同知、僉事等。客氏的弟弟光先也加封為都督。魏撫民又從錦衣衞調任尚寶卿。而魏忠賢的志願還沒達到,正好袁崇煥上奏寧遠捷報,魏忠賢於是令周應秋上奏封他的族孫魏鵬翼為安平伯。再記三大工程功勞,封他的侄子良棟為東安侯,加封良卿為太師,鵬翼為少師,良棟為太子太保。於是他普遍賞賜羣臣,用崔呈秀為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唯獨將袁崇煥的功勞廢棄不錄。當時鵬翼、良棟都還在襁褓之中,還不能走路呢。魏良卿甚至還代天子供祭南北郊社,祭祀太廟。於是天下都懷疑魏忠賢要篡奪政權了。 [51] 

閹黨權閹末路

天啓七年(1627)秋八月,熹宗朱由校駕崩,信王朱由檢即位,是為毅宗崇禎皇帝。毅宗素來熟知魏忠賢的罪惡,自己深加戒備,魏忠賢的黨羽開始恐懼了。楊所修楊維垣先攻擊崔呈秀以試探毅宗心意,主事陸澄原、錢元愨,員外郎史躬盛於是紛紛論奏魏忠賢。但毅宗還隱而不發。 [52] 
於是嘉興貢生錢嘉徵彈劾魏忠賢十大罪:一與皇帝並列,二蔑視皇后,三搬弄兵權,四無二祖列宗,五克削藩王封爵,六目無聖人,七濫加爵賞,八掩蓋邊功,九剝削百姓,十交通關節。奏疏呈上後,毅宗召見魏忠賢,讓內官讀給他聽。魏忠賢非常恐懼,急忙用重寶賄賂信邸的太監徐應元,求他解救。徐應元是魏忠賢從前的賭友。毅宗知道這事,便斥責徐應元。十一月,便將魏忠賢發往鳳陽安置,魏忠賢在鳳陽途中,仍豢養一批亡命之徒,毅宗聞悉後大怒,命錦衣衞前去逮捕,押回北京審判。 李永貞得知消息,連忙派人密報魏忠賢。魏忠賢自知難逃一死,行到阜城時,聽到後一項命令,便與同夥李朝欽在阜城南關尤氏旅店痛飲至四更,最後一起上吊自殺。毅宗詔令將魏忠賢肢解,懸頭於河間府。將客氏鞭死於浣衣局。魏良卿、侯國興、客光先等都被處死,並暴屍街頭,還抄了他們的家。 [53] 
逆黨案牽涉的範圍非常廣泛,崇禎皇帝認為應該列為逆黨的,幾乎沒有遺漏一個。崇禎二年三月,皇帝向天下頒佈詔書,公佈魏忠賢逆案的處理結果:閹黨為首的魏忠賢與客氏被判凌遲,同謀崔呈秀、魏良卿等六人被判處斬立決,勾結內侍的陸萬齡、田爾耕等十九人被判秋後處斬,魏廣微、周應秋等十一人被判處充軍戍邊,其餘二百餘人分別被判流放、徒刑、革職等處罰。 [54] 

閹黨閹黨名單

魏忠賢、客氏。 兵部尚書崔呈秀、寧國公魏良卿、錦衣衞指揮使侯囯興、秉筆太監李朝欽、劉若愚、李永貞、司禮監掌印太監王體乾。提督操江右僉都御史劉志選、太僕寺署事御史梁夢環、太僕寺署事御史倪文煥、兵部尚書田吉、(順天巡撫薊遼總督兵部尚書)閻鳴泰、薊遼總督劉詔、刑部尚書薛貞、工部尚書吳淳夫、副都御使李夔龍、曹欽程,大理寺正許志吉,順天府通判孫如冽,國子監生陸萬齡,豐城侯李承祚,左都督田爾耕、錦衣衞都指揮僉事許顯純、都督同知崔應元、錦衣衞僉事楊寰、右都督孫雲鶴。(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魏廣微、吏部尚書周應秋、(太僕寺卿、兵部右侍郎、兵部尚書)霍維華、工部尚書徐大化、刑部尚書潘汝禎、御史楊維垣、翰林院檢討張訥,都督郭欽,孝陵衞指揮李之才。大學士顧秉謙、(太子太保、户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馮銓、禮部尚書張瑞圖、吏部尚書王紹徽、户部尚書郭允厚、曹爾禎、孟紹虞、馮嘉會、李春曄、邵輔忠、呂純如、徐兆魁、薛風翔、孫杰、楊夢袞、李養德、劉廷元、曹思誠,南京尚書範濟世、張樸,總督尚書黃運泰、郭尚友、李從心,巡撫尚書李精白

閹黨影響評價

明代的閹黨集團給明代中後期的政治、經濟、社會造成了不可挽救的頹勢,甚至直接導致了覆國的厄運。

閹黨敗壞吏治

首先是對政治的擾亂,表現在吏治敗壞,官場傾軋加劇。聚攏在他們周圍的人晉升不由常道,更倚勢謀私,打擊清流。當時,都指揮以下請求升遷的人,劉瑾只需寫一紙條説:“某人授予某官”,兵部就照條執行,不敢再復奏。“瑾欲大貴彩,乃命劉宇入內閣,以彩代之。一歲中,自郎署長六卿。僚友守官如故,鹹惴惴白事尚書前,彩厲色無所假借。尋加太子少保。”魏忠賢多收納被東林黨人所不齒的人和在“三案”中失意的人,這些人一旦翻案並官復原職後, 便不斷尋機報復。顧秉謙製造《三朝要典》,將所有與三案有關的人都一一載入以便斬草除根;崔呈秀製造《天鑑》、《同志》各簿冊王紹徽也製造《點將錄》,成為他們可以按圖索驥,捕拿東林黨人的黑名單

閹黨混亂司法

閹黨對政治的危害還表現在混亂司法。深受劉瑾喜愛的張彩,隨意改變擾亂舊規,貪污受賄肆意盛行,國內拿着金銀珠寶行賄的人不絕於途。依附於魏忠賢的黨羽,為了翻案和打擊東林人,無所不用其極。號稱“五彪”的武臣田爾耕許顯純孫雲鶴楊寰崔應元掌握了錦衣衞和鎮撫司,在魏閹中主殺戮。天啓四年十月, 田爾耕掌管錦衣衞事物, 為了配合魏忠賢驅逐東林黨人,他多次興起大訟案;廣泛佈置校尉偵探,陷害無辜平民,拷打慘烈嚴酷,進入監獄的人大多不能出來。同時,許顯純掌鎮撫司,楊漣左光斗黃尊素等十多人都死在他的手下,各人的供詞,都是許顯純自己所寫。

閹黨掠奪經濟

其次是對經濟的掠奪。閹黨成員都是貪得無厭之人,對財物的攫取沒有盡頭, 其黨羽也秉持了這一特性, 斂取錢財無度。少監李宣等人從福建審查事件回來,獻給劉瑾兩萬兩白銀,正如張彩所説,他們藉着劉瑾的名義在地方大肆搜刮,進獻給劉瑾的不到十分之一。據此推理,幾人在福建的時間裏對當地的搜刮掠奪可想而知。焦芳的住宅宏大富麗,動用幾郡的人去修造。上文所説的崔呈秀,在淮揚一帶巡視時就大肆貪污,被高夔龍檢發,不得已才投奔魏忠賢門下。得到魏忠賢寵愛後,更加貪利沒有顧忌。魏忠賢的黨羽遍佈全國,哪裏有油水可撈,他們都一一詳細地報告,不少大户、富商因此破產,對社會的生產和經濟的發展造成重大影響與破壞。

閹黨魚肉百姓

再次給人民生活造成了深重的災難。其時特務機構格外發達,閹黨成員中許多被安插到廠、衞,對官員和百姓實行嚴酷的統治。校尉、緹騎遍佈大街小巷,一點小的過失極可能招致斃命,人民敢怒不敢言。魏閹為了討好取悦魏忠賢,在全國各地為其大建生祠,百姓怨聲載道、苦不堪言。為魏忠賢建造祠廟,始於浙江巡撫潘汝禎,“汝禎因機户之請,建祠西湖,疏聞於朝,詔賜名普德,此天啓六年六月事也。自是諸方效尤,遂遍天下。”(《二十二史札記·魏閹生祠》) 關於各地競相建造生祠對百姓的擾攘,《明史》中有明確的説明:“每一祠之費,多者數十萬,少者數萬,剝民財,侵公帑,伐樹木無算。開封之建祠也,至毀民舍二千餘間,創宮殿九楹,儀如帝者。”各地苦於興建,人民越加難以為生。
明代大璫王振汪直、劉瑾和魏忠賢等人對社會方方面面造成的危害顯而易見,僅以他們一人之力,流毒無至於如此深廣。“明代閹宦之禍酷矣,然非諸黨人附麗之,羽翼之,張其勢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明史紀事本末》也如是説:“夫水自湍也,風又激之;湯已沸也,火又烈之。”無疑,諸臣的依附又起到了煽風點火的作用。為閹黨立傳,既是史家忠實記錄明朝實際國情的需要,又為後世王朝的統治者提供了借鑑和教訓。 [55] 
參考資料
  • 1.    黃永年.《唐朝盛衰三百年:唐史十二講》:中華書局,2007
  • 2.    《明史》卷三百四:明太祖既定江左,鑑前代之失,置宦者不及百人。迨末年頒《祖訓》,乃定為十有二監及各司局,稍稱備員矣。然定製,不得兼外臣文武銜,不得御外臣冠服,官無過四品,月米一石,衣食於內庭。嘗鐫鐵牌置宮門曰:“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敕諸司不得與文移往來。有老閹供事久,一日從容語及政事,帝大怒,即日斥還鄉……建文帝嗣位,御內臣益嚴,詔出外稍不法,許有司械聞。
  • 3.    《明鑑綱目》卷二:有以中官奉使侵暴為言者,詔所在有司系治,於是中官密遣人赴燕,具言京師空虛可取狀。
  • 4.    《明鑑綱目》卷二:會詔有司系治中官奉使之不法者,先後奔燕,具言京師空虛可取狀,王乃慨然曰:“頻年用兵,何時已乎?要當臨江一決,不復反顧矣!”
  • 5.    《明史》卷三百四:及燕師逼江北,內臣多逃入其軍,漏朝廷虛實。文皇以為忠於己,而狗兒輩復以軍功得幸,即位後遂多所委任。
  • 6.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蓋明世宦官出使、專征、監軍、分鎮、刺臣民隱事諸大權皆自永樂間始。
  • 7.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宣宗設內書堂,選小內侍,令大學士陳山教習之,遂為定製。用是多通文墨,曉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
  • 8.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宣宗時,袁琦令阮巨隊等出外採辦。事覺,琦磔死,巨隊等皆斬。又裴可烈等不法,立誅之。諸中官以是不敢肆。
  • 9.    《明史》本紀第十:宣德十年春正月,宣宗崩,壬午,即皇帝位。遵遺詔大事白皇太后行。大赦天下,以明年為正統元年。
  • 10.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及英宗立,年少。振狡黠得帝歡,遂越金英等數人掌司禮監,導帝用重典御下,防大臣欺蔽。於是大臣下獄者不絕,而振得因以市權。
  • 11.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然是時,太皇太后賢,方委政內閣。閣臣楊士奇、楊榮、楊溥,皆累朝元老,振心憚之未敢逞。至正統七年,太皇太后崩,榮已先卒,士奇以子稷論死不出,溥老病,新閣臣馬愉、曹鼐勢輕,振遂跋扈不可制。
  • 12.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9):“太監王振盜去太祖禁內臣碑。洪武中,太祖鑑前代宦官之失,置鐵碑高三尺,上鑄“內臣不得干預政事”八字,在宮門內。宣德時尚存,至振,去之。”
  • 13.    (清)張廷玉,《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作大第皇城東,建智化寺,窮極土木。興麓川之師,西南騷動。侍講劉球因雷震上言陳得失,語刺振。振下球獄,使指揮馬順支解之。大理少卿薛瑄、祭酒李時勉素不禮振。振摭他事陷瑄幾死,時勉至荷校國子監門。御史李鐸遇振不跪,謫戍鐵嶺衞。駙馬都尉石璟詈其家閹,振惡賤己同類,下璟獄。
  • 14.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所忤恨,輒加罪謫。
  • 15.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帝方帝方傾心向振,嘗以先生呼之。賜振敕,極褒美。振權日益積重,公侯勳戚呼曰翁父。畏禍者爭附振免死,賕賂輳集。工部郎中王祐以善諂擢本部侍郎,兵部尚書徐晞等多至屈膝。其從子山、林至廕都督指揮。私黨馬順、郭敬、陳官、唐童等並肆行無忌。
  • 16.    《明史·本紀第十》
  • 17.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八月己酉,帝駐大同,振益欲北。鎮守太監郭敬以敵勢告,振始懼。班師,至雙寨,雨甚。振初議道紫荊關,由蔚州邀帝幸其第,既恐蹂鄉稼,復改道宣府。軍士紆迴奔走,壬戌始次土木。瓦剌兵追至,師大潰。帝蒙塵,振乃為亂兵所殺。敗報聞,百官慟哭,都御史陳鎰等廷奏振罪,給事中王竑等立擊殺馬順及毛、王二中官。郕王命臠王山於市,並振黨誅之,振族無少長皆斬。振擅權七年,籍其家,得金銀六十餘庫,玉盤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餘株,他珍玩無算。
  • 18.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先是,妖人李子龍以左道惑眾,內使鮑石、鄭忠敬信之。夤緣入內府,時引至萬歲山觀望,謀不軌。錦衣官校發其事,伏誅。”
  • 19.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憲宗成化十三年春正月,置西廠,命太監汪直詗刺外事……至是,名西廠,以別東廠也。縱直出入,分命諸校,廣刺督責,大政小事,方言巷語,悉採以聞。”
  • 20.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二月,籍沒福建都指揮楊業家。業少師榮曾孫也。居鄉逃罪入京師。錦衣百户韋瑛故無賴,冒內官韋姓者從徵延綏,升百户。至是,詣汪直報之,謂業家貲鉅萬,常殺人,將招納亡命下海。直喜,發卒捕之。詞連兵部主事楊仕偉、中書舍人董璵,俱下獄瀕死。來竟斃,復遣瑛籍其家。”
  • 21.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五月,罷西廠。時汪直開西廠,羅織數起大獄,臣民悚怵大學士商輅疏言:“近日伺察太繁,政令太急,刑網太密,人情疑畏,洶洶不安。蓋緣陛下委聽斷於汪直,而直又寄耳目於羣小也。中外騷然,安保其無意外不測之變。往者曹欽之反,皆逯杲有以激之。一旦禍興,卒難消彌。望陛下斷自宸衷,革去西廠,罷汪直以全其身,誅韋瑛以正其罪。”疏入,上怒曰:“一內豎輒危天下乎!”太監懷恩傳旨詰責甚厲,輅曰:“朝臣無大小,有罪皆請旨收問,直敢擅逮三品以上京官。大同、宣府,北門鎖鑰,守備不可一日缺,直則一日擒械數人。南京祖宗根本重地,留守大臣,直輒收捕。諸近侍,直輒易置。直不黜,國家安得不危!”恩齧指而退,奏上,上立命去西廠。召懷恩數直罪責之,謫韋瑛戍宣府。”
  • 22.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六月,以御史戴縉、王億言,復西廠,命汪直仍刺事。
  • 23.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大學士商輅,尚書薛遠、董方,左都御史李賓並致仕,以王越為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掌院事。時越附汪直,嗾御史馮瑾排諸大臣。輅既致仕,遠等相繼自陳去。十一月,以御史馮瓘為大理寺丞,戴縉為尚寶司少卿。縉尋擢僉都御史,王億為湖廣按察副使。
  • 24.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十六年春正月,給事中孫博上言:“東、西廠緝事旗校多舉細故,中傷大臣。旗校本廁役之徒,大臣乃股肱之任,傷國體,非治世事。”疏入,切責。三月,命太監汪直、保國公朱永、尚書王越率兵出塞,襲敵於威寧,破之,越封威寧伯。”
  • 25.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夏四月,巡按遼東御史強珍上疏,劾太監汪直、總兵侯謙、巡撫陳鉞前失機隱匿罪。於是都給事中吳原、御史許進等亦以鉞為言,比之黃潛善、賈似道。詔罰鉞俸,鉞因怨王越掌院事縱珍。而汪直適巡邊還京,鉞郊迎五十里,訴珍承越意旨見劾。直怒,越亦來迓,不見越。巡撫遼東王宗彝遂阿直意,誣珍妄奏,械珍至京,下錦衣衞獄,戌遼東。”
  • 26.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十八年春三月,復罷西廠。先是,有盜越皇城入西內,東廠較尉緝獲,太監尚銘以聞,上喜甚,厚賜賚。直聞怒曰:“銘吾所用,乃背吾獨擅功。”思有以傾之。銘懼,潛以直構禍事達於上。上自直行後,李孜省用事,萬安結昭德宮,頗攬權,惡直浸淫,上亦漸疏之。於是科道交章奏西廠苛察,非國體。萬安亦謂宜罷,劉珝不可。上竟罷西廠,中外欣然,珝有慚色。”
  • 27.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秋八月,御史徐鏞上疏劾汪直欺罔罪,曰:“汪直與王越、陳鉞結為腹心,自相表裏。肆羅織之文,振威福之勢,兵連西北,民困東南,天下之人但知有西廠而不知有朝廷,但知畏汪直而不知畏陛下。漸成羽翼,可為寒心。乞陛下明正典刑,以為奸臣結黨怙勢之戒。”上深納其言。汪直有罪罷。削王越威寧伯,追奪誥券,編管安陸州。兵部尚書陳鉞、工部尚書戴縉、錦衣指揮使吳綬革職為民。
  • 28.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43):“弘治初,擯茂陵司香。其後得侍東宮,以俳弄為太子所悦。“
  • 29.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43:”瑾朝夕與其黨八人者,為狗馬鷹犬、歌舞角以娛帝,帝狎焉。八人者:馬永成、高鳳、羅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張永,其一瑾。“
  • 30.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43):“疏入,上驚泣不食,諸閹大懼。先是,科道交章請除羣奸,閣議持章不肯下,諸閹已窘,相對涕泣。會諸大臣疏又入,於是上遣司禮監八人,齊詣閣議。一日三至,健等卒持不下。內司禮監太監王嶽者,亦東宮舊臣也,素剛直,頗惡其儕所為,獨曰:“閣議是!”明日,忽有旨召諸大臣入。大臣有歸咎韓文者,文不應。至左順門,太監李榮手諸大臣疏,曰:“有旨:諸大臣愛君憂國,言良是。弟奴儕侍上久,不忍即置之法,幸少寬之,上自處耳。”眾相顧,莫敢出一語。韓文曰:“今海內民窮盜起,天變日增,羣小輒導上游宴無度,荒棄萬幾。文等備員卿佐,何忍無言!”榮曰:“疏備矣。上非不知,第欲稍寬之耳,上固有處。”吏部侍郎王鏊曰:“脱不處,奈何?”曰:“是在榮,榮頸裹鐵邪,敢誤國!”是日,諸閹益窘,自求安置南京,而閣議又持不從。時王嶽與司禮太監範亨、徐智等亦助文等,密奏上,上不得已允之,待明旦發旨,捕瑾等下獄。而吏部尚書焦芳者,故與瑾善,遂以所謀泄之瑾。瑾等亦廉知王嶽密奏事,八人者遂夜趨上前,環跪哭,以頭搶地,曰:“微上恩,瑾等磔餒狗矣。”上色動,瑾輒進曰:“害瑾等者,嶽也。”帝曰:“何也?”曰:“嶽東廠也,外謂諫官,諸先生有言第言,而閣議時,嶽又獨稱是。此何情也?夫狗馬鷹犬,嶽買獻否?而獨咎瑾等。”帝怒曰:“吾收嶽矣。”瑾曰:“狗馬鷹兔,何損萬幾?今左班官敢譁無忌者,司禮監無人也;有則惟上所欲為,誰敢言者!”上怒,是夜立命劉瑾入掌司禮監兼提督團營。丘聚提督東廠,谷大用提督西廠,張永等並司營務,分據要地。”
  • 31.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43):“帝悉以天下章奏付劉瑾。瑾時雜構戲玩娛帝,候帝娛,則多上章奏,請省決,帝曰:‘吾安用爾為?而一煩朕!’瑾由是自決政。”
  • 32.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以吏部尚書焦芳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芳潛通瑾黨,瑾遂引芳入閣,表裏為奸。凡變紊成憲,桎桔臣工,杜塞言路,酷虐軍民,皆芳導之。“
  • 33.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先是,諸司官朝覲至京,畏瑾虐焰,恐罹禍,各斂銀賂之,每省至二萬兩,往往貸於京師富豪,復任之日,取官庫貯倍償之,名曰“京債”。“
  • 34.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43):“劉瑾招引四方術士餘明、餘倫、餘子仁等占候天文,推測命數,私置軍器。明等妄稱瑾侄劉二漢當大貴,瑾陰令內使藏小刀二於扇內,出入禁闥。”
  • 35.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43):“安化王釒番反,起都御史楊一清,命太監張永提督討之。一清   與永西行,一日,嘆息泣謂永曰:“藩宗亂易除,國家內亂不可測,奈何!”永曰:“何謂?”一清曰:“公豈一日忘情?故無能為公畫策者!”遂促席手書“瑾”字。永曰:“瑾日夜在上傍,上一日不見瑾則不樂。今其羽翼已成,耳目廣矣,且奈何?”一清曰:“公亦天子信倖臣。今討賊不付他人,付公,上意可知。公試班師入京,詭言請上間語寧夏事,上必就公問。公於此時上釒番偽檄,並述渠亂政,兇狡謀不軌,海內愁怨,天下亂將起。上英武,必悟,且大怒誅瑾。瑾誅,柄用公。公益矯瑾行事,呂強、張承業暨公,千載三人耳。”永曰:“即不濟,奈何?”一清曰:“他人言,濟不濟未可知;言出公,必濟。顧公言時,須有端緒且委曲。脱上不信,公頓首請死,願死上前。即退,瑾必見殺。又涕哭頓首,得請即行事,無緩頃刻。漏事機,禍不旋踵。”永攘臂起,曰:“我亦何惜餘生報主乎!”
  • 36.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43):“永之獻俘也,瑾使以乙未入。永知,即以甲午入,以故得先發。明日晏朝後,外人微聞瑾得罪,猶莫敢顯言者。及旨猝中發,邏卒飛騎交馳於道,浹日乃定。初,上尚未有意誅瑾,瑾聞鳳陽之命,曰:“猶不失富太監也!”及籍其家,得金二十四萬錠,又五萬七千八百兩。元寶五百萬錠,又一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寶石二斗,金甲二,金鈎三千,玉帶四千一百六十二束,獅蠻帶二束,金湯盒五百,蟒衣四百七十襲,牙牌二匱,穿宮牌五百,金牌三,袞袍八,爪金龍四,玉琴一,玉瑤印一,盔甲三千。冬月團扇飾貂皮,扇中置刀二。衣甲千餘,弓弩五百。上大怒,曰:“瑾果反。”乃付獄。吏部尚書張彩、錦衣衞指揮楊玉、石文義等六人,皆送都察院獄。於是六科、十三道共劾瑾罪三十餘條,上是之。命法司錦衣衞執瑾午門,廷訊之。都給事中李憲亦劾瑾。憲故出瑾門下,瑾聞之,笑曰:“李憲亦劾我耶!”鞫之日,刑部尚書劉猶噤不敢聲,瑾大言曰:“滿朝公卿,皆出我門,誰敢問我者!”皆稍稍卻。駙馬都尉蔡震曰:“我國戚也。不出汝門,得問汝。”使人批瑾頰,曰:“公卿朝廷所用,何由汝!抑汝何藏甲也?”曰:“以衞上。”震曰:“何藏之私室?”瑾語塞。既上獄,上命毋覆奏,凌遲之,三日梟其首,榜獄詞處決圖於天下。諸被害人,爭買其肉啖之,有以一錢易一臠者。“
  • 37.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四:當劉瑾時,廷臣黨附者甚眾。瑾誅,言官交劾。內閣則焦芳、劉宇、曹元。尚書則吏部張彩、户部劉璣、兵部王敞、刑部劉璟、工部畢亨、南京户部張澯、禮部朱恩、刑部劉纓、工部李善。侍郎則吏部柴升、李瀚,前户部韓福,禮部李遜學,兵部陸完、陳震,刑部張子麟,工部崔巖、夏昂、胡諒,南京禮部常麟、工部張志淳。都察院則副都御史楊綸、僉都御史蕭選……”
  • 38.    《明史》:魏忠賢,肅寧人。少無賴,與羣惡少博,少勝,為所苦,恚而自宮,變姓名曰李進忠。其後乃複姓,賜名忠賢雲。忠賢自萬曆中選入宮,隸太監孫暹,夤緣入甲字庫,又求為皇長孫母王才人典膳,諂事魏朝。朝數稱忠賢於安,安亦善遇之。長孫乳媪曰客氏,素私侍朝,所謂對食者也。及忠賢入,又通焉。客氏遂薄朝而愛忠賢,兩人深相結。
  • 39.    光宗崩,長孫嗣立,是為熹宗。忠賢、客氏並有寵。未逾月,封客氏奉聖夫人,廕其子侯國興、弟客光先及忠賢兄釗俱錦衣千户。忠賢尋自惜薪司遷司禮秉筆太監兼提督寶和三店。忠賢不識字,例不當入司禮,以客氏故,得之。
  • 40.    《明史》:是冬,兼掌東廠事。
  • 41.    《明史》:帝性機巧,好親斧鋸髹漆之事,積歲不倦。每引繩削墨時,忠賢輩輒奏事。帝厭之,謬曰:“朕已悉矣,汝輩好為之。”忠賢以是恣威福惟己意。歲數出,輒坐文軒,羽幢青蓋,四馬若飛,鐃鼓鳴鏑之聲,轟隱黃埃中。錦衣玉帶靴褲握刀者,夾左右馳,廚傳、優伶、百戲、輿隸相隨屬以萬數。百司章奏,置急足馳白乃下。所過,士大夫遮道拜伏,至呼九千歲,忠賢顧盼未嘗及也。客氏居宮中,脅持皇后,殘虐宮嬪。偶出歸私第,騶從赫奕照衢路,望若鹵簿。忠賢故騃無他長,其黨日夜教之,客氏為內主,羣兇煽虐,以是毒痡海內。
  • 42.    《明史》:四年,給事中傅櫆結忠賢甥傅應星為兄弟,誣奏中書汪文言,並及左光斗、魏大中。下文言鎮撫獄,將大行羅織。掌鎮撫劉僑受葉向高教,止坐文言。忠賢大怒,削僑籍,而以私人許顯純代。是時御史李應升以內操諫,給事中霍守曲以忠賢乞祠額諫,御史劉廷佐以忠賢濫廕諫,給事中沈惟炳以立枷諫,忠賢皆矯旨詰責。於是副都御史楊漣憤甚,劾忠賢二十四大罪。疏上,忠賢懼,求解於韓廣不應,遂趨帝前泣訴,且辭東廠,而客氏從旁為剖析,體乾等翼之。帝懵然不辨也。遂温諭留忠賢,而於次日下漣疏,嚴旨切責。漣既絀,魏大中及給事中陳良訓、許譽卿,撫寧侯朱國弼,南京兵部尚書陳道亨,侍郎嶽元聲等七十餘人,交章論忠賢不法。向高及禮部尚書翁正春請遣忠賢歸私第以塞謗,不許。
  • 43.    《明史》:當是時,忠賢憤甚,欲盡殺異己者。顧秉謙因陰籍其所忌姓名授忠賢,使以次斥逐。王體乾復昌言用廷杖,威脅廷臣。未幾,工部郎中萬燝上疏刺忠賢,立杖死。又以御史林汝翥事辱向高,向高遂致仕去,汝翥亦予杖。廷臣俱大讋。一時罷斥者,吏部尚書趙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龍、吏部侍郎陳於廷及楊漣、左光斗、魏大中等先後數十人,已又逐韓爌及兵部侍郎李邦華。正人去國,紛紛若振槁。乃矯中旨召用例轉科道。以朱童蒙、郭允厚為太僕少卿,呂鵬雲、孫杰為大理丞,復霍維華、郭興治為給事中,徐景濂、賈繼春、楊維垣為御史,而起徐兆魁、王紹徽、喬應甲、徐紹吉、阮大鋮、陳爾翌、張養素、李應薦、李嵩、楊春懋等,為之爪牙。未幾,複用擬戍崔呈秀為御史。呈秀乃造《天鑑》、《同志》諸錄,王紹徽亦造《點將錄》,皆以鄒元標、顧憲成、葉向高、劉一燝等為魁,盡羅入不附忠賢者,號曰東林黨人,獻於忠賢。忠賢喜,於是羣小益求媚忠賢,攘臂攻東林矣。
  • 44.    《明史》:初,朝臣爭三案及辛亥、癸亥兩京察與熊廷弼獄事,忠賢本無預。其黨欲藉忠賢力傾諸正人,遂相率歸忠賢,稱義兒,且雲:“東林將害翁。”以故,忠賢欲甘心焉。御史張訥、倪文煥,給事中李魯生,工部主事曹欽程等,競搏擊善類為報復。而御史梁夢環復興汪文言獄,下鎮撫司拷死。許顯純具爰書,詞連趙南星、楊漣等二十餘人,削籍遣戍有差。逮漣及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顧大章等六人,至牽入熊廷弼案中,掠治死於獄。又殺廷弼,而杖其姻御史吳裕中至死。又削逐尚書李宗延、張問達,侍郎公鼐等五十餘人,朝署一空。而特召元詩教、劉述祖等為御史,私人悉不次超擢。於是忠賢之黨遍要津矣。
  • 45.    《明史》:當此之時,內外大權一歸忠賢。內豎自王體乾等外,又有李朝欽、王朝輔、孫進、王國泰、樑棟等三十餘人,為左右擁護。外廷文臣則崔呈秀、田吉、吳淳夫、李夔龍、倪文煥主謀議,號“五虎”。武臣則田爾耕、許顯純、孫雲鶴、楊寰、崔應元主殺僇,號“五彪”。又吏部尚書周應秋、太僕少卿曹欽程等,號“十狗”。又有“十孩兒”、“四十孫”之號。而為呈秀輩門下者,又不可數計。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總督、巡撫,遍置死黨。心忌張皇后,其年秋,誣後父張國紀縱奴不法,矯中宮旨,冀搖後。帝為致奴法,而誚讓國紀。忠賢未慊,復使順天府丞劉志選、御史梁夢環交發國紀罪狀,並言後非國紀女。會王體乾危言沮之,乃止。
  • 46.    《明史》:其冬,三殿成。李永貞、周應秋奏忠賢功,遂進上公,加恩三等。魏良卿時已晉肅寧侯矣,亦晉寧國公,食祿如魏國公例,再加恩廕錦衣指揮使一人,同知一人。工部尚書薛鳳翔奏給賜第。已而太監陶文奏築喜峯隘口成,督師王之臣奏築山海城,刑部尚書薛貞奏大盜王之錦獄,南京修孝陵工竣,甘鎮奏捷,蕃育署丞張永祚獲盜,並言忠賢區畫方略。忠賢又自奏三年緝捕功,詔書褒獎。半歲中,所廕錦衣指揮使四人、同知三人、僉事一人。授其侄希孟世襲錦衣同知,甥傅之琮、馮繼先並都督僉事,而擢崔呈秀弟凝秀為薊鎮副總兵。名器僭濫,於是為極。其同類盡鎮薊、遼,山西宣、大諸厄要地。總兵樑柱朝、楊國棟等歲時賂名馬、珍玩絕。
  • 47.    《明史》:當是時,東廠番役橫行,所緝訪無論虛實輒糜爛。戚臣李承恩者,寧安大長公主子也,家藏公主賜器。忠賢誣以盜乘輿服御物,論死。中書吳懷賢讀楊漣疏,擊節稱歎。奴告之,斃懷賢,籍其家。武弁蔣應陽為廷弼訟冤,立誅死。民間偶語,或觸忠賢,輒被擒僇,甚至剝皮、刲舌,所殺不可勝數,道路以目。其年,敍門功,加恩三等,廕都督同知。又廕其族叔魏志德都督僉事。擢傅應星為左都督,且旌其母。而以魏良卿僉書錦衣衞,掌南鎮撫司事。
  • 48.    《明史》:六年二月,鹵簿大駕成,廕都督僉事。復使其黨李永貞偽為浙江太監李實奏,逮治前應天巡撫周起元及江、浙里居諸臣高攀龍、周宗建、繆昌期、周順昌、黃尊素、李應升等。攀龍赴水死,順昌等六人死獄中。蘇州民見順昌逮,不平,毆殺二校尉,巡撫毛一鷺為捕顏佩韋等五人悉誅死。刑部尚書徐兆魁治獄,視忠賢所怒,即坐大辟。又從霍維華言,命顧秉謙等修《三朝要典》,極意詆諸黨人惡。御史徐復陽請毀講學書院,以絕黨根。御史盧承欽又請立東林黨碑。海內皆屏息喪氣。霍維華遂教忠賢冒邊功矣。
  • 49.    《明史》:七年春,復以崔文升總漕運,李明道總河道,胡良輔鎮天津。文升故侍光宗藥,為東林所攻者也。海內爭望風獻諂,諸督撫大吏閻鳴泰、劉詔、李精白、姚宗文等,爭頌德立祠,洶洶若不及。下及武夫、賈豎、諸無賴子亦各建祠。窮極工巧。攘奪民田廬,斬伐墓木,莫敢控愬。而監生陸萬齡至請以忠賢配孔子,以忠賢父配啓聖公。
  • 50.    《明史》:初,潘汝禎首上疏,御史劉之待會藁遲一日,即削籍。而薊州道胡士容以不具建祠文,遵化道耿如巳入祠不拜,皆下獄論死。故天下風靡,章奏無鉅細,輒頌忠賢。宗室若楚王華煃、中書朱慎鑑,勳戚若豐城侯李永祚,廷臣若尚書邵輔忠、李養德、曹思誠,總督張我續及孫國楨、張翌明、郭允厚、楊維和、李時馨、汪若極、何廷樞、楊維新、陳維新、陳歡翼、郭如暗、郭希禹、徐溶輩,佞詞累牘,不顧羞恥。忠賢亦時加恩澤以報之。所有疏,鹹稱“廠臣”不名。大學士黃立極、施鳳來、張瑞圖票旨,亦必曰“朕與廠臣”,無敢名忠賢者。山東產麒麟,巡撫李精白圖象以聞。立極等票旨雲:“廠臣修德,故仁獸至。”其誣罔若此。前後賜獎敕無算,誥命皆擬九錫文。
  • 51.    《明史》:是年自春及秋,忠賢冒款汪燒餅、擒阿班歹羅銕等功,積廕錦衣指揮使至十有七人。其族孫希孔、希孟、希堯、希舜、鵬程,姻戚董芳名、王選、楊六奇、楊祚昌,皆至左、右都督及都督同知、僉事等官。又加客氏弟光先亦都督。魏撫民又從錦衣改尚寶卿。而忠賢志願猶未極,會袁崇煥奏寧遠捷,忠賢乃令周應秋奏封其從孫鵬翼為安平伯。再敍三大工功,封從子良棟為東安侯,加良卿太師,鵬翼少師,良棟太子太保。因遍賚諸廷臣。用呈秀為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獨絀崇煥功不錄。時鵬翼、良棟皆在襁褓中,未能行步也。良卿至代天子饗南北郊,祭太廟。於是天下皆疑忠賢竊神器矣。
  • 52.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三:七年秋八月,熹宗崩,信王立。王素稔忠賢惡,深自儆備,其黨自危。楊所修、楊維垣先攻崔呈秀以嘗帝,主事陸澄原、錢元愨,員外郎史躬盛遂交章論忠賢。帝猶未發。
  • 53.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三:於是嘉興貢生錢嘉徵劾忠賢十大罪:一併帝,二蔑後,三弄兵,四無二祖列宗,五克削藩封,六無聖,七濫爵,八掩邊功,九朘民,十通關節。疏上,帝召忠賢,使內侍讀之。忠賢大懼,急以重寶啖信邸太監徐應元求解。應元,故忠賢博徒也。帝知之,斥應元。十一月,遂安置忠賢於鳳陽,尋命逮治。忠賢行至阜城,聞之,與李朝欽偕縊死。詔磔其屍。懸首河間。笞殺客氏於浣衣局。魏良卿、侯國興、客光先等並棄市,籍其家。
  • 54.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四:崇禎二年三月,帝為詔書頒示天下。首逆凌遲者二人:魏忠賢,客氏。首逆同謀決不待時者六人:呈秀及魏良卿,客氏子都督侯國興,太監李永貞、李朝欽、劉若愚。交結近侍秋後處決者十九人:劉志選、梁夢環、倪文煥、田吉、劉詔、薛貞、吳淳夫、李夔龍、曹欽程,大理寺正許志吉,順天府通判孫如冽,國子監生陸萬齡,豐城侯李承祚,都督田爾耕、許顯純、崔應元、楊寰、孫雲鶴、張體乾。結交近侍次等充軍者十一人:魏廣微、周應秋、閻嗚泰、霍維華、徐大化、潘汝禎、李魯生、楊維垣、張訥,都督郭欽,孝陵衞指揮李之才。交結近侍又次等論徒三年輸贖為民者:大學士顧秉謙、馮銓、張瑞圖、來宗道,尚書王紹徽、郭允厚、張我續、曹爾禎、孟紹虞、馮嘉會、李春曄、邵輔忠、呂純如、徐兆魁、薛風翔、孫杰、楊夢袞、李 養德、劉廷元、曹思誠,南京尚書範濟世、張樸,總督尚書黃運泰、郭尚友、李從心,巡撫尚書李精白等一百二十九人。交結近侍減等革職閒住者,黃立極等四十四人。忠賢親屬及內官黨附者又五十餘人。
  • 55.    屈玲.淺談《明史·閹黨傳》.湖南長沙:湖南作家協會,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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