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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福

(明朝官員,閹黨)

鎖定
韓福,西安前衞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進士,明朝官員。
全    名
韓福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西安前衞

韓福人物生平

成化十七年(1481年)進士。後為巡按御史,巡按宣府、大同,數條上奏條陳軍民利病,邊人悦之。
弘治(1488年—1505年)中,遷大名府知府,奸盜屏跡,道不拾遺,政績為畿輔冠。以卓異舉,遷浙江左參政,病免。
武宗立,言官交薦,召為大理右少卿。正德二年(1507年)以右僉都御史督蘇、松糧儲。未幾,召入為右副都御史。坐累,下詔獄。獄上,劉瑾以同鄉故,立命出之。召與語,大悦,即用為户部左侍郎
湖廣缺餉,命韓福兼僉都御史往理之。
正德四年(1509年),覆命核遼東屯田。
正德五年(1510年),劉瑾處死,抄家驗資,發現韓福在湖廣時賄賂的白銀數十萬兩,貶官看守固原 [1] 

韓福人物評價

《明史》:“為御史,按宣府、大同,數條奏軍民利病,邊人悦之。”、“弘治中,遷大名知府,奸盜屏跡,道不拾遺,政績為畿輔冠。”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