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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峯

(原廣西來賓市煙草專賣局局長)

鎖定
韓峯(廣西來賓煙草局局長),男,1957年出生於廣西沿海的原欽州地區,廣西大學中文系畢業。
中文名
韓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廣西欽州
出生日期
1957年
畢業院校
廣西大學

韓峯人物簡介

日記門男主角韓峯
日記門男主角韓峯(5張)
韓峯早年曾經上山下鄉和農村插隊。最初參加工作地點為現今隸屬防城港市的上思縣。後升任為欽州地區行署專員的秘書 [1-2] 
1997年前後,韓峯調任欽州地區煙草局工作。先後擔任欽州地區煙草局局長秘書、欽州地區煙草局辦公室主任。後來到下面市縣出任煙草局局長,先後擔任過崇左、貴港、欽州等市的煙草專賣局局長 [1-2] 
2002年12月來賓撤地設市(地級市),2003年韓峯授命組建來賓市煙草局,2003年2月26日來賓市煙草專賣局成立,韓峯被任命為第一任局長 [1-2] 
2009年1月韓峯調任廣西煙草局法規處處長,2009年12月調任廣西煙草專賣局銷售處處長 [2] 
2010年2月22日因“香豔日記”被爆網絡,2010年3月1日韓峯被停職 [3]  ,2010年3月13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逮捕 [1-2]  [4]  。3月14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黨組做出決定,開除其黨籍和公職。
2010年2月28日,一部被認為是廣西某市煙草局局長的局長日記在網上引起極大轟動。日記記錄了局長與多名女下屬淫亂細節。發帖者自稱是其情人的丈夫。
2010年3月1日,廣西煙草局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已知道此事,但不方便透露。據透露,韓峯目前已被停職。帖子中所提到與該處長有染的楊姓女士拒絕正面迴應此事:“我們已經報警!”有消息稱,事件主角韓峯現任職務確定為廣西煙草局(公司)銷售處處長。廣西煙草局辦公室廖主任透露,“紀檢監察部門已介入調查,韓峯已從銷售處處長崗位上被停職審查。目前,此事已上報國家煙草專賣局中國煙草總公司,並由總局紀委進行調查韓峯的生活作風問題和經濟問題。
3月1日,廣西煙草專賣局黨組決定對當事人可能涉及違法違紀問題正式調查。當事人目前已從銷售處處長崗位上被停職審查。
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2010年6月21日通報,廣西煙草局銷售處原處長韓峯涉嫌受賄,已移送審查起訴。廣西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處處長陳維透露,“日記門”當事人韓峯已被移送審查起訴,其犯罪性質不會因外界關注的男女關係受到影響 [5] 

韓峯事件及背景

廣西來賓煙草局局長 韓峯 廣西來賓煙草局局長 韓峯
2010年3月1日下午,一名自稱來賓煙草系統的“知情者”表示,煙草系統內流傳最廣的説法為,在09年初的崗位調整中,原廣西來賓市煙草專賣局局長韓峯因與他人競爭被報復,競爭對手買通黑客侵入其私人筆記本電腦獲取了日記,隨後發上網。另一説法為韓峯曾得罪過的系統內部人士所為。此説法未經官方證實。
該人士稱韓峯平時為人謙和,在煙草系統素有“秀才”的美譽:“韓峯給人的感覺就是那種典型的文人,少與人結怨。”
這位人士稱,目前網絡上流傳的煙草局長情色日記只是一部分,仍有很多內容未經披露。在競爭對手那裏,韓峯下台已達到目的,但不排除有人“落井下石”的可能。
官方迄今為止沒有披露日記是如何泄露的。來賓市警方曾稱,最早的發帖地點位於廣東。多方消息證實,日記泄露懷疑有三個渠道:韓峯情人譚×芳的前老公、韓峯妻子莎、競爭銷售處處長的對手。
南寧市檢察院查明,韓峯的犯罪時間為2002年至2010年2月,這段時間,韓峯曾擔任欽州、來賓市煙草專賣局局長、區局法規處處長、銷售處處長等職務。
日記中記載向其受賄26.5萬元的人員為:廣西欽州某建築工程公司工程處經理陳璋21萬,其他包工頭李文強3000元、李能祥2000元。
這些建築商行賄日期與來賓市煙草專賣局修建辦公樓的時間吻合。該辦公樓2006年11月奠基,2009年4月18日竣工。
另外5萬元受賄來自廣西中煙的王書成。王曾向韓峯兜售價值80萬元的辦公軟件 [2]  [4]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2010年3月13日發佈消息稱,韓峯利用先後擔任欽州市煙草專賣局局長、來賓市煙草專賣局局長職務之便,在發包辦公大樓、辦公網絡建設等工程中,為承建商提供幫助,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賄賂款共計48.2萬元及價值30萬元的商品房一套 [2]  [4] 

韓峯事件進程

局長日記相關漫畫
局長日記相關漫畫(20張)
2010年2月初 韓峯日記散見於網絡論壇,未引起關注。
2010年2月21日 廣西煙草專賣局領導在網上得知韓峯日記。
2010年2月22日 韓峯被停職,接受調查。
2010年2月26日 部分日記被轉載於網絡社區,引發輿論強烈關注。
2010年3月1日 廣西煙草專賣局對媒體承認“日記門”內容並非“空穴來風”。
2010年3月2日 大批記者前往來賓採訪被阻,有記者與保安險些發生肢體衝突。
2010年3月3日 廣西煙草專賣局辦公室主任廖宏秀表示,韓峯就日記被盜已報案。
2010年3月4日 廖宏秀接待媒體時稱,韓峯未被“雙規”,紀檢監察部門正進行調查,建議媒體不要施加壓力。
2010年3月9日,韓峯涉嫌受賄被廣西煙草系統紀檢監察部門移交給南寧市檢察院進行司法立案偵查。
2010年3月13日,南寧市檢察院報請自治區檢察院對韓峯進行逮捕,同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批准對韓峯進行逮捕 [4] 
2010年3月14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黨組做出決定,開除其黨籍和公職。
2010年6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通報,廣西煙草局銷售處原處長韓峯涉嫌受賄,已移送審查起訴。
2010年9月2日日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公訴,檢察機關指控韓峯涉嫌收受賄賂101萬餘元。
廣西煙草專賣局銷售管理處處長韓峯 廣西煙草專賣局銷售管理處處長韓峯
2010年12月14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今年年初在互聯網上廣為流傳的“日記門”事件當事人韓峯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韓峯利用職務便利,於1999年5月至2010年2月,索取及非法收受現金人民幣69.5萬元及商品房一套,該房陳某共支付房款319807.8元。案發後,被告人韓峯已主動退出贓款人民幣591807.8元;反貪部門追繳贓款人民幣20萬元。 [5]  法院認為,被告人韓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鑑於被告人韓峯歸案後,能主動退出其受賄犯罪所得,依法可對被告人韓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6] 

韓峯索賄15萬

此案由南寧市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於6月7日向法院提起公訴。庭審當日,檢察機關指控韓峯涉嫌收受賄賂101萬餘元,其中包括一筆用於刪帖的索賄款。今年2月份,韓峯“香豔日記”在天涯社區首現之後,引起廣大網友密切關注,隨即國內知名論壇社區紛紛轉載該日記,社會關注度持續上升,並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 據檢察機關調查,為了刪除網上流傳的日記,韓峯於2010年2月14日至16日向欽州市某公司項目經理陳某索取現金人民幣150000元,交給相關人員作為刪帖費用。

韓峯最新消息

14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韓峯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韓峯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韓峯作為“日記門”當事人曾在今年年初引發網絡關注。
韓局峯者,蒼梧人也。才捷而體健,彬彬文質,性倜儻,善豪飲。公鬱郁有才思,好屬文,效帝王故 事自纂《起居錄》,旦有事,輒志之。國朝五十七年,領桂中局務。當是時也,天下承平,四海綏靖,公壯年得志,平步青雲,己才獨步僚屬,然略無自負之色。居敬而行簡,兢兢於己任,不敢稍有怠懈,奏章文告悉力而為,給用所需亦親市於市。經年之間,治內商賈川流,煙務井然,上稱其是,下頌其賢。
越明年,韓父來。公謹恪孝道,朝夕問安,奉養有加。將歸,謂公曰:“富貴無驕色,事親如貧賤,吾無憂矣,兒其勉之!”未幾,有女譚氏欲與公合。譚氏久居公麾下,其人曼妙有姿顏,待字閨中,羣公子覬覦垂涎而不可得,然獨慕公之博識儒雅。一日,譚氏華妝麗服,謁公於逆旅,白曰:“妾固賤鄙不淑,然仰君才識,實難自已,如久旱之求甘澤,朝芷之盼露曦,若蒙不棄,願以身事公,效魚水之歡,君其鑑之!”公勃然作色曰:“若何自輕乃爾?峯妻賢子慧,閨幃之事亦偕,犯綱亂紀之舉,豈可輕為?”譚氏愀然失聲,以袖遮面,狀甚悲。方欲請辭,公憐而止之曰:“昔舜妻二女,不失其大;漢武羣姬,未損其光,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今日之事,何足道哉?”遂相擁入榻,共盡纏綿。
初,公仕欽州,與李氏有私,及經略桂中,復得彭氏垂青,今又與譚氏亂,意甚自得。相狎既久,公乃誡譚氏曰:“縱可每日歡洽,然天朝嚴律不可違,宜蚤託身名士,毋令爾母憂。”譚氏諾諾。未幾,許身名士含仙兒。譚氏雖婚,其淫不止。後三年,復有楊氏、盤氏、莫氏委身相就。公之器也甚偉,方其舉也,健碩無朋,牀笫之間,呼風喚雨,縱橫叱吒,未嘗敗績,每戰,必梅開數度,所御者無不拜服。或曰:“蒼梧,故百越首府,其地盛產茯苓、龜黿,術士因乘便利,炮製龜苓膏,傳之後世,人言可祛毒潤肺、容顏益腎,公尤喜啖之,仕宦數地,每飯必食,公之偉力蓋本於此。”
僚屬知公善飲,常於肆中置佳釀,呼朋引友,邀其共醉。公皆不辭,欣然而往。既上座,則觴籌交錯,氣吞萬里,盡興乃歸。公之為官,克儉奉公,薪俸不過二十餘萬,僚屬所贈者,亦不過二十萬也。以故,士大夫多恥之。國朝六十一年,因功除桂郡煙務司。六十二年春,譚氏夫含仙兒偶得公之《起居錄》,覽公與諸女之猥褻事,大悲,乃遍傳天下,舉國駭然。
青牛角曰:居廟堂之高而無自恃之意,事必躬親;車乘居用不饒,所御者數女皆未得其厚饋,韓公之為官亦廉矣。諺雲'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公之敗,良可惜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