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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商務局

鎖定
鞍山市商務局是鞍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鞍山市商務局
辦公地址
鐵東區湖南碧湖園1-75號

鞍山市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對外開放、外事、港澳工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及其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相關政策和實施辦法。
(二)研究對外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流通體制改革,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推進實施。研究內外貿發展、向上爭取政策、資金、項目等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三)擬訂全市商貿流通業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商品現貨市場規範發展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
(四)負責推進商貿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直銷、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擬訂商貿領域電子商務和會展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則並做好相關推進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社區商業發展。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六)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擬訂再生資源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汽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及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規劃,推進全市對外貿易發展體系和新業態建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全市進出口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全市國際市場開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在國(境)外舉辦的各種對外經貿洽談會;組織指導和參加全市開拓國際、國內市場貿易促進活動。擬訂全市外貿出口基地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加工貿易發展。推進全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擬訂和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協調指導通關等相關工作。
(九)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發展。
(十)執行國家、省、市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一)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對進出口公平貿易和產業損害進行預警,配合實施貿易救濟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發展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鞍山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國際貿易摩擦的應訴工作。
(十二)宏觀指導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牽頭擬訂全市外商投資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推進實施。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情況;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十三)指導全市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工作,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政府對外援助和受援助相關工作。
(十四)承擔市委外事工作委員具體工作。負責市委外事工作委員各項會議的籌備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不定期召開辦公室會議,研究全市重點涉外問題。
(十五)組織協調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成員單位開展重要涉外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提供重要涉外信息服務和決策依據。
(十六)依據國家、省外事工作規劃負責起草鞍山外事工作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執行情況,協調鞍山重大外事、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重要的涉外事務。
(十七)承擔在鞍山舉辦的國際會議的審批、報批工作,承擔以市政府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活動的策劃、組織和聯絡工作。
(十八)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來鞍山進行公務活動的國賓、黨賓、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協調工作。
(十九)參與起草或修改全市重要涉外文件,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鞍山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
(二十)主管我市涉及港澳有關事務,協調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和港澳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
(二十一)統籌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負責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境外涉鞍突發事件,保護境外鞍山公民和機構的合法權益,參與處置市內涉外突發事件,指導協調各縣(市)區、開發區及有關單位處理領事保護和協助案件的辦理工作。
(二十二)對全市各部門及企業派駐國外的貿易機構實行統一管理;負責聯繫中國駐國外使領館、經商處及外國駐中國使領館的商務交流工作。
(二十三)承擔鞍山地區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區(縣)以及其他友好商會、民間組織等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協調鞍山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二十四)承辦市級領導同志出訪和邀請國外有關人員來訪的具體事宜,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的審批和管理事項, 辦理全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簽證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
(二十五)擬訂全市對外開放發展規劃;承擔市對外開放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職責;負責對外開放宣傳和新聞發佈工作;依據相關法規指導協調全市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相關工作;承擔權限內經濟技術開發區申辦、審核上報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鞍山市商務局領導分工

李鋒: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商務局全面工作。負責商務局黨組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張照敏:黨組成員(正局級)
負責全市批發業、市場建設、外貿、外經、國際交流、外國投資及商貿物流等工作。具體分管市場建設科、外貿促進科、對外經濟合作科、國際交流科、外國投資科、商貿物流科。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任務。
姜南: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局內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羣團、會展及服務貿易工作。具體分管機關黨委、項目科、會展科、服務貿易科。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任務。
張洪鷹:黨組成員、市對外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負責全市對外開放工作。具體分管開放科。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任務。
張隴: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全市零售、消費促進、住宿、餐飲、行業運行及外貿等工作。具體分管消費促進科、住宿餐飲服務科、市場運行科、對外貿易科、進口科。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任務。
張爽:副局長
負責局內政務、財務、外事管理等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財務科、涉外管理科、外事秘書科。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任務。
林皓晗:副局長
負責全局招商引資、進口、自貿區經驗複製三項工作。協助張照敏同志分管外國投資科,協助姜南同志分管項目科,協助張隴同志分管進口科。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任務。
關虹:黨組成員、紀檢組書記
負責全局紀檢、監察工作。
周寶恆:調研員
協助李鋒同志工作,具體分管電子商務科的各項工作。
杜明:副調研員
負責全局綜合、法規建設、督查、營商環境等工作。具體分管綜合法規科、督查科。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任務。
劉穎:副局級幹部
協助張照敏同志工作。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任務。
孫麗鳳:副局級幹部
協助姜南同志工作。完成局長臨時交給的任務。 [2] 

鞍山市商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人事科、老幹部管理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印鑑、檔案、政務公開、電子政務、辦公自動化、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突發事件應急、綜合治理、計生管理等工作;統籌協調相關科室做好本行業、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羣、幹部管理、紀檢和行政監察、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勞資管理工作,制定並實施商務領域職業教育和培訓規劃。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定點扶貧和駐村幫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財務科
研究提出與市商務領域相關的財税、政策性金融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建議,承擔內外貿各項促進商務發展的業務資金和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人員管理、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人員和離退休幹部工資、津貼、補貼的發放及個人所得税、各項保險的代扣代繳工作。
(三)綜合法規科
組織擬訂全市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發展規劃,謀劃、落實全市商務領域重點工作,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綜合性材料起草、信息報送、對外宣傳和新聞發佈工作;組織起草全市內、外貿和國際經濟合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草案,對行政權力運行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商務領域相關重大決策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相關科室並協調行政審批、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商務領域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和商務綜合執法工作。
(四)市場運行科
負責對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和批、零、住、餐銷售額等主要經濟指標進行統計、彙總、調度、評價、考核,分析內貿行業發展趨勢和運行狀況,提出對策建議;監測分析消費品和生產資料市場、重點樣本企業運行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調查分析商品供求狀況、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
(五)市場建設科
負責推進全市批發業發展,承擔批發業銷售額指標任務,負責行業指導、管理和指標統計工作,分析行業發展趨勢和運行狀況,提出對策建議;擬訂市場體系建設相關政策、城鄉商業網點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現貨市場資源整合和批發業、專業市場促進消費工作;負責推進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按規定承擔全市汽車品牌銷售、報廢汽車回收、老舊汽車更新等領域管理和再生資源行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指導二手車市場、舊貨流通及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牽頭組織全市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政府“12345”服務熱線接辦和“12312”商務投訴舉報中心平台的運行與管理工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本領域商務綜合執法工作。
(六)消費促進科
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研究提出穩定市場、擴大消費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全市“夜經濟”工作。負責零售業的指導、管理,承擔社會消費品零售額指標任務和相關指標統計工作,分析行業發展趨勢和運行狀況,提出對策建議。提出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動行業標準化、連鎖經營、深度聯營、買斷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體驗式經濟、品牌建設等現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業態的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按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擬訂藥品流通、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承擔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工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本領域商務綜合執法工作。
(七)住宿餐飲業服務科
負責推進全市住宿業、餐飲業發展,負責美髮美容業、洗染業、人像攝影業、家庭服務業和家電維修等行業管理,承擔住宿業、餐飲業營業額指標任務和相關指標統計工作,分析行業發展趨勢和運行狀況,提出對策建議。推進住宿業、餐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動行業標準化、品牌化、特色化發展。負責住宿業、餐飲業促進消費工作。指導並扶持全市老字號企業發展。負責對拍賣、內資直銷等特殊領域和行業的管理工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本領域商務綜合執法工作。
(八)商貿物流科
組織擬定促進商貿物流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彙總並分析商貿物流業發展趨勢和運行狀況,提出政策建議;研究商貿物流業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推進供應鏈體系、商貿物流業標準化、冷鏈物流、城鄉配送、商貿物流重大項目等建設;組織實施對商貿物流業發展的考核評價。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大通道建設工作。
(九)服務貿易科
負責全市服務貿易推進工作,擬訂服務貿易發展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各部門、單位、企業參加服務貿易展洽活動,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出口品牌建設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規範服務貿易經營秩序;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發展;配合國家對出口管制相關案件的調查;配合審批部門做好《自由類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書》的發放工作;承擔技術進出口安全審查、軟件出口管理工作。
(十)對外貿易科
負責擬定全市外貿發展規劃、年度工作目標,推進對外貿易發展體系和新業態建設。承擔全市進出口指標統計和調度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外貿運行形勢分析,提出對策建議。負責組織、指導企業參加國家、省舉辦的國內經貿展洽活動。負責貨物貿易出口管理工作。配合審批部門做好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負責邊境貿易工作。負責對外經貿宣傳工作。
(十一)外貿促進科
負責國際市場開拓工作,組織、指導企業參加國外各類經貿展洽活動。負責外貿市場相關政策落實和服務工作。負責外貿企業相關政策業務培訓,研究提出商務領域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建議,協調企業出口涉及的融資、信保、通關、退税等問題;負責引進、培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落實出口代理鼓勵政策;負責聯繫我駐外使領館商務處、國外駐華商務代表處,提供不同國別地區經濟、法律信息,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服務;負責處置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產業損害調查等貿易摩擦工作。負責外貿企業孵化工作。負責加工貿易工作。負責與央企開展外經貿合作。負責全市出口基地建設工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本領域商務綜合執法工作。
(十二)外國投資科
負責全市外商投資宏觀管理工作,依法指導協調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外商投資相關政策措施,分析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運行中的問題。負責全市利用外資和外商投資企業統計工作。配合審批部門做好外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工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情況。依據相關法規指導協調全市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工作;承擔權限內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自貿試驗區協同區組織申報工作,負責自貿試驗區經驗複製推廣工作,推動開發區和相關部門落實複製推廣任務,組織開展制度創新和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推進工作,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協調、研究解決推廣中的難點和問題。
(十三)對外經濟合作科
負責擬訂全市對外經濟合作規劃及相關扶持政策;負責對外勞務合作和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承擔外派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實施對外經濟援助和接受國際經濟援助的管理;負責“一帶一路”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相關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對外投資業務;負責境外園區建設和重大境外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負責全市外經統計工作。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本領域商務綜合執法工作。
(十四)外事秘書科(港澳事務科)
承擔市委外事工作委員具體工作。負責市委外事工作委員各項會議的籌備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及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組織協調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成員單位開展重要涉外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提供重要涉外信息服務和決策依據。依據國家、省外事工作規劃負責起草鞍山外事工作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執行情況。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港澳工作的總體戰略部署,積極開展與港澳各領域的交流合作,負責處理涉及港澳的有關事務。
(十五)國際交流科
負責協調、指導和開展我市與各國的友好往來和合作,負責辦理我市與各國的對外交往事宜;負責中國駐外使(領)館與我市的公務、商務交往活動。
(十六)涉外管理科(出國審批科)
負責在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的審核報批和外國政要來訪的邀請、審核工作,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安排市級領導的外事活動。負責審定我市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對外表態口徑,負責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港澳記者的有關事務,負責外賓參觀單位的開闢、調整工作。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市活動及我市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工作。指導、審核。對我市與國外城市、縣(市)、區建立友好關係、開展交往活動進行管理,辦理對外結好報批手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我市境外機構、公民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市內各級政府處理領事保護和協助案件的辦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境外涉外突發事件。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因公出國(赴港澳)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擬訂我市有關出國(境)審批管理方面的規定,審核、報批全市因公出國(境)團組。協同有關部門查處因公出國(境)工作中出現的重大違紀事件。
(十七)進口科
牽頭研究擬訂全市促進進口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進口管理工作,指導外貿進口促進體系建設,負責全市進口貼息資金的申報審核工作。協調指導各地區及相關部門通關等工作以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和倉儲設施建設工作。
(十八)開放科
擬定全市對外開放發展規劃;負責對外開放宣傳和新聞發佈工作;承擔市對外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項目科
承擔市服務業項目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職責,組織協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謀劃、推進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彙總分析項目情況,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組織協調本單位承擔的服務業項目招商、推進、調度、綜合等相關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和推進區域間商務領域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協調市招商引資服務中心宏觀指導全市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會展科(市繭絲綢協調辦公室)
負責全市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會展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會展業統計和運行分析工作;負責會展業促進消費工作。承擔繭絲綢行業協調工作。
(二十一)電子商務科
研究擬訂我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定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電子商務領域相關指標任務。負責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的應用和發展,培育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和平台,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促進網絡購物等電子商務業健康發展。負責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合作。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監測、分析和信息發佈工作。
(二十二)督查科
負責督促上級黨委、政府重大方針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負責上級領導重要批示的督辦、落實及反饋;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對所屬單位督查考核工作進行指導;負責省、市商務領域和全局重點工作任務的分解落實及考核督辦工作;組織協調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交辦、督辦和答覆工作;負責商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負責政務便民服務大數據平台轉辦事項的承接、督辦和反饋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