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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和公主
鎖定
雲和公主生平
德妃鄭氏於萬曆十一年(1583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誕下皇第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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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非常高興,重賞眾內閣輔臣,詔取太倉銀十萬兩、光祿寺銀五萬兩操辦慶祝活動,後經大學士申時行等人的勸阻,便只取光祿寺銀十萬兩用以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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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和公主史料
《明神宗實錄》萬曆十一年十二月:“宮中喜事(皇次女生)賞用,着取太倉銀十萬兩,光祿寺銀五萬兩來用。……上命停取太倉銀兩,諭光祿寺取十萬兩進用。光祿寺及科道官俱言庫貯匱乏,乞賜停止,報已有旨。”
《明史》列傳第九:
○神宗十女......
......靜樂、雲和、雲夢、靈丘、仙居、泰順、香山、天台八公主,皆早世,追冊。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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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主出生於神宗在位時期,故出生地應為燕京
- 2. 《萬曆起居注》:二十七日乙巳,諭禮部:“萬曆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巳時,朕第二女生。”皇女,德妃鄭氏出也。
- 3. 《明神宗實錄》卷一百四十八:萬曆十二年四月六日,壬子,以命皇第二女名賜輔臣中書官銀幣有差。
- 4. 《萬曆起居注》:六月壬子,以命皇第二女名,賜元輔申時行銀十五兩,紵絲一表裏,次輔餘有丁、許國各銀十兩,紵絲一表裏,及中書官徐繼申等五員各銀五兩。
- 5. 《萬曆起居注》:二十六日乙巳,諭內閣:“淑嬪鄭氏及未封常氏,今俱各有喜,淑嬪鄭氏冊封為德妃,常氏冊封為順妃。卿等可傳示禮部,擇日具儀來行。”
- 6. 《明神宗實錄》卷一百四十四:萬曆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詔取太倉銀十萬兩,光祿寺銀五萬兩,為宮中喜事(皇次女生)賞用。大學士申時行等言,各處錢糧既多免徵減太倉之歲入西北軍餉,又通行抵補增太倉之歲出明年歲用不敷,難於措處,乃令光祿寺取十萬兩太倉五萬兩時行等再執奏不可。上命停取太倉銀兩,諭光祿寺取銀十萬兩進用,光祿寺官巡視光祿科道等官俱言,庫貯匱乏,乞賜停止,報已有旨。
- 7. 《明神宗實錄》萬曆十七年十一月辛酉,皇第二女薨,喪葬視靈丘公主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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