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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朔
(漢成帝劉驁年號)
鎖定
陽朔簡介
陽朔文獻記載
《漢書》記載
改元陽朔
(河平)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二月,單于罷歸國。
三月癸丑朔,日有蝕之。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舉瀕河之郡水所毀傷睏乏不能自存者,財振貸。其為水所流壓死,不能自葬,令郡國給*櫝葬埋。已葬者與錢,人二千。避水它郡國,在所冗食之,謹遇以文理,無令失職。舉*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1]
壬申,長陵臨涇岸崩,雍涇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囂薨。
陽朔陽朔元年
陽朔元年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蝕之。
三月,赦天下徒。
陽朔陽朔二年
二年春,寒。詔曰:“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故《書》雲‘黎民於蕃時雍’,明以陰陽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政。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慾望陰陽和調,豈不謬哉!其務順四時月令。”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秋,關東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壺口、五阮關者,勿苛留。遣諫大夫博士分行視。
八月甲申,定陶王康薨。
九月,奉使者不稱。詔曰:“古之立太學,將以傳先王之業,流化於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於古今,温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否則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是歲,御史大夫張忠卒。
[1]
陽朔陽朔三年
三年春三月壬戌,隕石東郡,八。
夏六月,潁川鐵官徒申屠聖等百八十人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九郡。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逐捕,以軍興從事,皆伏辜。
陽朔陽朔四年
四年春正月,詔曰:“夫《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之本也。先帝劭農,薄其租税,寵其強力,令與孝弟同科。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趨末者眾,將何以矯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致勞來之。《書》不云乎?‘服田力嗇,乃亦有秋。’其勖之哉!”
[1]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東平王宇薨。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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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漢書成帝紀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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