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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川縣教育局

鎖定
陸川縣教育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縣委教育工作委員會,作為縣委派出機構,與縣教育局合署辦公。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更名為縣教育督導委員會,其辦公室由縣教育局內設機構調整為設在縣教育局。 [1] 
現任中共陸川縣委教育工委書記、陸川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黎顏 [2] 
中文名
陸川縣教育局
外文名
Luchuan County Education Bureau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現任領導
黎顏 [2] 

陸川縣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擬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起草縣政府有關教育的規章制度的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理論宣傳、統一戰線和直屬事業單位共青團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管理或協助管理直屬單位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選派民辦學校黨組織負責人。負責局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行風建設。負責直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組織落實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德育、美育、智育、體育衞生與藝術、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穩定工作。
(三)負責推進全縣教育現代化的有關工作。負責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和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按照學校設置標準做好規劃建設,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負責直屬學校、民辦教育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直屬中小學校的設置與調整,編制和實施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四)負責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工作。負責統籌全縣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實行學校標準化建設。制定基礎教育教學指導文件,統籌管理基礎教育教材,組織編寫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管理中小學用書目錄,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全縣教育教學研究和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統籌管理民族教育工作。協調指導社區教育工作。
(五)負責全縣教育信息化工作。擬訂全縣教育系統信息化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
(六)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受縣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對縣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七)負責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組織擬訂高中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學校加強學風建設、做好學生工作。推進全縣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統籌管理指導全縣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組織實施和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八)負責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統計、監測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和籌措使用情況,編制縣本級年度教育事業經費(含專項經費)和教育費附加預算,並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檢查直屬單位的資金運轉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陸川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相關公益基金,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管理、基建投資規劃。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九)負責全縣教師(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統籌指導繼續教育。
(十)負責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工作。負責全縣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統籌做好職業教育學校佈局和專業結構調整等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就業指導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編制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和標準化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統籌管理並指導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協助管理教育系統來陸外籍教師、專家工作。協助做好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外籍及港澳台人員子女在陸川就學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完善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擬定全縣民辦教育發展的規劃,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四)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玉林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陸川縣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各項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文電、信息、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政務公開、應急、重要會議等工作,負責機關公務接待、車輛使用管理等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辦理建議、提案。指導直屬單位機要、保密、文檔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電子政務建設、信息化基礎環境建設和應用等。指導教育信息化宣傳、普及、教育工作。負責新聞發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對內、對外宣傳和向縣委及相關部門報送教育信息工作。負責校園網絡文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權責清單編制和調整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績效考評。負責組織開展系統內慈善工作。負責教育志、教育年鑑的撰寫等工作
(二)黨羣工作股。負責統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選派民辦學校黨組織負責人。負責指導機關及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幹部思想教育與政治理論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思想政治、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宣傳工作,負責宣傳思想工作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貫徹落實黨的統戰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港澳台胞和海外僑胞與海外學人的統戰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縣政協委員人選推薦工作。負責聯繫教育系統工會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因公出國、赴港澳台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婦女、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
(三)基礎教育股。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含普通高中)工作;擬訂全縣基礎教育事業發展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和計劃;規劃少數民族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普及鞏固和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貫徹實施基礎教育辦學標準,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指導基礎教育的各類學校及教育教研機構的教育教學教研工作;擬訂全縣基礎教育教學基本文件,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和管理教材使用工作;負責全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下達及招生計劃工作的實施;負責全縣中小學網點佈局管理;負責全縣中小學的學籍、招生、學業水平考試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育扶貧工作;指導全縣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學校德育、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校外教育工作,協調組織中小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規劃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指導全縣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共青團工作,負責共青團幹部隊伍建設、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教育系統 教育扶貧工作。
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應用情況;組織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監督、指導全縣的普通話測試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全縣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督導股。負責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研究,負責教育政策研究、教育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和教育督導有關工作。研究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負責教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直屬學校章程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及行政調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的有關工作。承擔縣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規章制度、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對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督導檢查和評估。組織對全縣各級各類教育進行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培訓教育督導工作人員。
(五)人事股。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師德師風建設和教育系統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師補充交流、機構編制、崗位管理、工資福利、職稱改革、人才評審評價、教師培訓、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評先表彰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人事調配等工作。負責直屬學校的教師招聘、教師調配、崗位管理、工資福利、師德師風等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教師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協助做好教師隊伍穩定工作。歸口管理全縣中外合作辦學工作。協助管理教育系統來陸外籍教師、專家工作。負責教育涉外監管的有關工作。管理並指導全縣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參與教育對外宣傳工作。
(六)財務與基建股。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措施;參與擬訂高中學校(幼兒園)收費政策,並加強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發展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和發佈工作,並會同財政部門統計、監測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組織編制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中小學佈局調整工作;統籌、協調全縣教育系統基建項目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縣政府的委託,會同財政部門管理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專項經費;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檢查、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活動;會同財政部門統籌管理各類教育獎學金、貧困生助學金;負責局機關公共機構節能、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和部門預算、決算的編制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民辦教育管理股。承擔全縣職業與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承擔全縣中等職業學校的業務管理及指導;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就業指導、專業設置管理及學籍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科研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和管理學前教育、民辦教育、中等職業學校工作,並對學前教育、民辦教育、中等職業學校的辦學進行評估、驗收,審核學前教育、民辦教育、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撤銷、更名、調整;指導學前教育、民辦教育、中等職業學校的德育、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校外教育等工作;承擔成人教育的宏觀指導工作;依據國家、自治區和玉林市有關規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和要求,協助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復工作。
(八)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股。指導全縣中小學校(含中職、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防範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網絡信息安全監控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教師隊伍穩定工作;負責城鄉醫保及校園險的管理工作、羣眾來信來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工作。 [1] 

陸川縣教育局行政編制

縣委教育工委、縣教育局行政編制15名,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1名。設局長1名,縣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副科長級)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 [1] 

陸川縣教育局現任領導

中共陸川縣委教育工委書記、陸川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黎顏 [2] 
陸川縣教育局副局長:於利臣 [2] 
陸川縣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福岸 [2] 
陸川縣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堅 [2] 
陸川縣教育局副局長(掛職):鄒鋒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