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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焯

(軍統局副局長)

鎖定
陳焯(1898—1950),字空如,浙江奉化人。1916年畢業於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三期炮兵科。黃埔軍校成立後,任戰術教官。參加第一次、第二次東征和北伐戰爭,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參謀長、東征軍總指揮部參謀長。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參謀處長、軍務處長。副軍長、代理軍長、軍長,後任南京警察廳廳長,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中將副局長、新聞檢查局中將局長等職。為國民黨六屆中央監察委員會候補委員。1949年,陳焯沒有隨蔣介石去台灣,而是開始棄官經商,1950年被處決(一説於1949年去台灣)。 [1-2] 
中文名
陳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98年
逝世日期
1950年
畢業院校
保定陸軍軍官學校
出生地
浙江奉化

目錄

陳焯生平

陳焯(1892一1950),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三期炮兵科畢業。別號空如,浙江奉化人。浙江陸軍小學堂、南京陸軍第四預備學校、陸軍大學甲級將官班第一期畢業。1916年8月保定軍校畢業,分發浙江陸軍服務。歷任浙江陸軍第一師(師長童葆暄)炮兵團見習、排長、連長,援閩浙軍總司令(盧水祥)部參謀處副官等職。後任浙江陸軍獨立第二旅(旅長伍文淵)第三團(團長餘憲文)團附等職。1920年10月任浙江陸軍講武學堂軍事教官,1921年夏任浙江陸軍暫編第二師(師長張載揚)第三旅(旅長盛開第)第五團(團長陳步棠)第一營營長等職。
1923年春應蔣介石邀請南下廣東,任孫中山廣州大元帥府大本營參謀處參謀,1924年6月任黃埔中央陸軍軍官學校軍事學科教官,廣州黃埔長洲要塞司令(蔣介石)部參謀長等職。1925年春任黃埔軍校教導第二團(團長王柏齡兼)團附,黃埔中央陸軍軍官學校參謀處(處長王柏齡)第一科科長等職。1925年8月任東征軍總指揮部參謀處處長,參加第二次東征作戰謀劃。1926年夏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軍長蔣介石兼)司令部參謀長。
北伐戰爭開始後,留守廣東後方,任軍事廳辦公所主任等職。後隨北伐東路軍第一軍參加攻克南昌的軍事行動,不久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參謀處處長等職。1927年3月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軍務處處長,同年9月蔣介石下野後,隨侍蔣介石赴日本考察軍事。1927年10月回國,任國民革命軍第二十六軍(軍長周風歧)副軍長、代理軍長等職。1928年1月任國民革命軍第一集團軍(總司令蔣介石兼)第二軍團(總指揮陳調元)第二十六軍軍長,兼國民黨第二十六軍特別黨部籌備委員等職。1928年2月被推選為南京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1928年8月部隊編遣,任縮編後的第一集團軍陸軍第六師師長,率部參加第二期北伐戰爭。
1929年夏隨中央軍系列參加討伐桂系部隊的戰事,戰後部隊再度編遣,不久被免職。1932年4月任南京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銓敍事務處處長,同年9月任國民政府參謀本部第二廳副廳長等職。1933年2月任首都警察廳廳長,1935年12月任南京國民政府參謀本部總務廳廳長等職。1936年1月任陸軍少將軍銜,1936年7月被授予國民革命軍誓師十週年紀助章,1936年11月被授予四等雲麾助章。後兼任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局長賀耀祖)副局長等職。
抗日戰爭爆發後,仍任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副局長,不久轉任軍事委員會戰時新聞檢查局局長等職。1944年10月保送陸軍大學甲級將官班學習,1945年1月畢業。1945年5月當選為國民黨第六屆候補中央監察委員,抗日戰爭勝利後,任北平特別市警察局局長等職。1945年10月被授予忠勤勳章,1946年5月被授予勝利勳章,1946年7月退為備役。1947年7月黨團合一後,再次當選為國民黨第六屆候補中央監察委員等職。曾為《警察學綱要》(日本松井茂著,吳石譯,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1月出版,全書32開,261頁)作序。 [3] 
1949年全國大陸解放前夕,陳焯未隨蔣介石到台灣,而是改名換姓,隱居浙江寧波,從事經商。經羣眾舉報,被公安機關逮捕,因曾擔任國民黨特務組織軍統局中將副局長和北平特別市警察局中將局長,曾大量捕殺共產黨人和革命羣眾,血債累累。1950年,鎮壓反革命時,經公審後被槍決。 [2]  也有説法稱陳焯於1949年前往台灣定居。 [1]  [4] 

陳焯藏本事件

1934年6月9日上午10時,日本駐南京領事館通知中華民國外交部,稱副領事藏本英明前日夜晚在送日本駐華公使有吉乘火車赴滬後失蹤,請為調查。領事館同時派員分赴首都憲兵司令部及警察廳,通報了同樣內容與要求。日方態度咄咄逼人,借“尋人”而行侵略之實是其慣技。藏本事件發生時,蔣介石正在江西,行政院長兼外交部長汪精衞在京主持政務,兩人得此報告後,都是又驚又怕。汪精衞迅速訓示首都憲警機關:“盡全力訪查,務期藏本失蹤事有一着落,以維中日睦鄰邦交。”
警察廳長陳焯和憲兵司令谷正倫都是“第一責任人”,自然不敢怠慢,迅速層層佈置,派員去日本領事館,詳細瞭解藏本失蹤經過,及其個性、嗜好、身材、面貌、服飾,又索取近時照片,以資翻印後核查用。警察查問藏本出走原由,是否因某種刺激而自尋短見,諸如公事失誤、同僚矛盾、經濟拮据、身體有病、夫妻失和等。日方肯定藏本一切正常,絕不會自殺。當日12時開始,首都憲警分頭出動,往各處查訪,先是在大街小巷,後是入店鋪旅館,乃至青樓、舞廳、廁所都要問一問、看一看。警察廳督察長陳獨真(曾任陳果夫的保鏢)帶領警員,逐個查詢自日本領事館至下關車站、領事館至藏本住所陰陽營的崗警,8日深夜有否發現過單獨行動的日本人。
10日是禮拜天,憲警奉命放棄休息,繼續查訪,還出動了進口的高級警犬,查訪的地域也擴展到四郊。11日,憲警機關在汪精衞的促令下,迭加措施:憲兵司令部與警察廳,通過報道廣告和招貼,發佈重金懸賞尋人啓事:如能將藏本直接尋獲者,賞洋1萬元;能知該員蹤跡報告後因而尋獲者,賞洋5000元。將全境劃分成若干區,由憲兵、警察各級官佐包乾,帶領所部在包乾區內,作梳理式查訪,不得放過任何一個地方。在全市進行户口總檢查,按保甲對照户籍冊,挨户查詢。郊區的江寧縣政府也轉飭各鄉鎮保甲協同尋找。為了一個藏本,出動人力之多、查訪範圍之廣、搜尋之細密,實屬空前,可惜俱是無功而返。
日本媒體趁此機會,大肆進行惡意宣傳,認定藏本被“綁架”“殺害”,矛頭更直指中國憲兵與特工組織。日軍將駐滬海軍多艘日艦駛往南京,停泊下關江面,炮口對準南京城。日本領事館並部署日本僑民撤離。一時謠言四起,人心惶惶。
對於日方的誣衊、恫嚇及無理要求,國民政府一味忍讓。汪精衞一再斥責憲警查訪不力。在“剿共”前線的蔣介石,也拍電報表示“嚴重關切”,轉令“首都軍警妥慎尋訪,使真相早白”。陳焯急如熱鍋上的螞蟻,首都憲警於是傾巢而出,將一應公務全部擱置,集全副精力搜查藏本,並重點盤查形跡可疑者、方言不通者、面貌奇異者,好幾個啞巴、瘋子也被疑為藏本,被“請”進了警察所。
正當千鈞一髮之際,13日早上,明孝陵員工在陵園門口見到一名蓬頭垢面、衣衫不整的中年男子討要水喝,並遞上兩顆金紐扣,請其代買了4只雞蛋,邊吃邊向山上走去。陵園工人懷疑是藏本,便打電話給警察所。警員接報後上山搜索,在後山一洞穴中找到該人。警長取出隨帶照片核對,判定是藏本,於是扶持其下山送往首都警察廳。警察廳長陳焯本是認識藏本的,握着他的手好言撫慰,拿出飲料、點心給他充飢,藏本則噓唏涕下,似有滿腹哀怨。汪精衞得報藏本已尋獲,眉開眼笑,以手加額,大呼“所幸無事矣”。他令外交部向日本領事館報告喜訊,並令行政院秘書長褚民誼等,趕去警察廳慰問藏本。
藏本安全無事,局勢改觀,陳焯等迅速安排了記者招待會,藏本在會上向中外記者表明,他本欲上山自殺,後來改變主意,以致滯留山中。藏本語焉不詳,中外媒體鹹猜測他是接受了上司命令,欲以自殺製造事端,而後貪生怕死,釀成鬧劇。日方轉而陷入輿論被動,十分狼狽。日本領事館迅速接回藏本,不許其與外界接觸,向外稱“藏本氏因體弱不能再行勞動”,並稱藏本出走的動機,“全由家庭及職務升遷太遲之故,又上星期遺失某種公文,為上司詰責,未免難堪,萌生了自殺的念頭”。其後又稱:“經由滬上來京之上海福民醫院松井博士診斷,藏本平素神經質較甚,但雖有憂鬱性質,無特別症候,6月8日夜神經發作,精神異常,乃告失蹤。”6月15日一早,領事館即派員把藏本送上輪船去上海,然後在日警保護下送回日本國內,自後藏本再未露面,真正失蹤了。傳聞為日本人溺死在太平洋中。
藏本事件解決後,警察方面的有功人員都受到獎勵。三天三夜沒閤眼、帶隊於紫金山洞中尋獲藏本的首都警察廳調查課長趙世瑞因功於1935年晉升陸軍少將軍銜。警察廳九分局刑偵科科員曾杕被記大功一次。除在《南京日報》、《中央日報》上刊登大幅本人照片及有關尋獲藏本始末外,並獎勵大洋三千元。 [5] 
參考資料
  • 1.    《寧波詞典》編委會.寧波詞典.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2:333
  • 2.    王永均.黃埔軍校名將傳.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2017:287-288
  • 3.    陳予歡.保定軍校將帥錄.廣州:廣州出版社,2006:483
  • 4.    餘克禮等.中國國民黨全書 • 下.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01
  • 5.    《二十世紀中國實錄》編委會.二十世紀中國實錄 第2卷.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2002:2043-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