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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柱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鎖定
- 中文名
- 陳國柱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遼寧省遼陽縣
- 出生日期
- 1914年10月15日
- 逝世日期
- 1997年6月
- 學位/學歷
- 博士
- 筆 名
- 銀河
陳國柱科研、育人經歷
1955年-1964年,陳國柱先生在東北人民大學(後改為吉林大學)法律系任講師期間,先後開設過《中國民法》《資產階級民法》《現代漢語語法》三門課程,並協助時任法律系主任馬起整理、撰寫過多部(篇)婚姻法和損害賠償法方面的作品。其中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概論》(載《東北人民大學人文科學學報》1956年第2、3期,馬起著述、銀河整理,“銀河”系陳國柱先生的筆名)披露了陳國柱先生的貢獻,其他則完全隱去了他的工作痕跡。
改革開放後,陳柱國先生於1981年12月調回吉林大學法律系任教,先後任副教授、教授。他在1982年取得指導民法學碩士研究生的資格,培養了吉大法律系首屆民法學碩士研究生,吉大法律系由此成為我國最早招收民法學碩士研究生的高校之一。
陳國柱先生回到吉大後,先後承擔了國家社科“六五”規劃項目“中國合同制度研究”(1983年),主編了《民法學》(吉林大學出版社1984年初版、1987年二版),出版了譯作《日本民法典》(吉林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38.9萬字)、《意大利民法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57.2萬字,根據日譯本翻譯)兩部民法典,發表了《論協議解除》(載《當代法學》1989年第2期)、《關於經濟合同解除的探討》(載《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89年第4期)等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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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柱人物評價
陳國柱先生先後培養了1981級至1984級共四屆、十五名民法學碩士研究生,其中三分之二在中國法學界和實務界產生重要影響,如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規司司長王學政、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崔建遠、天津大學法學院教授孫佑海、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申政武、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新彥、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張瑞萍、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建平、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周林彬、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俊臣、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等等。這期間,他利用豐富的日文民法文獻和英文契約法文獻,在國內法律院校中較早地為研究生開設了《外國民法》《英美契約法》《比較法概論》等課程。直到去世之前的1996年春季學期,陳國柱先生不顧自己82歲高齡,仍然堅持為吉大法學院1995級民法學和商法學的碩士研究生講授《外國民法》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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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柱先生雖然一生歷經坎坷,卻淡泊名利,治學嚴謹,心繫學術。從以下三件事情中可以窺知一二: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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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法學人陳國柱:跨越民國與新中國的法學家 .中國法學創新網[引用日期202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