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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遠

鎖定
崔建遠,男,1956生,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暨南大學周枏講席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立法專家。被評為第二屆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曾獲教育部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獎、2012年北京市師德先進個人、清華大學“良師益友”(6次)等榮譽。2018年1月入選清華大學首批文科資深教授。 [4-6] 
中文名
崔建遠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6年
職    業
教師
性    別
研究領域
民法學 [3] 

崔建遠教育背景

吉林大學法學學士學位
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4] 

崔建遠研究領域

民法學 [4] 

崔建遠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北京市檢察院諮詢監督員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北京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人民日報(海外版)法律顧問
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生兼職指導教師
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 [1] 
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 [2] 

崔建遠獎勵與榮譽

被評為第二屆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榮獲教育部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獎,霍英東教育基金會青年教師獎,寶鋼教育基金會優秀教師獎。
所著《物權:規範與學説》入選“三個一百”原創圖書出版工程,榮獲第三屆中國出版政府獎;《準物權研究》榮獲司法部第二屆法學教材與法學科研成果獎一等獎,首屆中國優秀法學科研成果二等獎;《論爭中的漁業權》榮獲司法部第三屆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一等獎,第六屆吳玉章人文社會科學優秀獎;《物權法》(第二版)榮獲清華大學優秀教材獎一等獎,第三屆中國大學出版社圖書獎一等獎;《土地上的權利羣論綱》和《論歸責原則與侵權責任方式的關係》分別榮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三等獎;《水權與民法理論及物權法典的制定》榮獲第四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二等獎;《侵權責任法應當與物權法相銜接》榮獲北京市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其主編的《合同法》(2000年)榮獲司法部第一屆法學教材與法學科研成果獎一等獎,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獎二等獎。
作為負責人的《民法學》被批准為國家精品課程及北京市精品課程,作為負責人的民商法學被評為北京市重點學科,作為負責人的《債法》被評為北京市及清華大學精品課程。 [4] 

崔建遠學術成果

代表性學術成果《合同責任研究》(吉林大學出版社 1992 年版)、《準物權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土地上的權利羣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論爭中的漁業權》(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6年版)、《合同法總論》(上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8年版)、《合同法總論》(中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物權法》(第3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4版)、《物權:規範與學説》(清華大學出版社 2011年版)、《合同法》(第2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等專著、教材;
發表《 “ 四荒 ” 拍賣與土地使用權》(《法學研究》 1995 年第 6 期)、《無權處分辨》(《法學研究》 2003 年第 1 期)等 200 餘篇學術論文。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