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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健民
(漢奸、港中大教授)
鎖定
陳健民,漢奸、港中大教授。
被港人稱為“佔中三醜”之一,“佔中”發起人。
- 中文名
- 陳健民
- 工作單位
- 港中大
- 職 稱
- 教授
- 事 件
- “佔中”發起人
- 罪 名
- 2019年4月9日被裁定“串謀公眾妨擾”
人物事件
2013年3月,即簽署違法“佔中”聲明書開始,至2014年12月2日,陳健民等三人到警署自首前一日串謀其他人,在中環或附近的公眾地方及道路,造成非法阻礙,對公眾造成妨擾。
2014年9月28日凌晨爆發的違法“佔中”,到當年12月15日清場告終,持續79日。香港金鐘、旺角、銅鑼灣等地交通癱瘓,並不時發生襲擊警察、破壞公物、違反法庭禁制令等罪行。事件不僅造成數以萬億計的經濟損失,更令香港社會長期處於撕裂對立的狀態,甚至助長了本土激進甚至“港獨”的興起。
2018年9月17日,陳健民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等6項罪名。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預審。被告人續准保釋至11月19日開審,預料審訊20天,屆時控方會傳召多名證人,並播放兩段共長超10小時的來自警方及公眾拍攝的視聽證據。
對於違法“佔中”港人普遍表示其發起人和推動者必須為其違法行為付出代價。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曾強調,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修補社會撕裂不等於在法治方面要作妥協,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論、集會等權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會竭力去維護,但這些權利並不是沒有限制,當市民在表達意見和遊行示威時有違法行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
[1]
2019年4月24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對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3人的“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判處有期徒刑16個月,其中戴耀廷、陳建民立即入獄,朱耀明緩刑2年。此外,戴耀廷、陳健民還因“煽惑他人做出公眾妨擾罪”被判入獄8個月,但他們2項刑罰一同執行,因此刑期共計仍是16個月。
[3]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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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名“佔中”發起人昨日再受審,被控6宗罪獲准繼續保釋 .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18-09-18]
- 2. 大快人心!香港“佔中九醜”全部罪成 .海外網[引用日期2019-04-09]
- 3. 香港法院宣佈“佔中九醜”刑期 判戴耀廷入獄16個月 .環球網.2019-04-24[引用日期2019-05-02]
- 4. 大快人心!香港“佔中九醜”全部罪成 .海外網[引用日期2019-04-09]
- 5. 非法“佔中”案9人提出上訴今開審 戴耀廷被押送法院- .中新網[引用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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