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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甫
鎖定
- 本 名
- 陳一甫
- 別 名
- 陳惟壬
- 字
- 一甫
- 號
- 恕齋居士
- 出生日期
- 1869年
- 逝世日期
- 1948年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安徽石埭
陳一甫人物生平
陳一甫於清同治八年(1869年)正月二十四日出生。
陳一甫是清末軍需界名人陳黌舉四子,以父蔭官直隸,花翎三品頂戴。先後從事北洋海防、寧海莊堤岸修建、東海關監督幕鈎稽精核、北洋電報學堂總稽察、開平礦務局駐滬員、北洋銀元局提調等職。而陳一甫“獨深意於實業也,以中國貧弱為根本計,非振興實業不為功”。
陳一甫小時與周學熙交好,後來周學熙成為“北周”的領軍人物,陳一甫一直輔佐,成為“北周”華北實業集團中的重要一員。周學熙於1902年辦銀元局,1903年辦工藝局,陳一甫積極參與。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乙巳八月,奉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凱指派,陳一甫率隊赴日本考察實業、幣制,並將日本考察所見所聞寫成《恕齋先生東遊日記》。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協助周學熙創辦北洋勸業鐵廠,任坐辦。同年,周學熙倡議將英國人控制的唐山細綿土廠收回商辦,陳一甫極力贊襄,被選為公司董事,先後任駐津辦事處坐辦、總理處坐辦、天津總事務所經理。
民國元年(1912年),陳一甫任啓新洋灰公司總事務所經理,全面管理擴建後的“啓新”聯合企業,使數以萬計的農家子弟走出田間成為產業工人。後改任駐津辦事處坐辦。
民國四年(1915年)一月,北洋政府授予陳一甫四等嘉禾章。
民國八年(1919年),陳一甫成為啓新洋灰公司重要股東之一。在此期間全力支持周學熙創辦北方實業,為北洋灤州官礦有限公司董事、直隸灤州礦地公司坐辦、礦業聯合會籌議員、京師自來水公司查賬員、華新紡織公司天津紡紗廠董事、大同銀號總董、唐山華新紗廠董事。北方實業領軍人物,兩次出任北洋政府財政總長的周學熙曾著文稱:“一甫從餘辦實業,年最久。啓新洋灰、灤州煤礦、華新紗廠皆攜手經營。性勤儉而好施與,有晏子之風。”
民國十三年(1924年),周學熙辭去北方實業的領導職務,由幕前退居幕後。陳一甫接任開灤礦務管理局華人董事部正主任董事。
民國十四年(1925年),陳一甫兼任石埭縣崇實學校董事長。
民國十六年(1927年)一月,陳一甫成為啓新公司協理。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月,陳一甫任啓新公司總理(即總經理)。翌年退職。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4月,陳一甫由津赴滬,經香港遊歷歐美十四國。
陳一甫親屬成員
父親:陳黌舉
兒子:陳範有、陳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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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甫人物事蹟
陳一甫一生熱衷慈善,先後倡辦“石埭育嬰堂”、倡設崇實學堂和倡建永濟橋,倡議復開北京義園、北京石埭會館和創辦天津石埭會館並踴躍捐資。
民國十四年(1925年),兼任石埭縣崇實學校董事長。到民國二十年(1931年),先後捐資崇實中學6120銀元,被國民政府教育部授予二等獎。次年捐資2000元建造教學樓一座(學校用其字號命名此樓為“恕齋”樓)。
天津安徽會館創辦初期即為董事。
民國三十年(1941年),陳一甫在處理家產協議書中,立志高遠,將財產一半以上捐給慈善事業,並提出家訓:“一切財產皆身外之物,毫不足恃,更應勤苦儉約,各自奮勉,各求自立,各人之盛衰,全恃各人之努力,與各人之命運,不得互相怨尤,亦不得互相借貸,杜絕倚賴惡習。有餘仍當作公益,庶可緜長久遠。切遵切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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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甫個人作品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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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一甫 .石台縣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10-12]
- 2. 愛國實業家“洋灰陳” .池州市檔案館[引用日期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