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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觀

(儒家哲學關於事物性質及其變化規律的學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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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哲學關於事物性質及其變化規律的學説。陽,本義為向日,陰本義為背日。在中國古代以日的向背區別陰陽的觀念產生較早,甲骨文已有“陽”字,金文中有“陰”字。陰陽連用始見於《詩經·大雅·公劉》:“既景乃崗,相其陰陽”,意指向日和背日,這是在原始意義上使用的。西周末年的伯陽父解釋地震產生的原因:“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烝,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鎮陰也。陽失而在陰,川源必塞。源塞,國必亡。”(《國語·周語上》)以陰陽兩種物質勢力的對立失衡,説明地震產生的原因,説明陰陽概念已脱離原始涵義,開始抽象為哲學範疇。春秋時期,陰陽觀念有所發展,《左傳》、《國語》陰陽連用多見,用以解釋天道、人事及其變化規律。戰國以後陰陽已成為普遍使用的哲學範疇。 [1] 
中文名
陰陽觀
定    義
儒家哲學關於事物性質及其變化規律的學説

陰陽觀範疇

在儒家哲學中,陰陽是重要的範疇。其基本含義是:①以陰陽為氣,認為陰陽二氣是構成萬物的物質材料。但在世界本原問題上,大致可分為氣本論和理本論。氣本論以氣為世界萬物的實體和本原,認為天地萬物是陰陽交感、氣化的產物。理本論則認為陰陽受精神性的道或理的制約,陰陽只是產生天地萬物的中介,世界的本原是理不是氣。②認為陰陽具有對立、統一、變化的功能,陰陽始終處於不斷的運動變化之中,事物的產生、發展都是陰陽矛盾運動的結果。但在陰陽及其變化規律的問題上,氣本論者認為陰陽及其變化規律相互依存,道在陰陽之中,無陰陽則無道。理本論者則認為道在陰陽之外,道為形而上,陰陽為形而下。對陰陽在矛盾中的地位,一般都認為二者相互滲透、消長,對立統一。還有一類看法把陰陽曲解為主從關係,比附為社會等級貴賤的定位原則。現將中國各歷史時期儒家重要的陰陽觀介紹如下。 [1] 

陰陽觀先秦時期

在先秦儒家中,孔子、孟子不講陰陽,至《易傳》,始建立了比較系統的陰陽學説,成為儒家陰陽學説的基礎。漢代,特別是宋代以後,儒家的陰陽學説得到充分發展,展現了豐富多彩的內容。
《易傳》吸收並發展了春秋戰國時期的陰陽學説,建立了以陰陽為基礎的全面系統的自然哲學。它以陰陽二爻的組合變化,反映和解説天地萬物的生成變化的規律,認為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都具有陰陽的對立面,以陰陽為產生天地萬物的根源,同時提出一陰一陽之謂道的命題,用以概括天地萬物生成發展的根本規律。《易傳》亦用陰陽比附社會現象,認為君臣、貴賤、男女亦各具陰陽屬性。
荀子吸收《易傳》陰陽變化的思想,提出“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荀子·天論》)和“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荀子·禮論》)的學説,認為天地萬物的產生是天地、陰陽交合變化的結果。 [1] 

陰陽觀漢唐時期

漢代以後,陰陽學説在醫學、天文學等自然科學方面得到廣泛應用,並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儒家隨着其獨尊地位的加強,其陰陽觀則向陽尊陰卑的政治哲學方向發展,陰陽自然觀沒有得到充分發展。
西漢董仲舒將陰陽範疇納入天人關係學説,把陰陽對立統一的關係歪曲為陽主陰從、陽尊陰卑的主從關係。認為君、父、夫為陽;臣、子、妻為陰。陰陽成為綱常倫理的定位原則。
東漢王充主張天道自然,強調陰陽的自然本性:“陽氣自出,物自生長;陰氣自起,物自成藏。”(《論衡·自然》)他反對災異説,以陰陽二氣的運動變化解釋萬物生成、消亡和運動變化以及自然界的各種現象,形成了比較系統的元氣自然論。
王弼繼承漢代以來陽尊陰卑的學説,解釋《周易》時以陰陽比附社會現象,認為“陽貴而陰賤”(《周易注·屯》)。王弼也看到了陰陽互補的統一關係,“夫陰之所求者陽也,陽之所求者陰也”(《周易略例·明彖》)。韓康伯則進一步把陰陽互求明確説成陰陽交感而形成運動變化。
孔穎達撰《五經正義》,對陰陽範疇亦有所説明,認為天地萬物由陰陽生成,陰陽二氣運動變化永不止息,萬物生生相繼,又用陰陽比附禮儀制度,認為制禮要遵守貴陽賤陰的原則。 [1] 

陰陽觀宋元明清時期

這一時期,由於理學的興起,陰陽學説被納入理氣關係的討論,理與陰陽的形上形下之辨,成為爭論的重要內容,陰陽氣化理論得到充分的發展。
周敦頤著《太極圖説》,建構了一個萬物化生圖式,認為宇宙最初為無極太極,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陰陽變合而生五行,由陰陽五行產生萬物。太極是世界本原,陰陽是產生萬物的中間環節。
程頤、程顥把陰陽納入理學體系,承認陰陽相交生成萬物,但陰陽則受理的制約,認為陰陽是氣,而氣非道,“離了陰陽更無道,所以陰陽者是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河南程氏遺書·入關語錄》),以道為世界本原。
張載以陰陽二氣為物質實體,認為“天包地載萬物於內,所感所性,乾坤、陰陽二端而已”(《正蒙·乾稱》)。他以氣為最高哲學範疇,太極也是一物兩體,屬氣的範疇,因此,宇宙間除氣之外別無本體。張載對陰陽對立統一亦有深刻論述,認為陰陽雖為對立的兩端,但卻相互滲透,具有統一性,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交感產生萬物。在陰陽與道的關係問題上,認為陰陽二氣的交感變化是有規律的,“一陰一陽不可以形器拘,故謂之道”(《橫渠易説·繫辭上》)。
朱熹繼承二程的理學思想,在太極、道、理與陰陽的關係上,置太極、道、理於陰陽之上,視其為“所以一陰而一陽者”(《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答陸子靜》)。太極、道、理為形而上,陰陽為形而下。朱熹雖以道為形而上者,但對陰陽亦有深刻論述。認為天地間只有一個陰陽,自然、社會現象都具有陰陽屬性,陰陽對立,又相互滲透,陽中有陰,陰中有陽,相生相成,從而使事物錯綜變化以至於無窮。還認為陰陽之中各有陰陽,陰中有陰陽,陽中亦有陰陽。
明代以後,陰陽學説又有進一步的發展,羅欽順、王廷相、呂坤等皆對陰陽有所論述。羅欽順以氣為萬物本原,認為氣分陰陽,產生萬物。太極亦以氣為體,陰陽之氣是太極之體,一陰一陽之謂道,是太極之用,反對程朱太極之理先於陰陽和太極生陰陽、理生氣的説法。同時認為理與氣不可分離,認為理須從氣上取,不能離物言理。
王廷相認為天地萬物皆憑藉陰陽為生,而陰陽又存於萬物之中。他從形、氣、總、極四個方面對事物的陰陽屬性及陰陽的不同功能做了解釋,認為:以形而言,陰陽為天地、男女;以氣而言,陰陽為寒暑、晝夜;總言之,凡屬氣者皆為陽,凡屬形者皆為陰;極言之,凡有形可見之物和蒼茫之氣皆為陰,而運動變化,無形可見者則為陽。他又認為任何事物都具有陰陽的對立面,認為元氣生萬物,元氣即是陰陽,其所生之物亦有陰有陽,陰陽相互依存,不能相離。他對陰陽在事物中的關係和地位做了兩點説明。一是中和,認為陰陽有所偏,即過陰過陽即不能得其中、和。例如木濕不能燃燒是陰過陽,木朽不能燃燒是陽過陰。二是陰陽各為主導,認為氣生萬物,但陰陽在事物中的地位並不均衡,陽為主則為男為雄,陰為主則為女為雌。他不同意把陽主陰從,陽尊陰卑固定化,陰陽何者為主是相互的。
呂坤從陰陽變化純屬自然現象的角度,反對漢儒天人感應説,認為萬物生於陰陽,死於陰陽,任其自然而已,與人事毫不相干,皆是陰陽消長、變化的結果,即使是星殞、地震、山崩等不常見的現象亦與人事無必然聯繫,不必視其為災異,而趨避祈禳。
王夫之是氣本論的集大成者。他繼承張載的學説,用陰陽把氣、太虛、太和等幾個範疇結合起來,認為太虛、太和都是陰陽存在的狀態。他説:“陰陽異撰,而其絪緼於太虛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渾淪無間,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無不和,既有形器之後,其和不失,故曰太和。”(《張子正蒙注·太和篇》)還認為天地萬物的產生是陰陽氣化的過程,陰陽則是絪緼動靜之源:“一陰一陽,動靜之幾,品彙之節見焉。”(同上)在陰陽與道的關係上,認為陰、陽、道“相與為三而一其三”(《周易外傳·繫辭上》),道與陰陽相互依存,“於陰而道在,於陽而道在……道不行而陰陽廢,陰陽不具而道亦亡”(同上)。道與陰陽相依不離又相分不雜。
戴震對程朱理學把理置於陰陽氣化之上的觀點做了批評,認為老、莊、釋氏是“尊其神為超乎氣化”,理學則“尊理為超乎陰陽氣化”(《孟子字義疏證·理》)。同時認為太極亦是陰陽,不能求太極於陰陽之上。在陰陽與五行的關係上,認為陰陽與五行互涵,陰陽各具五行,五行各有陰陽,天地萬物的產生都是陰陽五行氣化之自然,而非人為或主宰者的創造。 [1] 

陰陽觀歷史地位

在儒家哲學中,陰陽觀佔有重要的地位。它作為認識和反映天地萬物產生及其發展規律的哲學範疇,在《易傳》之後經過長期的歷史發展,內容愈來愈豐富,認識亦不斷深化,成為比較系統、成熟的自然哲學體系,豐富了中國古代哲學的內容,對提高人們認識客觀世界的水平和辯證思維能力,有重大的推動作用。以精神性的理為世界本原的哲學家,對陰陽範疇亦有深刻論述,豐富了陰陽學説的內容。而漢代以後被逐漸強化的陽尊陰卑的定位原則,則產生了消極的社會作用。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孔子基金會.中國儒學百科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