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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電子商會

鎖定
“陝西電子商會”,是由陝西省民間組織管理局核准登記註冊。本會是由陝西從事電子信息產業的工商企業、科研、教學、服務單位及團體自願組成的,跨部門、跨地區、非盈利性的社團組織,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主管單位是陝西省商務廳,業務上受陝西省工信廳指導。陝西電子商會是截至2021年我省電子信息產業流通流域中最大的行業社團組織。陝西電子商會以為會員、市場、政府服務為宗旨。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嚴格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依據國家有關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原則,積極促進電子產品的生產經營與國內外貿易的不斷髮展,壯大會員的經濟實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擴大商會的社會影響,為陝西電子信息產業和企業的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中文名
陝西電子商會
外文名
SHAANXI ELECTRONIC CHAMBER OF COMMERCE
縮    寫
SECC
批准單位
陝西省民間組織管理局

陝西電子商會業務範圍

陝西電子商會的主要任務是:在會員與政府、會員與會員、會員與市場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傳達政府的方針政策,協助政府部門對電子信息產業的生產經營進行指導、協調諮詢服務。監督會員正確地執行國家的法規制度。本會的具體業務範圍是:
1、服務於信息產業和電子產品的生產流通,把本會辦成經濟信息、經營指導、經營政策研究、經營人員培訓、企業之間經驗交流和對外經濟合作的交流中心。
2、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向國家及有關部門為會員爭取優惠政策,為提高會員單位的經濟效益服務。
3、組織和指導會員單位,積極開拓電子信息市場,依靠會員單位的羣體實力,為發展陝西電子信息產業和促進電子產品市場流通領域做好服務。
4、促進會員單位與國內外同行業的交往,積極開展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業務交流,組織考察舉辦各種國際國內產品展覽、展銷、研討會、產品推廣會,為會員開拓市場服務。
5、組織會員單位開展電子市場調查研究,廣泛蒐集國內外電子信息產業的市場信息,組織市場信息發佈和經驗交流,為會員單位的經營決策、為企業的產品開發、為政府各有關部門制定政策提供市場信息諮詢服務。組織有關專家對經營戰略、市場營銷和企業內部的管理等進行諮詢診斷。
6、協調會員之間的相互利益,制止各種不正當的競爭手段,調解會員之間的業務糾紛,為會員單位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以保持電子信息產品市場的公平競爭,維護電子市場秩序。
7、會同有關部門努力為會員單位培訓經營管理人才,積極開展電子信息領域的研討和研究,不斷提高會員企業人員的管理水平和素質。
8、組織本會會員認為需要和可能開展的其他有益的社會活動。
陝西電子商會榮譽會長:、吳登昌、洪峯(陝西省副省長);名譽會長:李雪梅(陝西省商務廳廳長);孫安會(陝西省政府副秘書長);會長:王志榮(陝西電子信息集團董事長);秘書長:李欣新兼(陝西電子商會副會長)。

陝西電子商會商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陝西電子商會”,它的英文譯名是SHAANXI ELECTRONIC CHAMBER OF COMMERCE,其縮寫為(SECC)。是由省民間組織管理局核准登記註冊,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的地方性社會團體。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本會以為會員、市場、政府服務為宗旨。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嚴格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依據國家有關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原則,積極促進電子產品的生產經營與國內外貿易的不斷髮展,壯大會員的經濟實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擴大商會的社會影響,為陝西信息產業和電子產品的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第三條 本會接受陝西省商務廳省經濟技術合作局為業務主管單位,並接受陝西省信息產業廳的業務指導,接受省民間組織管理局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是在會員與政府、會員與會員、會員與市場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傳達政府的方針政策,協助政府部門對電子信息產業的生產經營進行指導、協調諮詢服務。監督會員正確地執行國家的法規制度。本會的具體業務範圍是:
1、服務於信息產業和電子產品的生產流通,把本會辦成經濟信息中心、經營指導中心、經營政策研究中心、經營管理人員培訓中心、企業之間經驗交流中心和對外經濟合作交流中心。
2、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向國家及有關部門為會員爭取優惠政策,為提高會員單位的經濟效益服務。
3、組織和指導會員單位,積極開拓電子信息市場,依靠會員單位的羣體實力,為發展陝西電子信息產業和促進電子產品市場流通領域做好服務。
4、促進會員單位與國內外同行業的交往,積極開展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業務交流,組織考察舉辦各種國際國內產品展覽、展銷、研討會、產品推廣會,為會員開拓市場服務。
5、組織會員單位開展電子市場調查研究,廣泛蒐集國內外電子信息產業的市場信息,組織市場信息發佈和經驗交流,為會員單位的經營決策、為企業的產品開發、為政府各有關部門制定政策提供市場信息諮詢服務。組織有關專家對經營戰略、市場營銷和企業內部的管理等進行諮詢診斷。
6、協調會員之間的相互利益,制止各種不正當的競爭手段,調解會員之間的業務糾紛,為會員單位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以保持電子信息產品市場的公平競爭,維護電子信息產品的市場秩序。
7、會同有關部門努力為會員單位培訓生產經營、銷售管理人才,積極開展電子信息領域的理論研究,不斷提高會員單位領導人員的管理水平和理論素質。
8、組織本會會員認為需要和可能開展的其他有益的社會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種類分為:單位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會的章程,積極參加本會活動履行會員義務,按時繳納會費; 2、有加入本會的意願,並認真填寫入會申請書; 3、從事與電子信息產業有關的生產、經營、科研、商貿、維修、服務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三資企業、鄉鎮企業和民辦及私營企業,均可成為單位會員;4、與電子信息有關的協會及學術團體等組織,可以成為本會的團體會員;5、對本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或者本行業有重要影響的個人,經申請批准可成為個人會員;6、本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有關知名人士為名譽會員和榮譽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理事會授權的部門登記註冊; 3、商會及其他分支機構發展會員,可以參照上述程序,按商會章程規定辦理;  4、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行使本會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參加本會的活動; 3、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6、有權聽取和審議本會的工作報告;  7、有權獲得本會的各種信息資料,並享受本會的信息、法律諮詢服務; 8、有權參與討論制訂和修改本會章程;
9、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質詢,提出有利於本會發展的各項建設性意見;
10、有權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以及各類人員培訓和業務專題講座;
11、有權對本會工作及領導成員實行監督、提出批評。
第十一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6、遵守本會章程及本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7、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業務活動,嚴格遵守本會會員之間聯合對外簽訂的協議, 不得做損害商會和會員的聲譽和利益的事。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特殊情況可申請免交。
第十三條 會員如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即理事會)。其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理事長(秘書長)及常務理事; 3、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本會終止事宜; 5、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規劃; 6、討論決定本會重要事項並作出決議; 7、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單位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實際到會理事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理事會每屆五年,每屆召開兩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理事會負責。
第十八條 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理事會的決議;2、向理事會提名會長、副會長和理事長(秘書長)的人選; 3、籌備和主持召開理事會;4、向理事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理事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理事長 (副秘書長)的聘任; 8、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審議秘書處提出的工作報告及財務預算及決算; 11、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本會根據需要聘請榮譽會長、名譽會長和高級顧問若干人。榮譽、名譽會長和高級顧問人選由常務理事會決定。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理事長 (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會長、副會長、 (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七十週歲,秘書長為專職; 4、身體健康、能堅持工作的;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 (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理事長 (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會長、副會長任期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代表表決通過, 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法人為理事會。本會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會長或常務副會長(秘書長)擔任。(需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並在章程中寫明)。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或理事長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常務理事會; 2、檢查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4、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長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理事長 (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4、決定任命秘書處各部門負責人; 5、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第二十七條 本會根據工作的發展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分會;
1、設立專業分會,需報社團業務主管部門 ,在國家社團登記部門登記註冊。
第五章 資產管理 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4、利息;5、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6、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不同級別會員享受的服務和相應權利不同(具體內容詳見商會服務內容):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 本會建立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理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四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等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條 本會章程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理事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決議。
第四十條 本會終止決議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算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陝西電子商會會員名錄

陝西電子信息集團有限公司 陝西凌雲電器總公司 西安創聯電氣科技(集團)有限責任
陝西渭河工模具總廠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三十九研究 陝西烽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陝西漢中變壓器有限責任公司 彩虹集團公司 陝西寶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富士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立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協同數碼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高科衞光電子有限公司 西安賽格電腦城
陝西如意電器公司 陝西省電子技術研究所 陝西海納電子有限公司
西安中為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陝西長嶺紡電公司 賽格電子市場
西安國際電子商城 西安海星現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電信科學技術第四研究所
[1]  西安恩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