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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

鎖定
根據我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和煤炭行業管理工作需要,撤銷省煤炭工業局,設立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副廳級),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管理。
2019年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因機構改革單位撤銷 [3] 
中文名
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貫徹實施煤炭生產安全法律
內設機構
4個
地    址
陝西省

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煤炭生產安全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監督煤炭企業執行有關煤炭生產安全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規程及標準;組織編制煤炭生產安全規劃,參與制定煤炭資源治理整頓、綜合利用和結構調整意見;指導市縣煤炭生產安全監管工作。
(二)負責全省煤炭生產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對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驗收,督促市縣政府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組織指導煤礦安全專項整治,負責煤礦事故調查處理。
(三)依法負責煤礦生產能力和煤炭經營資格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超能力生產和違規經營行為;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煤炭超載整治、依法取締非法儲煤場(點);參與全省煤炭產運銷政策、措施的制定。
(四)負責全省煤炭生產安全的科技進步工作;組織協調煤炭生產、安全技術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依法承擔煤炭行業准入監管責任;負責煤礦企業的設立和礦井關閉、報廢審批工作;負責煤礦升級改造方案和煤礦建設項目的安全技術審查工作;負責煤炭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五)負責全省煤炭行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煤礦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審核發放煤礦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
(六)負責全省煤炭生產、安全等經濟技術指標的統計分析和發佈;負責煤礦安全信息網絡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承辦省政府和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內設4個機構:
(一)綜合與執法監督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與督查;負責機關公文管理、法律諮詢、政策解答、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和人事、信訪、外事及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後期服務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煤炭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依據有關規定承擔煤礦生產能力和煤炭經營資格管理工作;依法對超能力生產和違規經營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對全省煤炭行業安全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省煤炭生產、銷售、安全等信息的調度(24小時值班)、統計、分析和發佈工作;負責煤礦安全信息網絡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安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負責煤礦和局屬單位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依法查處煤礦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監督煤礦企業維簡費、安全資金的提取和使用;負責煤礦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的管理和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發證工作;對煤炭企業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承辦礦山應急救援協調工作;負責礦山救護隊相關管理工作。
(三)技術與安全基礎管理處。
研究編制煤炭生產安全規劃,負責安全基礎管理、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煤炭生產、安全技術研究的組織協調和新技術推廣應用工作;承擔煤礦技術升級改造方案和煤礦建設項目技術審查工作;負責煤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責煤礦在建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政府煤礦瓦斯防治與綜合利用政策;負責煤礦企業的設立和礦井關閉、報廢審批工作。
(四)開採監督管理處。
依法監督管理煤炭生產秩序;負責生產礦井開採方式、開採順序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礦井瓦斯鑑定工作;承辦煤炭生產許可證核發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煤礦生產系統驗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煤炭行業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煤礦生產技術檔案的管理。 三

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人員編制

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廳級),副局長2名(正處級),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專員3名)。

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領導班子

局長:陳永昌
副局長:白長安
總工程師:蔡選良
副巡視員:何備戰 [1] 

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其他事項

省煤炭工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劃歸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管理。

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歷史沿革

1998年6月至1999年8月,陝西省煤炭工業局機構編制依據中發〔1993〕7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批覆的煤炭工業部 “三定”方案,經煤炭工業部與陝西省人民政府協商一致,陝西煤炭工業管理局與陝西省煤炭工業局為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實行國家煤炭工業部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部為主,對陝西煤炭工業實行行業統一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統籌規劃、合理開發和利用陝西煤炭資源;優化煤炭工業結構和產業結構,加快國有重點煤礦、地方煤礦、鄉鎮煤礦的培育和發展煤炭市場;依靠科學技術進步走科技興煤、科技興陝的道路,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監督國有資產保值。其內設辦公室、規劃處、生產協調處、基本建設處、煤炭調運處、安全監察局、財務處、人事處、科技教育處、綜合利用多種經營處、機關黨委和思想政治工作處(一套機構、兩塊牌子)等11個職能處(室),同時設立紀檢組(監察室)和國家煤炭部統計局派駐機構審計處。人員編制125人。
1999年9月,陝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根據國務院國發〔1998〕22號、國辦發〔1998〕103號文件和國家煤炭工業局、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陝西國有重點煤礦管理體制改革問題商談紀要的通知》(煤辦字〔1998〕119號)及國家煤炭工業局煤司辦函字〔1999〕第20號文件精神,對陝西省煤炭工業局機構編制進行調整。其管理體制由原部、省雙重領導調整為陝西省人民政府管理,其機關行政編制128名納入省級政府行政編制管理序列。
2000年3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監察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9〕104號)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部分省(自治區)煤礦安全監察局加掛煤炭工業局牌子的通知》(中編辦發〔2000〕34號)精神,設置陝西省煤炭工業局,負責全省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與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合署辦公。這次機構改革,主要是適應煤礦安全監察管理體制要求,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在河北、陝西12個省(自治區)煤礦安全監察局,暫時加掛省(自治區)煤炭工業局牌子,作為過渡,在政企分開的基礎上,履行煤炭行業管理職能。我省根據這一精神,設置陝西省煤炭工業局,但與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合署辦公。其主要職能有8項: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等國家有關煤炭工業的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省煤炭工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提出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和利用的建議,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佈局。指導地市煤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省煤炭行業政策、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處理行業內外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提出煤炭產運需銜接的有關政策建議,協調煤炭生產單位和陝西省煤炭運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業務關係;依法整頓煤炭生產秩序,負責全省煤炭行業行政處罰和執法稽查工作;指導和督促煤炭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審核發放生產許可證;掌握分析煤炭工業生產動態,彙集、分析和發佈煤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協助陝西省財政廳監管國有重點煤炭企事業單位的專項資金;負責審查、申報煤炭重點基建、技改項目,組織協調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研究擬訂全省煤炭企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和措施,指導煤炭企業搞好改革、改組、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國有煤炭企業兼併破產、扭虧增盈、轉產分流,實施再就業工程;協調煤炭行業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促進先進技術推廣應用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承辦陝西省人民政府交辦的維持煤炭系統社會穩定工作和其他事項。根據其主要職責,陝西省煤炭工業局內設行業管理處、規劃發展處、企事業改革處3個職能處室。其機關文書、檔案、信訪、機關財務、勞動、人事、幹部培訓和黨務、政工、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分別由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處室和事業單位承擔。行政編制15名,局長和副局長分別與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副局長交叉任職;正副處級領導職數6名。
2002年9月,陝西省機構編制辦公室根據中編辦《關於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與煤炭工業局機構分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編辦發〔2001〕22號)和陝西省省委常委會2002年第23次會議決定精神,下發了《關於省煤炭工業局與陝西省煤礦安全監察局機構分離的通知》(陝編髮〔2002〕56號),明確陝西省煤炭工業局與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機構分離,分離後的陝西省煤炭工業局,為陝西省經貿委的內設機構,由陝西省經貿委進行管理。分離後的陝西省煤炭工業局職能不變,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局長可按副廳級配備;原核定的局內設3個處和15名行政編制、6名正副處級領導職數維持不變。
2004年6月,陝西省經貿委撤銷後,陝西省人民政府既未撤銷陝西省煤炭工業局,也未明確機構設置。2005年9月,陝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了《關於陝西省煤炭工業局(陝西省煤田地質局)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通知》(陝編辦發〔2005〕100號),明確陝西省煤炭工業局和陝西省煤田地質局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體制。陝西省煤炭工業局(陝西省煤田地質局)是負責全省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和煤田地質勘查技術管理工作的陝西省政府直屬正廳級事業單位,但未進入實質組建工作。2006年9月,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煤炭工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陝政辦發〔2006〕89號),明確陝西省煤炭工業局和陝西省煤田地質局不再合併,組建新的陝西省煤炭工業局,正廳級建制,為主管全省煤炭行業管理工作的陝西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全省煤炭行業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協同陝西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組織編制並實施全省煤炭工業發展戰略和礦區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煤炭生產開發規劃,提出煤炭資源合理開發綜合利用的意見,組織實施煤炭產業結構調整;組織起草行業規章、規程和技術標準;指導市縣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工作;依法對煤炭資源開採進行監管,依據有關規定對生產礦井的開採方式、開採順序進行監管;負責生產礦井的儲量管理,依法對煤炭資源回採率進行監管;依法對全省煤炭生產秩序和經營秩序進行監管;負責開辦煤礦企業審批、申報工作;負責煤礦生產能力的管理工作;依法頒發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經營資格證、礦長資格證;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煤炭鐵路運輸計劃;負責對全省煤礦安全生產進行監管。並組織對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督查,依法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做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驗收,督促市縣政府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組織指導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對煤礦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和發證,組織對煤炭行業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組織對煤礦職工進行培訓和督查;負責全省煤炭工業生產動態、煤炭行業經濟技術指標的統計和市場信息與安全信息的分析和發佈;負責煤礦安全信息網絡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陝西省煤炭工業局內設5個職能處(室),辦公室(經營資格管理辦公室)、規劃發展處、開採監督管理處、安全監督管理處、信息調度處。機關黨委、紀檢組(監察室)依據有關規定設置。機關事業編制35名。局領導職數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職數1名(副廳級)。紀檢組長1名(副廳級)。處級領導職數1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2010年7月,根據我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和煤炭行業管理工作需要,經陝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銷陝西省煤炭工業局,設立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副廳級),由陝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管理。
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廳級),副局長2名(正處級),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專員3名)。現有35人,其中廳級3人,處級19人,科級13人。主要職責有:貫徹實施煤炭生產安全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監督煤炭企業執行有關煤炭生產安全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規程及標準,組織編制煤炭生產安全規劃,參與制定煤炭資源治理整頓、綜合利用和結構調整意見,指導市縣煤炭生產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全省煤炭生產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的督查,依法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驗收,督促市縣政府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組織指導煤礦安全專項整治,負責煤礦事故調查處理;依法負責煤礦生產能力和煤炭經營資格的監管,依法查處超能力生產和違規經營行為,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煤炭超載整治、依法取締非法儲煤場(點),參與全省煤炭產運銷政策、措施的制定;負責全省煤炭生產安全的科技進步工作,組織協調煤炭生產、安全技術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依法承擔煤炭行業准入監管責任,負責煤礦企業的設立和礦井關閉、報廢審批工作,負責煤礦升級改造方案和煤礦建設項目的安全技術審查工作,負責煤炭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全省煤炭行業安全培訓工作;負責煤礦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審核發放煤礦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負責全省煤炭生產、安全等經濟技術指標的統計分析和發佈以及煤礦安全信息網絡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陝西省人民政府和陝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 

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陝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單位地址

西安市和平路東十一道巷6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