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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的通知

鎖定
1959年,國務院發佈關於《統一我國計量制度的命令》,確定以米制(即公制)為基本計量制度,是我國計量制度統一的重大措施。自從命令發佈以來,“公分”“公釐”等既表示長度概念,又表示重量概念的混亂狀況,在語言中澄清了;表示長度的“粍、糎……”,重量的“瓱、瓼……”,容量的“、竰……”,這些特造的漢字也淘汰了。在公制中,只遺留一個“瓩”字仍在使用。
中文名
關於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的通知
類    型
通知
單    位
國務院
發佈時間
1959年

目錄

關於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的通知簡介

我國生產和科研等領域,英制計量制度基本上淘汰了,可是提到外國事物時,英制計量單位名稱在語言、文字中還不能不使用。但是,當前按幾種命名原則翻譯的英制計量單位名稱同時並用,言文不一致。例如,在書面上,“盎斯”“温司”“英兩”“啢”並用;在語言上,“”有liǎng,yīngliǎng兩種讀法,這些混亂狀況主要是由特造計量單位名稱用字引起的。
計量單位名稱必須個性明確,不得混同。否則名異實同(例如,海里、海浬、)或名同實異(例如,説lǐ,包含、哩、三義),人們就難以理解,甚至引起誤解,造成差錯事故。 一個計量單位名稱,人們口頭説的都是雙音,書面卻只印一個字,如果讀單音(例如,把表示“英里”的“”讀作lǐ),那就違反言文一致的原則,人為地造成口頭語言同書面語言脱節。
把本來由兩個字構成的詞,勉強寫成一個字,雖然少佔一個字篇幅,少寫幾筆,但特造新字,增加人們記認負擔和印刷、打字等大量設備,得不償失。不考慮精簡字數,只求減少筆畫,為簡化而簡化,這樣簡化漢字的作法並不可取。
這些不合理的計量單位名稱用字,在語言文字中造成的混亂狀況,是同我國日益發展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不相適應的。長時期來,不少單位和個人通過各種形式指出這一問題,希望有關單位加以改變。我們認為,羣眾的批評是正確的,要求是合理的。為了澄清計量單位用語的混亂現象,清除特造計量單位名稱用字的人為障礙,實現計量單位名稱統一化,特將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用字統一起來。從收到本文之日起,所有出版物、打印文件、設計圖表、商品包裝,以及廣播等,均應採用附表選定的譯名,淘汰其他舊譯名。庫存的包裝材料,不必更改,用完為止,於重印時改正。對外文件,外銷商品已在外國註冊的商標,可不更改。
在實施過程中,有什麼問題,請及時告訴我們。
請將本“通知”轉發各有關單位,並在刊物上登載。
部分計量單位名統一用字表

關於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的通知其他信息

類別 外文名稱[譯名(淘汰的譯名)]
長度 Nautical mile 海里[、海浬]
Mile 英里[]
Fathom 英噚[]
Foot 英尺[]
Inch 英寸[]
面積 Acre 英畝[]
容量 Liter 升[公升]
Bushel 蒲式耳[]
Gallon 加侖[]
重量 Hundredweight 英擔[] 1英擔=112磅
Stone 英石[] 1英石=14磅
Ounce 盎司[英兩、温司]
Grain 格令[、英釐、克冷]
各科 Kilowatt 千瓦[] 功率單位
Torr 託[] 壓力單位
Phon 方 響度級單位
Sone 宋 響度單位
Mel 美[?] 音調單位
Denier 旦 纖度單位
Tex 特 纖度單位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國家標準計量局(1977年7月20日)